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在本次党课的党章学习,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通过这次活动,深有体会,在此分享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课党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反腐立足兴政,倡廉志在强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准则》如灯塔,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条例》似警报,提醒我们避开危险。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行稳致远。毋庸置疑,这两项党内法规的实施,给作为监督主体的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内容和标尺。
做知规懂纪的明白人,当好监督者
按照航标走,行稳以致远。通过学习,能够深刻地感受到《准则》与《条例》是相互配套、相辅相成的姊妹篇和互补篇,是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具体体现。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准则》和《条例》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道德高线和纪律界线,作为纪检组长要带头学懂弄通两项法规的内涵,真正承担好监督责任。在当下,通过学习知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按照《准则》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真抓实干,做工作上的“老实人”;严以自律,做作风上的“干净人”;远离低级趣味,做生活上的“健康人”。作为纪检组长通过学习,要掌握《条例》是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严格规定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的六大纪律和违反纪律应受到的处分种类。要领会如果说《准则》是原则性的要求,那么《条例》就是具体性的规定。特别是通过学习《条例》知道监督的事项、内容和尺度是什么,即作为党员什么事不能做,做了就会受到怎样的党纪处理。对《准则》和《条例》只有深刻领会了其要义,才能保证头脑清醒,打好履职尽责的工作基础,当好行至甚远的监督者。
做敢于真抓严管的担当人,当好执纪者
治国凭圭臬,管党靠准绳。纪检组长作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 “操盘手”,一定要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在真抓严管上,不能让党员“任性”,更不能让党员干部的言行丢了信心、凉了人心、伤了民心。在强化监督执纪方面,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转变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瞄准“病灶”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持续发力,一步一步向前推进,使作风建设逐渐成为一种常态。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目前,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在查办案件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三是做好全面协调工作。纠“四风”、查处案件是真抓严管;进行廉政教育,建章立制也是真抓严管,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得“偏食症”,只抓查案,不抓教育,或只抓教育,不抓查案。要做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做强化政治自觉性的促进人,当好问责者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管理好自己和“身边人”、管理好职权范围内的人和事,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上看,实际上是一个政治自觉性问题。由此,纪检组长在工作中一定要把执纪和问责这两个环节理顺、衔接到位,在工作不能对出现的问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因为任何一个案件的发生、问题的出现,都会涉及制度、管理、教育等诸多因素和层面,进而体现领导者的政治敏感性、执政能力和水平。因此,一定要抓好执纪问责这个关键环节。除对出现的重大案件进行问责外,更要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以严厉的问责倒查追究机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心和危机感。
“大潮浩荡任君航,赤诚之心天地鉴。”作为纪检组长,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学思践悟中认真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因为两项法规急可治标,缓可治本,治标亦是为了更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