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
问题的通知
(中办发„2009‟11号 2009年2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当前,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
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五、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
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2009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落实本通知情况,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情况,报中央纪委监察部。
机关厉行节约制度
为了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树立党政机关的倡导艰苦奋斗,增强节约意识。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规定,崇尚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
2、严格对小车使用管理,尽力降低小车费用。鼓励出差、下乡乘座公共汽车,特殊情况需用车时应提前预约,长途用车需经主要领导批准;科学核定油耗定额,尽可能节约用油;驾驶员必须精心操作,保护车辆,减少维修费用;严格控制公车私用。
3、加强对接待费的管理,推行标准工作餐。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一般不安排盒烟,一律不安排各类娱乐性消费活动。
4、认真做好节电、节水工作,做到随手关灯、关水。办公照明一律实行分路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尽量采用自然光照,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下班后应关闭电脑;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维修或更换漏泄的供水管、水龙头和卫生洁具。
315.节约办公用品。严格行文管理,提高行文质量,确需打印的文件材料,尽量减少抄送份数,多页公文一律采用双面打印;提倡用电子文本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复印次数;打、复印纸张的厚度、纸质以适用为标准,控制采用高价高品质的纸张;打印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到商业店铺打印。
6.公务出差应注意节约,从严控制搭乘飞机,尽量减少各项差旅开支。住宿、交通等差旅费用标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7. 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8.对配发给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具,综合科要登记造册,落实管护责任;全体工作人员应珍爱公物,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保持用具的使用性能,严禁侵占公物行为。对因管理不力、使用不善而造成公物灭失或损坏的由其责任人依据现行同类物件标准给予赔偿。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当前,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
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五、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
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来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2009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落实本通知情况,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情况,报中央纪委监察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09年2月20日
从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厉行节约承诺书
从江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确保从江县供销社关厉行节约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厉行节约各项目标任务。
二、把厉行节约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厉行节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公示、季报告制度。
三、如实填报厉行节约相关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决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
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实现零增长。做好“三公经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201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控制在2010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以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出省考察各项规定,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经费支出控制在2013年实际支出水平以内。
七、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点制度,执行工作餐标准。严格执行《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中所要求的“十个严禁”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从严控制会议、庆典、节会等活动。
八、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切实精文减会,减少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2014年用电、用水、用油比2013年下降10%。
九、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设“小金库”。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监督;承诺不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和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办发„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当前,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
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 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五、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
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来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2009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落实本通知情况,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情况,报中央纪委监察部。
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
中办发„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印发以来,中央纪委、外交部等10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因公出国(境)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出访团组和人员数量增长过快;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借因公出国(境)之机公款旅游问题比较严重,名目繁多,花样翻新。公款出国(境)旅游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制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勘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奢靡之风。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办发„2008‟9号文件和其他各项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
二、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团组数和人数。要按照财政部等部门下发的•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 3 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三、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审核审批部门要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严格审核,切实防止以公务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坚决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从严控制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要对出访团组是否严格执行批准日程,以及完成任务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出访报告进行评估。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囚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对违规审核审批以及不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各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出访团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要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出现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规操作的,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经营资格。
六、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要高度重视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及时曝 光。要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案件;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案件。除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
七、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外事管理部门要强化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外事审批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清理、规范审批权限,细化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要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机制,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