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尾号限行时间表_2018北京最新机动车限行规定

2018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将从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将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北京限行将采取13周一轮换,限行机动车将按车号尾数计算。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又延长一年,那么限行新规定是怎么规定本地车和外地车限行的呢?有没有一个北京尾号限行时间表,能够帮助我们清楚知道限行规定呢?为了方便大家了解限行规定,我们特整理了一篇关于北京机动车限行规定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来看,北京尾号限行时间表:

>>>2018——2019北京最新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从上表就能看出来,北京机动车限行是一个季度轮换一次,具体轮换规定如下: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按照《限行规定》,限行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8点,也就意味着在这个时间段内,被限行车辆要按规定禁止行驶

>>>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是几环?

很多人不知道北京限行是从几环开始的,特别是外地车辆,由于不经常来京办事,所以对北京的限行不熟悉,其实,并不是北京整个城区都限行,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是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也就是说五环路是不限行的,五环以内是限行的。

>>>法定节假日北京机动车限行吗?

北京节假日机动车不限行,包括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调休的休息日。也就是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全部都不限行。

>>>北京外地车限行规定

1.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

2.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如果尾号限行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北京限行分单双号吗?

根据北京限行规定,没有单双号之分,只按照上表执行。

为了改善首都环境质量,为了周围空气更好,为了还北京一片蓝天,希望大家尽量采取绿色出行,遵守限行规定,还自然一片蓝天。

下面是2018年北京最新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严格遵守。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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