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赋予每位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次为您整理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学习心得体会【通用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党课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员的的基本条件、义务和权利,这堂课是由王玉滇老师为我们授课。课上王老师先提到了人的一生必须面对的三个问题:一、我是谁? 二、我从哪里来? 三、我到哪里去? 这三个问题令人深思,老师的讲解让我明白了,人必须要有信仰,要有积极向上的信仰。老师的一番“信仰论”更洗涤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再一次正视了自己的信仰。
接着,老师给我们讲到本节课的重点。其中就包括有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如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八项权利。这些就是本节课的重中之重,需要我们入党积极分子去深入了解和熟记。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后要认真履行这些义务,运用这些权利,为党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员的基本条件有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是否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和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们,应当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和特性,是政党阶级性的最高最集中的表现。
另外,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它包含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八项权利。党员的义务是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保证全党团结一致,使全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的基本要求。党员的义务g和权利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二者统一于党性之中。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作为一名党员的具体标准,党员履行义务时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们应该熟记它,严格要求自己,切实付诸实践,争取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八项权利,在党章中规定,它是党的生活民主化、正常化、规范化的体现。
学习完今晚的课程,我对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有了大概的了解,我会用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让自己能够更快的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纲党章上的思想一致被破坏了,党也会从组织上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纲党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决心和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第一、二次党课分别是由_技术学院的陈_和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冼_老师教授的。陈_给我们讲的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课程,冼老师讲的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知识。下面就说说我对这两次课程的认识和一些收获吧!
生活在公民国家,每个人都有其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一个和谐的社会了,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当然,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人,是一个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党员也有他特别的权利和义务。和一套完善的制度一样,党员权利也是慢慢地被摸索、形成、演变。参与权、知情权、培训权、意见表达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申辩权、意见保留权、申诉权和请求组织帮助权,这八项党员权利的确立,使党员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当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党员作为思想先进积极分子,更应该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争取更好地位人民服务。身为成年人,身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付诸行动;身为一名想争取入党的大学生,除了好好学习科学文化以外,还要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深刻的认识。如今社会上有人知晓得自己作为党员所拥有的权利,而且还以此为借口谋取私利,而不知自己肩上也有沉重的义务!这些都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的表现!
另外,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话题也很吸引人。民主,一直是大众都关注的问题。虽然,民主在国内一直在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不足,尤其对比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报纸、电视节目也总是“爆料”出一些非民主的事情,让人大为愤怒、感慨。那如何才能最大可能地保障民主(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法治是关键。民主,不是绝对的自由,不是没有条件的,而应该是再法制下的自由。否则,“没有法治的民主,要不就是无法保障,变成假民主,要不就是变成‘“”’式的暴民政治。”
第二次党课讲的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知识。每个政党都会有自己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以便规范成员的思想和行动,是党内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个人认为,这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是一个经得起考验与实践的决定。毕竟“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就一个问题可能有许许多多的看法,而最终的决定只能是一个。在法治下,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做的决定应该是最适合的。再说纪律,一个班级、一个企业、一个集体、甚至社会都必须有其纪律,而且只有成员都遵守正确的纪律,这个群体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其实,不光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增强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每一位当代社会的公民责无旁贷,要加强这些观念,一来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来也可为社会建设尽一份力!别说社会与你无关,因为每个人都离不开社会!
