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心得体会优秀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党的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是一名基层的公务员,所以自工作以来,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结合自身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学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加认识到要真正做到学好法用好法普好法。通过多年的学法普法,有以下几点感想和体会:
一、学好法用好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我的本职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近几年来,为提高百姓的法律水平,增强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响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要求,团工委、妇工委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三八法律维权周”、“送法下乡”等法律宣传活动。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作为国家公务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第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要会正确的学法、用法和普法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学什么法,要有针对性的学,不能盲目的学。针对我个人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公务员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公务员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针对群团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机关妇女权益保障、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班和讲座,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用好法律知识是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的保障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理论的体现。只有将学法和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要提高法制学习的实效性。首先要做到学法与依法决策相结合。通过学法认识到,决策活动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内容,不能再靠主观决策来决定重大政策。其次,学法与依法治区相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加强法制才能开展好相关工作,这也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是坚持自学与普及相结合,大力推进法制学习。一方面通过自学,向书本学习,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知识系统培训学习,获得了法学本科学历,为自己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法律在不断更新而且法律的面很广很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至今,我市无论官方还是坊间法律氛围都极为浓厚。作为一名身处其间的公务员,尤其感受到整个公务员系统从上到下依法行政的强烈意识和群体共识,同时还起到了引领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且也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必备的要素。这些年,临海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广大公务人员对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对依法行政的坚守。然而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要进一步深化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学法工作的落实
一是市、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四五”普法以来,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法制讲座。二是完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普遍建立了党委一把手任组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三是落实具体任务,实行工作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落实任务,分步骤具体实施,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保证了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和责任到位。
(二)不断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为促进学法用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需将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具体的目标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从组织建设、制度落实、实施措施、学用结合、经费投入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每次的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奖挂钩。各级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要求,制定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保障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继续绷紧依法治国这根弦。
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公务员队伍,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否则稍有不慎就会积累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
(四)应把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得更严一些。
制度是最具稳定性的,但制度必须付诸实践才会真正有价值。当前,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制度,如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等,但由于学法用法工作本身难以确立标准加以考核,又无硬性的奖惩措施,致使这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被束之高阁、有的走走形式。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气神和用法的自觉性。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重点在严肃现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真正发挥制度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还要探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一些新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如抽样检查制度、闭卷考试制度等,特别是完善群众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立学法用法工作硬任务硬要求的性质,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自身管理,坚持“依法用权”与“依法自律”的辩证统一。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居于执法掌权的重要地位,是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侵袭的重点。只有带头学法用法,才能警钟长鸣,自觉地用法律约束和矫正自己的行为,才能不断增强抗腐蚀的能力。所以,领导干部只有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履行职责、胜任工作,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我们党和政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正确理念。牢牢树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健康深入发展。
_月3日至4日,到__镇府参加由区人事局举办的2015年第二期公务员学法用法专题讲座,听取了《法学理论知识》、《信访条例》和《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处理劳资纠纷和企业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三个专题的辅导,收获甚大。这次专题讲座的目的是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维持社会安定。如何达到这个目的,我认为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上级组织的集中学习毕竟机会不多,时间不长,并非三几节课就可以吃透精神。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的必修课,硬性政治任务,不是要不要学的问题,而是一定要学好用好。我党每年开展的纪律教育月活动,都列举很多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反面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强调工作忙,没时间参加学习,不注重思想改造,不知道自己在违法乱纪。或者说,即使知道违法,却还是抱着侥幸的心里去“赌注”、去“抢抓机遇”大捞一把,希望能够蒙混过关,结果在犯罪的泥泞中越陷越深,“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及!因此,我们每个单位都应该成为学习型的单位,每个公务员都不能忽视学习的作用,要把集中培训和平时自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不懈,“警钟长鸣”,这样才能提高政治免疫能力,提高执政水平。
二是要正确对待群众的上访。改革开放虽然经济发展了,但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矛盾同时也在不断扩大和激化,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但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执政党的形象和地位。有很多矛盾并非用行政手段就可以解决的,群众的上访总有上访的原因。林冲原来是个安份守纪的人,硬是被高俅一步一步逼上绝境,他不上梁山去哪里?当年老百姓跟共产党上山打游击是因为国民党政府腐败无能,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当年秦始皇把天下的兵器都收归咸阳,但农民还是揭竿而起,这说明“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我们作为国家公务员,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受害者,我该怎么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分寸、体察民情,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效率。公务员之家
三是要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三个代表”的第一条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不能光喊口号不做事,更不能目无法纪、知法犯法。所谓“无私无畏”就是说我们做任何事都要对得住群众,对得住天地良心,这样才能“身正不怕影子斜”、“心底无私天地宽”。国家培养一个公务员不容易,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更不容易,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人民给我们的权力,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去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样才能无愧于“国家公务员”这个光荣称号。
依法治国,意味着 “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式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乡镇宣传干部,首先自身要充分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做好法律宣传学习工作。再次,自身建设的要求。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行业形象。多年来法制教育,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学习法律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2)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3)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宣传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加强农村法律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学习活动及专题讲座,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加快,百姓的生活越来越与政府挂钩。从最早的信访部门,到现在的仲裁部门。政府、国家与百姓的对话渠道越来越多,而在越来越多的与百姓沟通的机会中,对于公务员的要求则是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处理政府与百姓,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公务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迫在眉睫。公务员如何学法用法,本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任务。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2、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3、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公务员只有利用法律知识,处理日常工作,才能更好的规范行政行为,才能更好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更好的在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规避主观错误的发生,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不仅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农科院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我联系《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我们科研事业单位与一些法律是息息相关的,比如: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法》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积极主动加强学法
我的专业是法学,加之这也是我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所以我知晓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对学法有了更多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常常通过网络、书籍,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学习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据此整理出一些与科技产业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参看。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积极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使我能更主动的去学习,工作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依法处理,若遇难题就找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也有所提高。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也是和法律有密切关系的。如对我院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格式及合法性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在女职工工作中要尽可能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等。这些都要求我不仅要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院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才能为我院的发展保驾护航。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及我院的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各研究所与处室可以每年度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知识若干次,学习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以备事后进行查阅与温习。二是坚持培训制度。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对广大职工进行培训。也可以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己在我院的工作实际,确定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己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努力提高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通过学习《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我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