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47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会,加强学校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学校工会财务行为,使学校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会工作服务、为教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根据阆中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阆工发〔〕5号)文件要求,我会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对相关财务进行自查。
一、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情况
我镇工会相关经费管理符合全总相关规定,不存在账外帐,无设立“小金库”问题。
二、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我会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全总关于经费使用的“八不准”,无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无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无、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公款违规转私人账户、涂改伪造银行对账单,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涂改伪造发票、使用假票据等问题。
三、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我会严格遵守《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执行本级工会年度预算,无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现象。
四、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我会会计岗位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分明;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无违规问题,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符合相关规定;现金管理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基层工会经费自查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 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四、附 则
1、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和上级工会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9月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 目的。
进一步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会经费的来源
2.1 职工交纳会费。
2.1.1 会员会费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由工会财务及时收缴并入账;
2.1.2 每月收缴个人当月会费;
2.1.3借调人员在我处保留会籍的缴纳会费,同时享受会员待遇;
2.2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
由筹建处按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提取,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 3 工会会费支出
3.1 慰问职工。
3.2 组织文体活动。
3.3 工会宣传活动。
3.4 职工教育。
3.5 工会行政费支出。
4 报销程序
4.1 需要使用经费时,事先向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书面或电话通报后,方可使用。
4.2 报销时,施行凭票报销制度,票据为国家正式发票,在票据
背面需有经手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处工会财务登记,经工会财务人员审核并由财务科长签字后,由工会主席签字据实报销。
4.3 筹建处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进行核查。
5 管理要求
收支情况由筹建处工会组织统一管理,工会财务人员应将各项收支情况及时入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度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年度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审议。
近期,我们根据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对部分基层工会的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独立建帐工会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在调研的XX家单位中,有X家机关事业单位和X家企业工会是独立建帐的。,企业工会建帐的以上市企业、规模企业居多。这类企业工会财务帐册由工会专人单独管理,财务收支由工会主席把关(审批),收入、支出情况清晰、明白。独立建帐工会的各种经费提留也都能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如: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XXX公司等能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企业单位,如:XXXX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有单独的明细表,有预算计划,收入部分经费来源、支出部分资金去向都十分清楚,并且比较规范,严格执行了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行政对工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还给予经费补助,20xx年工会费提留X万元,公司行政补助XX万元。但也有少数工会没有提留工会会员费。
二是工会财务挂靠行政财务现象普遍存在。在所调研的单位中,有X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和XX家企业工会财务挂靠在行政财务上,在行政财务上设立了一个科目。这些单位的工会组织经费虽然也能正常用于职工教育、培训以及福利等方面,但经费由行政代管,单位的行政领导直接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审批,工会主席没有审批权,这是与《工会法》相违背的,甚至有个别企业在行政方面不能正常支出的费用放到了工会科目中支出,明显违反了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
三是没有单独建帐现象仍然存在。在所调研的企业中我们发现,还有2家企业没有单独建帐,更没有独立银行帐户,一家是新建立工会的企业,另一家是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后者家族式管理现象比较突出,凡事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对提留工会经费认识不到位。
二、问题根源
一是有些单位法人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错误认为只要组建了工会,上级工会就认为履行了职能。在经费拨缴上,个人意愿想拨多少就拨多少,拨不足没有关系。
二是基层工会主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大部分规模偏小企业,基层工会主席不敢行使自身应有的权利,认为自己的职务是老板给的,凡事得看“老板”的眼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放弃对工会管理的权力,致使工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严重削弱。
三是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作用没有发挥。大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仅限于报表的签字,没有对基层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情况实行审查监督,丧失了经审组织的职能。再加上一部分企业规模比较小,实际情况是没有配备经审人员。
三、几点思考
一是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建立独立帐户。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并凭法人证书办理单独开立银行账户手续”。通过开设工会帐户,基层工会要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簿,经费管理坚持实行主席“一枝笔”审批制度,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二是从抓执行法规入手,收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基层工会要督促本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基层工会要按规定收足收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基层工会要积极向上级工会和本部门争取政策允许下的补助资金。基层工会各项收入来源必须合理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和经费,不能收取,也不能进入工会帐户代为管理。
三是从抓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经费使用。各级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按上级工会规定要求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会经费的支出要按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工会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工会经费使用要合理,基层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等方面,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项支出要按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工会财务要实行民主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或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一)遵纪守法原则。学校工会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遵守财务纪律,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
