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心得体会及感悟 案件办理工作心得体会【4篇】

关于案件管理心得体会及感悟 篇1

(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____(写明终结诉讼的事实依据)。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写明终结诉讼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_____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案终结诉讼。

_______________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____元,不予退还。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关于案件管理心得体会及感悟 篇2

“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

反思剖析材料

xx银行xxxx行长 xxx 目前我行开展“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活动,参加班子成员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和全体机关党员大会等,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方面,具体情况剖析如下:

1、对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全覆盖有所欠缺。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够深入,对如何抓思考不够,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工作、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常规工作中去。

2、对制度建设勤于制定疏于落实,有机构但执行不到位。 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而实际情况是只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度停留在开个动员会、签个责任状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

3、跟踪问效考核不细不精。

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日常督查、年终考核三

个时段,监管工作将是一纸空文。平常的督查只是对员工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耳光打在别人脸上自己不疼”,案件、风险由远接近来到了我们身边。多年来,在同行业、邮储银行内部,多少次触目惊心的案件发生、多少次胆战心惊的警示教育,没有惊醒个别员工的如意美梦,仍然在我行我素、违规潜行,问题的最终败露,影响了个人的前程和发展,拖累了一批员工,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发人深省。

1、观念陈旧,不能及时适应新常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具体工作重视不够。

2、重发展、轻党建。主观上认为抓好业务工作是银行发展的第一要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的工作,实际做起来可抓的东西不多。

3、重检查考核轻效果。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检查考核,对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效果不够重视,考核结果未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银行工作严谨仔细,风险频发,注重合规的同时,必须严抓业务的发展,党委在统揽全局时力不从心。

5、重和谐轻问责。主观上认为工作全靠同事与下级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如果抓的过紧、管的过严、惩罚过重会影响大家的情绪与热情,甚至会丧失人心,不能各司其职完成好所安排的各项任务;客观上忽然扭转平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局面会担心大多同事和下属心里难以承受,会出现放任自流、一盘散沙,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的局面。

1、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 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做到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定期谈话与适时谈话相结合,诫勉谈话与提醒谈话相结合。谈心谈话内容既要围绕廉政又要围绕勤政,既谈理想又谈现实,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既帮助分析原因又帮助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谈心谈话高起点、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2、要围绕落实履责

针对存在的重制度轻落实,要制度落实并重,重点分解量化目标,让责任目标易于操作。一是责任目标分解到

位。要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并明确工作标

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责任目标职责明确。制定目标时,在责任分工上,要紧密结合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宜条则条,宜块则块,或者条块结合;在责任形式上,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实施动态管理,让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要根据现实变化对责任目标实施动态管理,把一些廉政风险较大、工作比较薄弱、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部门确定为责任制重点考评对象。要建立平时管理台帐,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让责任目标行得通不偏移,确保责任制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要严格考评问责

变一年一考评为定期不定期考评。要改变一年一次考评的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对工作滞后或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进度的人员,及时记入日常台帐,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

变单纯表彰先进为排名通报、年度述职述廉与奖优罚劣相结合,对考评结果排名通报,强化述职述廉与民主测

评效果。考评结果单方使用与多方使用相结合,有效利用考评结果,严格实行终身追究。

4、根据上级行指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优秀范文稿近段时间,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以案为镜》这本书,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

要想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种职务犯罪的消极腐败现象,我认为,必须大力强化监督,特别是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要多倡导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就可以少犯或不犯错误。自我监督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以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为重点,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结合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两个务必”的教育,把握执政为民这个本质,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越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

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三是要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经受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要廉洁从教。廉洁从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生涯中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育本身作为一种育人活动,不能用经济活动规律取代教育活动规律,不把育人过程等同于商品交换过程。 廉洁从教是教师堪称人师的人格前提,是社会对教师素质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清泉般的眼神里,更多的

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一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去教育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只有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让学生从高尚的人格魅力中吸取有益的营养。 作为一名教师,教学过程中,天天和学生在一起,学生和我的接触时间可能比与父母的还要多。孩子们在学校学习快乐吗?课上学得好吗?我关心他们吗?当他们遇到什

么事情时,我能帮助他们吗?等等,这些都是家长惦记的。所以很多家长会想办法接近老师,甚至是给老师送礼。如果我们老师把全部的爱心给学生,给每一个学生,让学生都喜欢我们,亲近我们,让家长能更放心把孩子交给我们,让家长觉得老师是那么地关心自己的孩子,工作是那么的负责任,教学方法是那么的适应自己的孩子,我想这时候,家长就不太会专门想到要怎样来接近老师,如何跟老师搞好关系,送些什么礼物给老师了。我们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家访,认真听取家长能够的意见和建议,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财务、推销物品或要求家长解决个人问题。 教师担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教师如果率先垂范廉洁奉公的优良品行,不仅对学生进行言传,而且还以身示范,一方面教育青少年学生认识腐-败之丑恶和危害性,另一方面教育学生做一个清廉纯洁之士,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人才。

关于案件管理心得体会及感悟 篇3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去年以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个别法院及少数法院干警看不清当前的形势,低估了中央的决心,认为改进作风的工作只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因而对中央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规定置若罔闻,致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法院系统内仍然时有发生,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教育和警示广大法院干警,彰显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现将各地纪委和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查处的七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望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切实引以为戒。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公款旅游案。20xx年1月18日至24日,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新萍组织该院在海南省海口市参加培训的39名干警赴三亚市旅游,并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共计88884元。案发后,邓新萍被免去执行局局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责令其他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退缴了全部旅游费用。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公款送礼案。20xx年8月底,该院院长林涛以院领导中秋节走访送礼为由,安排办公室主任王某先后三次在沂水县某超市购买了23000元购物卡,并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回院报销。案发后,林涛被免去党组书记、院长职务,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院领导还分别退缴了各自走访送礼的费用。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规报销足浴发票案。20xx年9月至20xx年11月期间,该院刑一庭庭长李文和刑二庭庭长揭祥先后在该院财务违规报销了足浴消费发票6张,共计2508元。案发后,李文和揭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审核批准报销上述费用的该院常务副院长商文成被诫勉谈话、审委会专职委员严贤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违规配备办公设备案。20xx年9月15日,宁武县法院给6名院领导、13名中层干部、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和2名法庭工作人员违规配备了总价值为20余万元的办公设备,造成了严重浪费。案发后,该院院长荣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该院副院长陈建生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被分别诫勉谈话;违规购置的办公设备予以追缴。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公车私用案。20xx年9月22日,薛红炜带领本院干警王某、杨某某到陕北等地执行案件,25日下午返回途中,薛红炜等人应王某亲属之邀,乘坐警车去白云山景区游玩,并将警车停放在景点附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案发后,薛红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姜英龙大操大办婚宴案。20xx年9月9日,姜英龙先后两次为女儿举办婚宴,共设宴15桌,接受礼金27400元。案发后,姜英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礼金予以追缴。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室主任兼速裁庭负责人王珏违反工作纪律案。20xx年5月某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王珏在办公室脚穿拖鞋接待某当事人,且其工作计算机正在运行“连连看”游戏。案发后,王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七起案件的发生,充分体现了作风问题所具有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同时也反映出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消极心态和“无视规定”的侥幸心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尽快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推动法院队伍的作风建设。

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主动查处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法院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实。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

关于案件管理心得体会及感悟 篇4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 要点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启动。

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查阅案件庭审材料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请求重新鉴定、调查、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权利等。原告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履行调解书中约定的义务。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此也规定了相应的内容。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xx市水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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