我相信这些认识的收获只是全部党校学习的冰山一角,我愿意更深入学习更多有关中国共产党这个先进政党的知识财富,结合自身实践,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为什么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呢?因为,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许多党员省吃俭用,领到一点津贴,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牺牲前还把身边仅有的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在和平的环境里,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他们当中有的在临终时嘱托亲属将自己的毕生积蓄作为党费交给党,有的将自己劳动致富所得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应当自觉地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作出决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把这样的党员除名。
对于党章第一条的上述内容,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明确并正确理解,而且下决心去做。因为这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条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这句话,用最概括的语言,阐明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具体地说就是:第一,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一员,其他阶级出身的人,要成为共产党员,就必须放弃其原来的阶级立场,自觉地站到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来,确立无产阶级世界观。第二,共产党员不是工人阶级的普通一员,而是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永不动摇。第三,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觉悟,必须落实到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上。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1、 "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说明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人生目标和追求。是党的根本宗旨,这是由工人阶级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员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体现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才是共产党员存在和发展的目的。
2、"共产党员不惜个人的一切"
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绳。因此,共产党员必须以实际行动实践、体现和保持党的性质,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追求,并且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乃至于个人的一切。
3、"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这句话,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指明了共产党员一切实践活动的政治方向。共产党员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把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同自己在现实工作中的努力结合起来。既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加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现阶段的每一项工作。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1、"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所谓普通一员,并不是说要取消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减轻共产党员的职责,而是指共产党员应当永远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置身于劳动人民之中,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一刻也不脱离人民群众,绝不允许谋私利,搞特权,作威作福,成为骑在劳动人民头上的老爷。
共产党员只有立足于群众之中,和群众打成一片,始终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才能使自己站稳脚跟,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革命战争年代,环境十分艰苦,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就是依靠和群众同甘共苦,打成一片,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无限爱戴和信任,夺取了革命斗争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共产党员自觉地把自己作为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尤为重要。因为只有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骄傲自大、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团结和带领群众胜利完成新时期的历史使命,进而向共产主义远大目标迈进。
2、 "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共产党员是劳动人民的一员,应当得到在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但是中国共产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始终如一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在领导人民取得政权后,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绝不允许一些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否则就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改革开放,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对党的肌体侵蚀加剧的新形势下,特别强调这一点,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加入党的组织。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就不能当党员。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
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
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人中国共产党。
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了,两年前也是在这个季节我参加了本科所在学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那时也学习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这两个专题,同样的专题时过两年再次学习,虽然在不一样的地方,由不同的人来讲解,但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党赋予每位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任何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一定要记得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章规定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要求每位党员必须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因为这是每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如果党员的觉悟程度不高,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不能领会,那他就不能作一个好的党员,不能自觉地很好地为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一个想加要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的积极分子,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任何党员而言都是平等的,无论是任何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人可以因为职位高、权力大而可以多行使权利,也没有人因为职位低、权力小而被要求多履行义务。
既然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就应该时时刻刻以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活动,从活动中提升对党的认识和了解。
雷锋应该是我们每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他的事迹对每个中国人而言都是刻骨铭心,他是每个中国人学习的榜样。因此,我们将每年的三月定为学雷锋月,学习他的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善待他人、奉献社会,学习他的艰苦奋斗。虽然现在我们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不可否认现在还在很多人生活贫困中,贫困剥夺了他们健康的身体、上学的权利,……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伸出自己的双手,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他们,就像有首歌中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在中国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应该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让雷锋精神与时俱进。同时学雷锋也不仅仅局限在这个月,应该是月月学,天天学,将它内化为我们的一种行为准则。
说到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我们应该将其铭记于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按照党组织的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党我纪律。要耐得住寂寞,扛的住诱惑,同一切的贪污/腐败做斗争,将为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做到两袖清风。说小一点,做为一名学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诚实做人,认真做事。
明确党员的义务,就是明确一个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对于党员个人来说,有了这个标准和尺度,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可以用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这个标准和尺度去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便于用它来检查和衡量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和督促党员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还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一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义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守党的纪律。如果只是空洞地说要“遵守党的纪律”,而并不知道党的纪律的内容,以及违纪的处理,要认真、全面履行这条义务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就必须学习好、理解好这八项义务。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难”。比如“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义务,为什么履行起来“难”,“难”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些“难”?只有通过研究,才能统一思想,把握尺度,找到严格履行的办法和途径。又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好一些,而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欠缺一些。这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是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处。那么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是没有用处呢?显然不是。在学习方法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理论有许多的制度和方法,如参加党校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等。那么,基层党员如何学,要建立哪些适合基层党员的制度和方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研究中解决。在提高认识的同时,更应严格履行。
三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履行。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总之,只有结合工作岗位来全面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