(二)依法获取原则。学校工会的各项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学校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并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学校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科学编制工会年度收支预算,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学校工会在经费使用上,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确保集中财力保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学校工会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提倡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七)民主管理原则。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实施民主管理,年度经费开支和预算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代会审议、通过和批准,并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接受会员和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三条 学校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学校工会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委托学校计划财务处派专业会计进行财务管理,独立核算。
第五条 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经费预算经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经费预算、决算和执行情况接受上级和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和监督。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经费使用执行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
部门工会经费,主要构成包括部门会员会费收入返还、校工会拨付的工作补助以及各专项补助。由校工会统一管理,分别建立科目,部门工会自主计划和报销使用。
第七条 学校工会经费各项开支按预算控制,确需调整预算的,须编制调整计划,由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学校工会经费收入
第八条 学校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会费。凡学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缴纳个人会费。个人会费缴纳标准应按个人月基本工资的0.5%计算。即:个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每月应缴纳的会费,个人缴纳总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到“元”。由二级基层工会登记、收缴完毕后,上缴学校工会。
(二)行政拨缴经费。学校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转入学校工会独立银行帐户。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学校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校工会的补助款项,以专项专款划拨学校工会。
(五)其他收入。学校工会获得的捐赠及其他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利息收入等)。
第四章 学校工会经费支出
第九条 学校工会按照《工会法》及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上解经费。其余经费全部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经费支出(含部门工会自主开支经费)包括:
(一)学校工会为会员及教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教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教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教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教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工会工作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教职工帮扶、向教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以及部门工会所在单位应当为学校和部门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学校和部门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教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教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五章 工会经费开支标准
第十条 工会经费开支遵循依规依纪、严格规范、量入为出、合理适度的原则。部门工会依据以下标准,可以制定部门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标准,但必须由部门工会委员会(或二级工代会)表决通过,并以文件的形式向全体会员公开。
(一)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奖励补助标准,由校工会另行制定奖励办法,部门工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本部门工会奖励补助办法。
(二)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工会活动、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因活动耽误正常用餐时,可以组织会员集体用餐,或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餐(或发放)标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工作餐标准,严禁以聚餐代替工会活动的开展。
(三)工会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生病、去世等教职工送温暖慰问费,参考学校福利费标准执行。各部门工会也可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会标准。
(四)逢年过节(特指国家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部门工会可以进行生日慰问,但两项慰问经费总额,合计不得超过工会经费总额的50%。“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教职工群众必须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部门工会可以在会员生日时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五)开展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或比赛,如有需要可为参赛人员统一购买表演、运动服装,但要注意厉行节约,不得购买与表演、运动无关的服装。
(六)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时,应尽量统一组织;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时,坚持就近原则,必须做到当日往返。
第六章 工会财经纪律和报销规范
第十一条 学校工会经费各项支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使用,公开透明,职工满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以及本办法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按实际支出数列支,不得虚列假报,以领代报。
第十二条 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教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一)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三)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费用报销原始票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各项开支审批、验收手续应齐全。购物发票要写明单位名称、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并附购物清单;发放奖励、物品应附实名签领单;举办活动要有具体实施方案、通知以及明细经费预算,并附上参与人员名单;比赛不可普发奖金(如不可另设鼓励奖、参与奖等);工作餐要附用餐人员人数、用餐发票。不可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发放。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事项,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应当不予审批,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大宗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第十五条 部门工会自主开支经费使用、报销费用时,原始票据由部门工会经办人和部门工会主席审核签字(主席缺额或经主席授权可由副主席代签,但授权必须有书面授权书,并报校工会备案),经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审核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并及时提请学校工会委员会修订本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原《西南科技大学工会财务制度暂行办法》、《西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