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权力是把双刃剑,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优秀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近日,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省委书记李鸿忠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坚定“三严三实”的价值追求,时刻铭记严以用权。
权力是组织授予、人民赋予,是干部使用、群众受益。权力可以是社会治理的助力,也可是社会发展的阻力,可能是最善良的帮手,也可能是最凶猛的毒药。权力本无良善之分,关键在干部,所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李鸿忠书记的谆谆教诲,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到“三个铭记”。
铭记“公权不私,私用即盗”,坚持执政为民、秉公用权。
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权力使用不可大意;“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权与财需要绝缘,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干部严以用权,就是保护干部免受权力的伤害。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出现的“权力腐败”,一些地方产生的“小官巨腐”,一些人身边的“权力掮客”,都源于权力被腐蚀。
铭记“勤政有为,不为如贪”,既清廉为官,又事业有为。
“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干部使用权力就当以服务人民为己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明确规定权力的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央鲜明的执政观昭示世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根本的为民权力观始终清晰。
铭记“规矩用权,有权不可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只要权力任性,就会违规;只要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权力与责任相连、与制度相关,既不是自由之物,更不能无所畏惧——在人民面前,权力只有服务;在法律面前,权力只有服从。干部使用权力,就要以“严以用权”为戒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从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权力之手”,到“召回”不合格干部,“找回”责任;从“打虎拍蝇”雷霆行动,到没有“铁帽子王”的宣誓,在权力管理上,严以用权的主线始终清晰。如今,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正在建立,权力运行制度正在完善,科学的权力规则已经明晰,干部严以用权就当以“三个铭记”为箴言,认真践行,坚定始终。
“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权力的边界是法制,干部的保障是规矩;要实现干部严以用权,管住伸出去的权力,就要加强制度设计,从严干部权力监管,通过织密制度之网,拴住脱缰的权力。同时要强化执纪意识,对“违规权力”严查严打,牢固树立“法度”为底线,督促干部在“法度”约束下严以用权。
“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毕生追求,为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权力行使问题上搞小集团主义、特权主义,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败的深渊。
二要把权力当成负担。苏联解体不久,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就说过一句话,他说权力应该成为一种负担,当权力是负担的时候,政权就稳如泰山了,权力一旦变成乐趣,一切就完了。这个话如果不是因为苏联解体苏联共产党丢掉政权,雷日克夫是说不出来的。国家解体了,丢掉政权了,他就体会出来了。权力成为负担,就是我们的各级领导、掌权者要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人民工作,生怕我们的工作出毛病、人民的利益受损失,这样我们党才能稳如泰山。如果把权力当做乐趣,拿着权力吃喝玩乐,甚至贪污腐败,那一切就差不多了。雷日科夫的话可谓入木三分,对于我们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
三要依规用权。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正是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要时时刻刻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更要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一套做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结合自身实际,我认为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纠正。
第一,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作为分管司法局基层工作的领导,自己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即便下基层调研,也仅仅到司法所简单地了解情况,很少入村入户,很少与当地群众有面对面的交流,体察民情民意,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形。
第二,对待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对下属的请吃,顾及面子,做不到严加拒绝。参加公务接待、会议招待等活动,注重场面、排场,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有超标情况的发生。
第三,担当意识不足,敢抓敢管的意识差。在工作中由于害怕得罪人,所以存在刻意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好面子,怕麻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因此,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对“严以用权”方面的学习,我深刻思考权力该如何用的问题。我认为,权力必须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以权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四要推动我局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其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被“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明代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曾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有所畏惧则不敢放肆,因此能修身养德,无所畏惧则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灾祸。对于权利的运用也是这样,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为官一任,始终如履薄冰,本分做人,认真做事,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利造福一方;如果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
敬畏民心向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心历来是决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对人民群众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在履行职责、运用权利时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敬畏组织集体。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干部成长进步的历程中,组织的教育、培养、信任、关怀贯穿始终,为我们点亮理想信念的灯塔,指明奋力前进的方向,给予干事创业的舞台。离开组织,我们将变为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只会面临消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自觉接受组织领导和监督,筑牢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认真行使好手中的权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敬畏法纪制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遵守法纪制度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约束,也是最好的保护。“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无视法纪制度,行为就容易出轨,权力就容易滥用,最终万劫不复身败名裂。只有敬畏党纪国法,在思想上绷紧弦,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在动用权利时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滑入贪腐的泥潭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这是一种做人行事的操守,亦是一种为官从政的品行,更是一种政治上的成熟。正如张居正在《赠毕石庵先生宰朝邑叙》中所说:“惧则慎,慎则不败。”,为官者需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慎行、慎微、慎权、慎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以用权,不触红线,才能在各种考验面前永葆本色,立于不败之地。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