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管理细则(汇总3篇)

销售部管理细则(通用3篇)

销售部管理细则 篇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精神,维护本公司的声誉,确保工程项目及产品售后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我们的宗旨是:“接一个项目,留一件精品;做一个工程,树一块样板!”

海口天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全面扎实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为用户提供从系统咨询、系统设计、系统开发和系统维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测试环境以及在多年实践中积累的系统维护和应用开发经验,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1)、售后服务范围及保修期限

我公司将真诚做出以下维修、维护、保养服务承诺:

1、厂商提供的质量及应用保证

我公司对所出售的产品提供从产品验收之日起一年的免费保修,同时将促使厂商提供更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及技术保证,向业主提供完善的终身售后服务

2、服务承诺

我公司对该整体工程实施所有设备免费质保一年,同时若厂家免费质保超过壹年的,按厂家规定保修;并将向业主提供完善的终身有偿维护的保障售后服务。如系统有故障,我司将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在7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将以备品替代。

3、售后回访

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每二个月回访一次,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工程部经理统一安排,根据工程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由工程部经理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业主发出保修卡,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发出,保修卡的内容包括工程业主的称谓:我公司关于保修的原则和目的,我们负责保修的部门和人员。

工程回访结束后,由本项目经理召集回访技术人员反映现场情况及意见回访报告,报送公司工程部经理,对于在工程回访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应立即制订纠正措施并尽快维修。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在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技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解决故障,提供相同型号或者相同品质的备用机器或部件替换,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主要零配件价格(保质期内、保质期外)

质保期内还是本公司购买的设备免费更换设备、免费更换配件。质保期过后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如:监控设备、周界报警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停车场管理设备等)按生产厂规定收取需更换零件材料费用。

销售部管理细则 篇2

1、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吃零食或私自会友,不得随意拨打私人电话,不得恶意损坏公物;

2、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请假(写请假条),三天以上须销售管理部经理批示;

3、由于个人疏忽大意,使销售业绩受损,责任自负;

4、如有偷窃公司、同事或客户财物,有辱公司名誉的,一经查实必严惩;

5、听从上级的工作分配,不得顶撞上司,更不得越权行事。

6、工作应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得拖拉散漫,延误公事,做到今日事今日必;

7、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看与项目无关的资料;

8、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散布灰色语言。

9、售楼处每天除正常的工作时间外,当天值班人员需留守值班延长1小时。

10、客户上门应立即起立,接待人员需主动与客户握手并交换名片,与客户交谈时必须专心,不轻易打断谈话,目不斜视。

11、与客户交谈时须使用礼貌用语“欢迎”、“请”、“谢谢”等。

12、客户离开时必须送客户至大门道别。

13、如客户进工地必须由销售人员陪同,提醒客户注意安全,并提供安全防护装备。

14、接热线电话,口齿清楚,咬字准确,语气亲切、热情,语速适中,能达到抑扬顿挫,具有感染力。

15、销售热线系销售专用线,必须保持时刻畅通,严禁私事使用销售热线电话;销售部每一个员工的行为都代表着公司形象,每一位员工都要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严于律已,提高素质,维护公司形象。

销售部管理细则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历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并签名。

第三条 住院医师负责病历书写,主治医师负责病历的审核。特殊情况由科室主治以上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不能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其书写的病程记录及进修医师、研究生书写的病历内容须本院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主任是病历管理的责任人。医务处负责病历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病历检查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按时填写“北京医院出科病历检查表”。各科科主任每季度应至少抽查10份本科室病历,了解病历书写情况,加强病历书写管理。

第五条 医务处组织专家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并建立专业人员的技术档案,将病历书写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选先进、晋升职称的依据。

第六条 病历检查的重点

(一)病历书写是否真实、清晰,表达是否准确。

(二)各项记录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1各项记录完成时间

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手术记录由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病程记录时间

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

术前及出院前一天需有病程记录。

手术患者的病程记录中要反映术前术者看患者的情况。

有手术前、后麻醉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

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每月须做一次病情小结。

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须写交、接班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患者入院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患者入院72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疑难患者必须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及病例讨论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重患者至少3天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情稳定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需要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有知情同意书。

第七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医务处要认真做好环节病历检查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科主任应加强对环节病历抽查工作。病历回病案室前,科病案委员或主治医师负责病历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表,检查表随出院病历一起完成,由病案室收回。医务处组织专家对病历作出质量评估。

第八条 医务处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科病历管理情况。

第三章 病历检查结果的奖罚

第九条 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奖金200元;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奖金800元。科主任根据当事医师病历缺陷中的责任大小处罚至个人。

第十条 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三份乙级病历者还将受到以下处理

(一)主治医师或以上:医院延缓聘用新晋升的技术职称一年。

(二)住院医师:延迟一年进入下一阶段培训。

(三)研究生:取消留院资格。

(四)进修生:取消进修生资格,改为参观学习,不发结业证。

(五)对当事人所在科室主任予以全院通报。

第十一条 对病历其他缺陷纳入千份制管理扣分。

第十二条 对终未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积分前3名者,对该治疗组医生奖励20xx元,奖励科室1000元。对积分后3名者,每科扣除奖金20xx元。

第十三条 有丙级病历或全年共发生3%乙级病历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乙级病历定义

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

(一)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二)传染病漏报。

(三)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四)缺由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

(五)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六)缺手术记录。

(七)死亡病例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八)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九)开展的新手术(技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

(十)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委托人)签字。

(十一)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十二)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十三)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十四)有明显涂改。

(十五)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第十五条 丙级病历定义。在终末病历中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或存在三项以上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缺陷。

第十六条 环节病历检查为患者仍在住院中,对病历重点环节的检查。

第十七条 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是指病历回病案室存档前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8日修订通过并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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