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严守纪律规矩心得体会(精选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守纪律、讲规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讲的。作为一名党员,结合自己的学习谈谈以下几个方面的感受:
一、牢记纪律意识。
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领导,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人民。
二、坚定纪律的严肃性。
党员必须时刻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不能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公开发表与党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视为高压线。
三、自觉履行政治纪律的职责。
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要自觉作好表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性。
守纪律、讲规矩的核心是要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要求。自己作为党员,始终要自觉遵守党章,用党的纪律、党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拉帮结派、不自行其是、不自由散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坚信不疑执行党中央的决策指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一名理论上成熟、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与党同心同德的党员。
党的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命题,其中清廉政府的概念更是反映了中央对政府行政系统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新期待。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在政府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我国在政治制度建设方面的新理念。而在这三者中,政府清廉尤为重要,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财政局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按照精神要求,带头转作风、树形象,以建设清廉型财政机关为目标,扎实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为建设清廉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加强廉政风险管控,构筑清廉财政“防火墙”。强化廉政教育,以转变观念、淡化权利、夯实责任、强化服务主题,通过建立共产党员示范岗、设置监督展示牌、公示个人《廉政承诺》等形式,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执政为民、警示提醒、依法行政教育活动,切实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查找到岗、制度建设到岗、责任落实到岗”的要求,从可能存在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可能缺乏有效监管制约的环节入手,进行细致入微的财政权力“搜索”和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进行监督定位,制订监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中间环节过多与资金链条过长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在每个环节安全、平稳、高效。坚持“预防为主,全面防控”的原则,从加强对涉险岗位人员教育管理、配置制衡权力、完善流程设计、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制度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建立防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廉政风险发生。
二要完善体制机制,搭建清廉财政“安全网”。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修订完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财政专户管理、财政行政执法、财政内部监督、干部人事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等制度。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创新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腐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把非税收入纳入统一收缴管理系统,实施网络化收缴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开招标选定代理银行,统一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代理记账”,资金直达供应商和服务单位,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的规范性、时效性;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建成标准化的、独立的开标室、询标室、评标室、监控室,升级监控系统,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证性;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建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公有房屋经营性出租管理办法、处置收益集中管理办法,规范公有房屋经营性出租管理行为,强力推进资产整合运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对乡镇财政所进行升级改造,对所长和工作人员进行轮训,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财政所窗口单位。狠抓制度机制落实,把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列入相关科室、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述职述效的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促进各项廉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设立清廉财政“保障线”。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廉洁从政监督体系,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垂直抽查、办事公开、重点环节监督、纪律检查监督、党外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属于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实施监管。推行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内审等制度,促进财政干部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要以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等的监管。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规范收费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要强化内部监督控制,建立清廉财政“隔离带”。要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系统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权、资金预算分配使用权、重大物资采购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内容,进行廉洁性评估,促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和高效行政。建立重大事项公众参与机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评审机制、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公示机制等,让事关公共利益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增加财政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手段,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提拔任用和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等信息,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财政事业廉洁、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近日“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的高频词。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是一个地区行为的表率,担负着发展一方,稳定一方的重任。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整个社会的表率。
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很重要,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出问题,就会栽跟头。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一些省部级高官,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的反面教材。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先学会懂规矩,做到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将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作为党员,作为干部,更要学会守纪律,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对纪律心存敬畏,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作为党员,作为干部,要公道正派,不徇私枉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情,以敬业奉献的精神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的形象严重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权威最强最有力的捍卫。
当下,“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在全党上下如火如荼的开展,“两学一做”是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简单地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这一基础,达到“做合格党员”的目的,其关键是要做一名合格党员。那么,怎样才是合格的党员呢?
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问题,我们党的领导人有过很多相关论述。
1937年9月7日,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明确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
1939年5月30日,陈云同志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中,根据党的性质和任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一、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二、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五、做群众模范。六、学习。
1942年12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庆祝刘伯承同志五十寿辰》一文中讲到:“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
现行党章继承了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观点,吸收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果、新特点,对合格党员标准提出了新要求和原则性规定。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党章明确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现行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党员)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必须有共产主义理想,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这是党员最基本的标准,也是党和国家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
二是党章明确了共产党员要做什么样的事。一名合格党员要加入到党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的地方。这就决定了党员在和普通群众一起参加学习、工作、生活的同时,还要参与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领导。现行党章规定,党员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监督。参加组织生活、遵守组织章程、维护组织团结、按时交纳党费,这是一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事。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明确提出,党员要做到“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就要求全体党员把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学习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认识世界进入改造世界,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改造世界既包括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也包括改造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要求党员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基础上,将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与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要求相对照,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需要党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下决心反省自己、花力气修正错误,从而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树牢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造客观世界,要求党员不能“独善其身”,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勇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负责,积极为党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由此可见,合格党员的标准是清晰而具体的。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每一位党员都应当是党的宗旨的具体践行者。一名合格的党员应该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