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抓紧抓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的10个专项整治,勇于揭丑、敢于亮剑,能当下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问题、直面矛盾,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综合施策、挂账销号,用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实招硬招,推动各方面工作改进提高,以问题整改成果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作为评估主题教育效果的重要依据;形成全局联动抓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监督。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接受各方面监督。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措施、进度、成效要让群众知晓,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抓好专项整治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今年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一)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定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上存在差距,议政讨论不足、开展不够。
整改措施:以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形式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并以考试等形式验收。把议政列入每月党日活动计划中,提高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
责任人:房志国、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我中心几名从事党务的同志调转到其他单位,现只有一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导致任务重,压力大,干事创业精神气不够。
整改措施:近期将召开中心党组会议,计划重新调整股室人员分工,确保党务工作人员数量充足,提升工作积极性,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
责任人:房志国、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我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摸排,发现部分同志存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不深刻、认识模糊等问题,如参加亲属朋友等操办的升学宴、满月酒等情形。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纪录片,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现顶风违纪一律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在检查企业和开展执法过程中,个别工作人员还存在“官本位”思想,没做到站在企业角度考虑问题。
整改措施:我中心将于8月中旬召开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官本位”思想。
牵头部门:党办
责任人: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五)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概念认识不清、界定模糊。
整改措施:组织中心领导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文件精神并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并登记造册。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房志国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六)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渠道不畅通,服务企业、群众态度不够热情。对南康庄煤矿农民工讨薪问题未做到主动介入,未能急民之所急。
整改措施:在走访检查中要主动贴近群众,多与一线工人、百姓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掌握涉及群众利益等相关情况。积极协调南康庄煤矿农民工讨薪问题,争取早日帮助其解决困难,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责任人:林友维、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铁岭县应急事务服务中心是新组建事业单位,中心党支部成立不足四个月,支部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中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还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近期将召开中心党组会议,配备充足党务工作人员,并以老带新的工作方式,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深入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党建主体责任。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八)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认识不清,思想上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不出入高档场所、不接触黑恶势力,绝不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周放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九)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存在问题:应急事务服务中心是新组建部门,暂未发生信访事件,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有所放松,警惕性不够。
整改措施:中心办公室将全面开展信访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近期将制定本中心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对易发生信访问题事件提前介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房志国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存在问题:在工作中存在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
整改措施: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全年执法工作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加重企业负担,全面提升企业认同感,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责任人:房志国、林友维、周放、施振田
整改时限:2019年8月31日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中心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抓好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细化整改措施,坚持工程化设计、项目化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应急中心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股室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为给泗渡、观坝集镇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就开展泗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泗渡集镇:210国道线北起泗渡镇医院,南至泗渡中学; 泗四公路线二道桥至210国道。
2.观坝集镇:210国道线南起双仙河桥,北至三力加油站;高速公路下线口至210国道。
3.产业大道:樱花长廊、园区大道全线。
二、整治内容
(一)占道经营。严格实行门前“六包”责任制。临街餐饮店面一律“前厅后厨”,对非“前厅后厨”的由市场监管分局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强制拆除等措施;临街店面一律进店经营,禁止在门面以外的地方摆放商品、乱堆杂物,违者予以劝退、批评教育、罚款等相关处罚;流动摊点一律进入红线规划区域内经营,违者进行劝离、没收商品等相关措施。
(二)乱停乱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所有车辆均应当在规定地点整齐停放,对未在规定停靠点停靠的车辆,道交办采取劝离、抄牌、罚款、拖力等相关处罚。
(三)支棚搭架。棚架搭建需按照村建中心规定进行,既不能影响镇容形象,也不能占用公共区域,对不按规范搭建棚架的,由村建中心采取抄告、劝撤、强拆等措施。
(四)野广告。禁止随意张贴、悬挂各类广告,大力清除建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上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对随意张贴小广告、设立盾牌广告的予以警告、罚款、强拆等相关处罚。
(五)建筑工地环境。临街建房户建筑材采取自行收离、覆盖等措施,禁止占街占道、阻碍交通,违者由村建中心采取口头教育、责令限期处理等相关措施。
(六)工程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车辆,必须进行全覆盖运输,有专人对车辆进出进行清洗,由村建中心和道交办进行监督并下达通知。违者采取口头警告、罚款等相关处罚。
三、整治时限及措施
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镇形象、造福群众的重要举措,广大市民要广泛参与,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月17日至10月31日,属自行清理整改阶段。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置。对妨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9日
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设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抓部署明确领导机构
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多次强调。
据悉,《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2个专题、9个行业领域专项、4个阶段部署此次行动。32个省级政府相继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相关工作。
“提前谋划、防患未然,细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福建省省长唐登杰强调,坚持六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强调。
…………
动员部署中,一种共识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32个省级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其中,吉林省实行“双组长”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20个地区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
此外,28个地区已成立或计划成立工作专班,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
拓领域密切结合实际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此外,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北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个专题,以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编制15个行业45个业态的隐患目录,突出专项整治的精准性。
江苏主动扩大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结合本省实际,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分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专项整治。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组织“书记和市(县、区)长说安全”活动,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上、规下企业两个“全覆盖”。
浙江作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种设备众多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同时,为各专题、专项均梳理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细化量化目标,明确指标、工作、政策、考评四大体系,防止工作推进“落地打滑”。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三年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徽还提出建设3至5个智能化矿井、建设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安徽任务”。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但一些地区、部门仍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还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三年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必须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
为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河间市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整治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留古寺镇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及在全镇开展环境卫生大消杀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村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整治举措,清理积存垃圾,彻底治理死角死面,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改善环境、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村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防控疫情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省、沧州、河间市委市政府、留古寺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全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在本村辖区范围内全面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主要做到“三有四清”。
(一)做到“三有”。确保村里“有队伍、有设备、有集中处理点”,具体如下:一有清洁消毒队伍。进一步充实清洁和消毒队伍,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村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二有清洁消毒设备。全面配备卫生清洁和消毒所必须的清洁消毒设备、消毒剂,确保足量足用。三有垃圾集中处理点。按照“方便处理、避免集中”的原则,对村内垃圾投放回收点进行再整理,确保方便投放,方便集中处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投放点,集中投放、集中回收、集中处理。
(二)做到“四清”。对辖区内进行无死角的清洁消毒,做到“街道清、墙面清、沟渠清、户户清”,具体如下:一是街巷清。对村内主街主路、小街小巷进行全面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并全面做好消毒工作。二是墙面清,对墙面乱贴、乱画进行彻底清除,保持墙面干净整洁。三是河道、坑塘清,清理并保持河道、坑塘、沟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河道、坑塘、沟渠内外、两侧岸坡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同时做好消毒工作。四是户户清,各家户内和门前设置责任区,实行“户内户外”三包,以户为单位清洁门前和院落,保持干净整洁,同时做好户内消毒工作。
(一)做好各村主街主道、小街小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卫生无死角;按照“户内户外”要求,划分责任区、明确清洁和消毒责任;指导村民做好居家清洁和消毒。
(二)做好河道、沟渠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做好“四害”滋生地清除,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有害生物防治。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有关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