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优秀2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式发布了。学习之后感觉到这次新修订的《规范》与时俱进,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作为一名来自教育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我认为新《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精神,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新《规范》对教师既有底线要求,又有较高标准。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
另外,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新的《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我对《规范》中“关爱学生”条目里写入“保护学生安全”的体会尤为深刻。这是首次将 “保护学生安全” 纳入了《规范》中,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面对的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教师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应该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教师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在这次汶川地震中,灾区的老师们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新《规范》第四条“教书育人”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素质教育”,并首次将“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列入其中。实施素质教育,必然对教师有新的要求,也就必然要求教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相信随着教育改革、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这一点会越来越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方式上得到体现。
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对办好教育很有现实意义。中国要建设成学习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就需要有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现在要培养的是既全面发展、又有创新精神,同时品德高尚的学生。以此为目标,作为教师的我们就应该、而且必须终身学习。教师如果不学习,其所教授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落后、老化。终身学习这一条的提出,适逢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学校必须建立校本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
作为一名中年教师,可以说我对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点点滴滴都深有体会,我深深地认识到,新《规范》六条,集中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我将会始终不渝地学习它、贯彻它,谨记《规范》中的每一条要求,理解《规范》的思想、宗旨,将《规范》转化为我们内在的要求,时时刻刻用新《规范》对照自己,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期望,为教育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历经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终于以今年形成了最后修订方案,和我们广大一线的老师们见面了。在校本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感触颇深。
认真比较两次修订后的条款,我们不难发现既有形式上的八条变为六条,更有内容上的与时俱进,如“依法执教”修订为“爱国守法”;“热爱学生”修订为“关爱学生”等。除此之外,一些新增加的内容或表述相当醒目,包括“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知荣明耻”等。
认真阅读,回味无穷。四处醒目的“人”字词语:“甘为人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塑造人格”,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一、甘为人梯,爱奉献
新师德第二条: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鲁迅先生的诗句“我以我血荐轩辕”、“俯首甘为孺子牛”,被后人称之为师的楷模。今天,新师德规范以“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八个字写出了为师者的师德底线。回顾历史,古今中外无数事例证明,育人单凭热情和干劲是不够的,还需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作为一名教师就要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甘为人梯,像“春蚕”吐尽青丝,像“蜡烛”化成灰烬,把毕生献给事业,献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教师良好的思想品行将是教师最伟大人格力量的体现。
奉献,使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不求名不求利,讲究贡献,不求索取。奉献,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的最好体现。奉献,表现于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奉献,表现于对学生的热爱。奉献,还表现于对名利的淡泊。作为教师,我们享有最大的名,那就是“光荣的人民教师”,与目前社会上某些人相比,教师职业也许是清贫的,但却拥有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富足与快乐。一个一个的人,正是在我们勤备工作下,离开学校,走向了社会,走向了成功。的确,我们因为奉献而富有。
二、教书育人,爱学习
新师德第四条: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如磁石吸引着我们游离的目光。我工作中逐渐感悟到人生的哲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培根说的一句话:“我们不应该像蚂蚁单是收集,不应该像蜘蛛只从肚里抽丝,我们应该像蜜峰,既采集又整理,这样才能酿出香甜的蜂蜜。”因为,我们所从事的已不再是一种职业而应是一种专业,我们要与新课程一起成长。
为此,我们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和丰富自己,不断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获取信息的先进手段,从传统的“经验型”向“学者型”、“研究型”角色转化。在实施新课程的同时,不再充当教材大纲的“忠实的执行者”的角色,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深刻理解新课程的教育价值,要把教材看做“面粉”而不是现成的“面包”,并根据自己的实际,特别是学生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有我们不断学习,用新知充实自己,才能在教育改革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才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师者。
三、为人师表,爱事业
新师德第四条: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为人师表这是教育事业对教育工作者的要求。鲁迅说过“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自己不具有的东西,当然也就无法给予别人。教育学生,不是演戏,假象逃不过学生的眼睛,只有真正做到言行统一、表里一致的美好品德,才能在学生身上产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学生受到感染,引起共鸣。
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像魏书生说的那样:把自己平凡的工作当作宏伟的世界去研究,你就会发现无穷的乐趣。这时,你的回报定然是学生“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四、塑造人格,爱学生
新师德第三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新师德第四条: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传统意义上的师德规范,大多要求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等等,一般都从教师从业的态度上做文章,只要教师珍惜教育岗位,对学生关怀无微不至,对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能不折不扣的予以完成,态度是端正的,行为是积极的,大多数领导就会认为这是一名不错的老师,最起码是师德合格的老师。然而,今天的新师德规范却两次提出了“人格”这个词眼儿,认真品析,不能发现新规范对新时期的师德应该是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师德定位于了师德师风和师能的完美结合。教师在完善自己人格修养的同时,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并且做到完全尊重学生人格。只有一种老黄牛的精神是不足以成全一个优秀的教师的。
一个师德高尚的教师,其职业道德中的应有之义还应该包括丰富的学识、渊博的知识、过硬的专业基本功和高超的育人技巧以及堪为人师的高尚风范,亦即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是师德的最高境界,要想得到全社会对教育、对教师的尊重和认同,教师们必须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上下功夫,走内涵发展之路,追求师德发展的最高境界,真正做一名智慧型人民教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是青年诗人汪国真的两句诗,可谓是道出我们老师的心曲。相信,只要我们认真履行了教师这份神圣的职责,认定我们心中的目标,教育的蓝天我们会撑起,明天的太阳同样会在我们手中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