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精选13篇)
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区从20_____年_____月交付使用至今,物业服务一直存在不足。物业管理混乱,在业主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经小区业主讨论和商议,特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整改通知。现将急需整改的问题汇总如下:
一、安全管理问题
1.保安职责不明,流程不清,人员出入管理混乱。保安上班时间打磕睡、喝酒、与闲散人员聊天。进入人员不登记,外来人员不询问,以至于各类广告传单遍布小区。
2.保安礼仪不端庄,言语不文明。
3.保安工作安排不合理,同一岗位安排人员过多。平时巡逻及夜巡不足。(总是看见四个保卫人员挤在岗亭聊天)。
二、车辆管理问题
1.责成物业清点小区业主车辆。
2.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不善,拒绝业主车辆自由出入小区,变向对业主强卖强租。合同标
注的业主共有面积,应同业主商议合理安排。(属出卖人所有车位可与出卖人协商拟
定租凭协议,如有异议可有社区出面调解。)
3.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门卫不登记,从不跟踪安排,造成外来车辆随意占用小区道路,碾压小区绿地,造成小区绿化损坏。
三、保洁问题
1.装修垃圾不能及时打扫。
2.电梯内卫生死角不能及时清洁。
四、绿化问题
1.业主居住区域及部分公共区域绿化踩踏严重,不及时修复,侧面降低了小区的景观绿化档次。
2.原有苗木枯死的不做补种。(还在养护期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更换。)
五、小区财务问题
1.物业应公示各项收费标准,应征求业主同意。
2.小区的共有财务收入物业应成立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初10号前,公示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透明。
六、小区大门的开设问题
1.每周五、日下午因小区边婺城中学接送车辆过多,小区业主车辆通行不便。且业主小孩在车辆间穿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要求物业安排早6:30—晚6:30开放小区南门。
限令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在20_年4月10日前拿出整改措施。在此后的6个月中,将根据物业的整改情况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考虑是否缴纳来年物业管理费;以及来年是否与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_______业主
(附带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公司办公室:
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检查小组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检查中,发现你部门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办公楼
1、未设置蓄电式应急照明灯疏、逃生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
2、未安装消防警铃报警系统或消防广播系统。
3、要求80m2以上场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出口处不能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安全出口需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
4、没有办公楼紧急疏散平面示意图。
二、门卫
1、周末下午押款人员不到位。
2、夜间收款回公司押款人员不到位。
要求你部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编制整改方案,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问题改进和措施跟踪记录表”由整改负责人签字后交回“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审签: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施工队:
事由:由你施工队施工的__________片区房屋风貌改造及亮化工程,经我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结果,发现你施工队存在以下问题:
一、局部外墙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污染、开裂、脱离)、进行抹灰及上腻子乳胶漆等工序施工。
二、局部瓦屋面未完成施工。
三、局部女儿墙脊瓦未施工(工序未完善)。
四、局部瓦屋面风檐板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五、瓦屋面瓦漆(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六、屋脊(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七、局部外墙线条未施工、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为了达成我们大家的一个共同目标,针对以上情况,你施工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后在_____日内上报项目部质安部进行验收。如你施工队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未进行整改,我项目部将对你施工队采取重罚:1、每间房屋罚款¥1000.00,大写:壹千元整;2、我项目部将派其它施工队直接进行以上收尾工程的整改工作,并最终从你施工队的工程款中(按我项目部支付你施工队遗留收尾工程施工工程款的总金额)双倍扣除。
特此通知
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质安部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x房地产开发公司:
经查,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北斗星城4-G-2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未将购房定金、首付款、预付款等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的行为,违反了《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经研究,现决定暂停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手续。同时,请你公司于8月20日前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业主签字检查人员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8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崇地税限改〔x5〕3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xx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20xx年xx月xx日
:
你在x县开发的祥和社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耕地占用税、契税,共计146794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x4年9月2日前到x县地方税务局人和中心税务所缴纳上述税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x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x县地方税务局人和中心税务所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下列单位(详见附件)x6年8月份(所属期)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我局已通过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且通过高邮市邮政特快专递邮递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仍无法送达。请你单位看到本公告后立即整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告送达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邮国税送达公告[x6]第01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高邮市国家税务局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主:
我街道对你出租房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出租房不符合瑞安市政府“电线套管、明火集中、隔板阻燃、通道畅通”的要求,请你户务必在收到通知书日内整改火灾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将对你户进行停电停水、停止出租的强制处理,属于违章房的进行违章拆除。
业主签字检查人员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纳税编码:
你(单位)与市国家税务局签订的《中央空调系统安装维保合同》编号:07CL-20B内容包含安装业务和维修保养服务,涉及到营业税规定的不同税目,但你单位未按正确的税目申报纳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20xx年10月20日前予以改正(补足存款等)。如你单位已经造成少缴税款的需严格按发生纳税义务的所属期申报补缴。
特此通知
税务机关(公章)
xx年xx月xx日
xx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分公司:
经查,你公司代理的xx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品江山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完整、未能提供查询房屋销售备案电脑等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xx]53号)有关规定。
经研究,现决定暂停你公司代理销售的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行为等手续。同时,请你公司于8月18日前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局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在________发现你(单位)销售的_________产品上标注了“包装专利,仿者必究”。经核查,该产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专利,专利号为:20_30141874.5,其专利权已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你(单位)的________行为,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停止________,立即改正,限期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消除上述专利标记,未消除上述专利标记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
如你(单位)不服,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向乌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市知识产权局(盖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县_____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单位巡查民警在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路面巡查过程中,查处到你公司的________大型普通客车在_____县往_____方向营运过程中,存在核载29人,实际载41人的超员行为,我_____版石中队已有多次巡查过程中查处到你公司所属的其他营运车辆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
按照省总队《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客车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__公交管[20_]_7号)和市安委会《赣州市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__市安字[20_]8号)精神,现对你公司所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责令进行整改。自接到整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书面文件交于我单位备案保存。
整改项目:
一、驾驶员一定要符合相应营运车辆的驾驶资格;
二、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营运载客,严禁超载;
三、按时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严禁“病车”、“问题车”上路行驶。
送达单位:_____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接受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xx市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60户纳税人(附名单):
你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限你单位自本通知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持有关资料到xx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潍坊市地方税务局或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电话:
附件: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xx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