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的加快,房地产业迅速发展,购买房屋的人也逐渐增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房屋认购意向书,欢迎借鉴!
房屋认购意向书1
乙 方: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__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__×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__×万元(大写:__×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万元。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
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____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__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 方:__×身份证号:__×
通讯地址:__×
签署日期:____年×月×日 电话:__×邮编:__×
房屋认购意向书2
弘城水韵项目商品房团购
工 作 方 案
20__年二月一十八日
商品房团购工作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资阳市城东新城市中心的快速建设,切实解决因办公场所东迁而造成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生活困难,经部分职工要求,项目开发公司拟对开发的商品房及车位面向雁江区东迁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单位组团购房优惠政策。为保证整个团购活动有序、稳妥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订本团购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况
开发项目位于与资阳市老城区桥水相连的城东新区的行政商务中心区域,西起汇兴路,东至希望路,北临迎宾大道,南到正兴街。市民广场、水体公园、字库山公园三大公园环绕四周,酒店、医院、学校、城市综合体等配套齐全。本项目占地223亩,容积率≦3.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面积47万余平方米(不含车库),预计住户4000多户,是一个集商业、居住为一体的大型的高品位、舒适型花园楼盘,也是资阳市未来20__年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副中心旗舰项目。
二、团购具体事宜 (一)团购原则 1、对外公开原则; 2、认购自愿原则; 3、成本计价原则;
4、品质领先原则; (二)团购对象
1、本批次团购面向雁江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面向个人,以部门为单位组团购买。
2、团购对象资格由团购单位和团购协调小组审核,审核后报项目开发公司确认。
(三)团购时限
至20__年2月28日止(均价3300元/㎡)。 (四)团购内容
本批次团购房屋为项目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和停车位。 (五)户型及面积
(六)团购价格
1、住房价格分时段计算(按建筑面积计算):
①20__年2月28日前诚意订房的:3300元/㎡(均价)(含水、电、气、闭路电视开户费);
②20__年3月1日后诚意订房的:4300元/㎡(均价)。
2、车位价格分时段计算(以下车位均为标准车位): ①20__年2月28日前诚意订车位的:8万元/个; ②20__年3月1日至交房前购置车位的:12万元/个; ③车位不再与住房绑定销售,实行认购自愿原则。 3、住房价格构成: ①土地出让金:1023元/㎡;
②各种税费(契税、印花税、耕地税、营业税、教育附加费等)367.82元/㎡;
③报建相关费用119.37元/㎡;
④前期开发费用(设计、地堪、监理、管理费等)178.53元/㎡;
⑤土建和安装1922元/㎡;
⑥绿化园林景观、室外管线管网、道路、社区设施设备等用房200元/㎡;
⑦水、电、气、闭路电视开户费99.91元/㎡; 以上共计3910.63元/㎡(未计财务费)。 团购住房企业让利610.63元/㎡。
4、住房楼层差价:10元/㎡/层【以中间楼层(或楼层段)为基准上下递减】。
(七)购房签约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项目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毕10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与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充分明
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八)房款支付 1、购房(车位)诚意金 ①金额: 住房:3万元/套 车位:2万元/个
②收款方式:由各团购单位,根据团购名单统一收取。 2、购房定金
①数额:90㎡以下5万元/套; 91-130㎡10万元/套; 131㎡以上12万元/套; ②支付时间:
本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购房意向业主须交纳购房定金,定金由团购单位,根据团购名单统一收取。
3、剩余房款可根据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执行: (1)分期付款(四期)
第一期: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总房款的30%(含定金、诚意金);
第二期:主体工程完成50%后交总房款的20%; 第三期:主体工程封顶后交总房款的40%; 第四期:住房交付使用交清房款。
房屋认购意向书3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等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所在地: 。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3、甲方所售房屋结构、层次为: 。
二、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付给甲方房屋总价52.6%的首付款共(人民币) 拾万元整。其中, 拾万元整于201X年 月 日付给甲方,另外 拾万元整于201X年 月 日之前必须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除首付款,剩余 拾 万元整于201X年 月 日之前付给甲方。
四、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乙方(黄小华)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房屋证件,保证在乙方付完剩余款之前(201X年10月之前)必须办理完毕。
2、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逾期未办理完相关证件或房屋逾期不能交付的,乙方可以自动延长剩余的付款时间,直到甲方妥善办理完相关房屋证件为止。
五、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乙方已付的.房款中扣出 元作为违约金,剩余的房款如数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 的违约金。
六、其他
1、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要履行承诺,在没有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随意违背或更改合同内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认购意向书4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龙域·香醍半岛住宅小区)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和乙方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意向购买甲方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事宜。
第二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已依法取得“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并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甲方保证所建设的“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开发手续齐全,并且已为所开发的土地支付了所有应付款项,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务、瑕疵;
3、甲方保证所委托的“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代表,有权协调处理购买“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建设规模:该住宅小区位于邕宁区龙岗大道东面,总建筑面积271648.06㎡,分二期建设。
2.乙方所团购房为第一期住宅,意向认购建筑面积约17194平方米。
3.第一期“住宅6~10楼大约5种户型(不含赠送面积,最后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1):6楼E、F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4.88平方米
(2):7楼、9楼A型,一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43.51平方米
(3):7楼、9楼B型,二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57.98平方米
(4):8楼、10楼H型,三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76.75平方米
(5):8楼、10楼J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5.74平方米
户型面积最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第五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一期“住宅小区”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4980元,总价款约8562.6120万元,分三次付款:
(1)甲方取得第一期“住宅小区” (6~10楼)的《预售房屋许可证》后5日内,由甲方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意向书》一致,并由乙方个人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3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2568.7836万元。
(2)第一期“住宅小区”住宅楼(6~10楼)主体全部封顶后五日内乙方个人再付至总房款的7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5993.8284万元;
(3)第一期“住宅小区” 住宅楼(6~10楼)住宅落架后5日内乙方再付至总房款的95%,计8134.4814万元。
(4)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计428.1306万元(以最终产权证实际面积结算)。 #############
(5)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的税费按各税缴付。
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房款由乙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安排由甲方派人现场收取。
第六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之日后24个月完工(包括室外工程)。
2、第一期工程进度
20__年8月底前开工
20__年9月底,基础部分完工;
20__年元月底,楼房主体封顶;
20__年3月底,楼房落架
20__年12月30日,住宅(6~10楼)验收交付使用。
第七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开工后24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乙方交付:
(1)所意向认购的第一期“住宅小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商品房和小区景观配套设施符合《合同书》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物业管理机构的收费,按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购买人的知情权
因乙方购买“住宅小区”商品房的目的为本单位职工居住使用,故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如下内容的知情权: #
1、有权获知项目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并明确知悉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等机构及相关资质;
2、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影印件;
3、有权了解所认购住宅商品房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商家及品牌。
4、甲方要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套经乙方确认的完整的施工图,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互相遵守,如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须在20__年8月30日获得南宁市规划、建委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本《意向书》项下商品住宅的《施工许可证》,乙方则须在甲方获取上述《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上述《意向书》内容的正式团购《协议》,否则甲方有权对本《意向书》项下的商品房另行销售。
第十条: 本《意向书》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在本《意向书》签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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