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
我公司于年月日对你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状况检查,经检查存在以下违反建筑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安全隐患: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你项目部对以上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立即予以整改,整改情况经过项目部自查,并于年月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公司安监科。
项目经理:
检查人员:
项目安全员:
浙江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近期学院安全工作,以各方面安全稳定迎接的到来,根据三河市委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学院将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自查
请各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请部门(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并于20xx年11月5日11:00前报保卫处备案。自查报告报送地点为保卫处治安消防科(主楼1128房间)。
二、安全大检查
学院将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为20xx年11月6日上午,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践实验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由安全检查组责令责任部门(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由安全检查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学院将成立安全检查组负责安全大检查事宜。安全检查组由学院领导带队,以下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基建处、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请上述人员于20xx年11月5日14:20到图书馆五层小会议室参加安全检查工作会。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受检企业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制度。按照我局部署,对你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项目开展自查,并予以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方式:以书面核查为主,必要时实施相关检查措施。
检查人员:
联系电话:
自查报告提交日期:20xx年X月XX日之前
其他检查措施实施日期:依书面核查工作需要确定并随时通知
(盖章)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