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停课通知书(精选5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__〕14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以下统称学校)停课。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石家庄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石教〔20__〕171号)规定,落实如下要求:
全市各学校(完全寄宿制除外)临时停课,学生停止所有户外活动。停课期间,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生的学校也要全部停课,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完全寄宿制学校可以不停课,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由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要加强对体弱、心脏病、肺病等特异体质学生的管护。
停课期间,学校教职员工正常到校,对家中无人照顾和因其他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要组织其在教室上自习或在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所活动,教师要做好看护工作,但不得授课。
待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后,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因临时停课耽误的课程,由各学校自行调整计划安排。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x年11月30日
各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学院定于201x年xx月x日(星期五)—xx月x日(星期六)举行第二十一届校运会。xx月x日、x日全校停课两天,补课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201x年x月x日
接上级紧急通知,我市己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根据市里统一安排,我校暂时停课一天,学生在家做好学习安排,提前预习功课,家长做好监督检查,复课时间另行通知。雾霾天气免受侵害,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家长谅解!
请相互转告,谢谢大家!
20xx年**月**日
各单位(部门):
今年15号台风海鸥将于今天上午至傍晚间在阳江到海南万宁沿海地区登陆,正面袭击粤西,最大可能的登陆地点在湛江到文昌之间。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停课一天,同时请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落实防风措施,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单位如有紧急事务,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处理。不能停止工作的部门(后勤、保卫等)要坚守岗位,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做好各项工作。
201x年x月x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因第16号台风“罗莎”的影响,我局决定于xx月x日和x日全区学校停课两天,并要求各学校做好以下工作,1、务必将停课信息告知每一位学生,认真做好住校生的安全工作;2、做好学校的值班工作,x日和x日,各学校、各单位必须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3、属于民工安置点的学校,要认真全面做好外来民工的接收工作,确保接收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4、各学校在建工程立即停工,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安排专职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学校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教育局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和不报。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