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实用五篇

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通用5篇)

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贫困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春节农村贫困群众慰问工作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春节慰问活动,要与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1+1+13”扶贫政策体系结合起来,与干部转变作风加强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慰问活动作为推动全市扶贫攻坚的一个具体举措,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慰问走访,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充分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爱;进一步帮助贫困群众找准摸清致贫原因,分类研究细化脱贫帮扶对策,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政策措施,限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象及标准

1.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标准。每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元。

三、资金筹集

1.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市扶贫办按每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元的标准,从专项财政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4148万元,已下达各区县。

2.市级扶贫集团筹集。按照往年的惯例,每个市级扶贫集团筹集慰问资金30万元,直接划拨或通过市扶贫基金会划转到结对帮扶区县。

3.区县财政自行筹集资金。除市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各市级扶贫集团筹集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县按每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元的标准筹集。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6日起至2月6日止。

五、组织形式

20xx年春节慰问工作:按照市领导带队慰问、市级扶贫集团慰问、区县面上慰问三种形式组织实施。

1.市领导带队慰问。由市扶贫办负责协调实施并落实慰问资金。联系市级扶贫集团的每个市领导负责慰问联系贫困区县深度贫困户3户。

2.市级扶贫集团慰问。由各市级扶贫集团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区县面上慰问。由各区县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1.各区县、各市级扶贫集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抓好资金筹措和发放,确保春节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2.慰问活动要坚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

3.各区县于2月16日前将春节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扶贫办。

通知人:

日期 :

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篇2

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职工温暖过节,局工会决定于“两节”期间,在全局继续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情系职工惠民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二、活动内容

20xx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围绕困难群体,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到帮扶救助与化解矛盾相协调,物质帮扶与人文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努力为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确保广大职工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对待业、患大病重病、遭受意外灾难的职工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表,为送温暖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关心职工冬季生活,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生活现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经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根据不同困难群体分类进行帮扶,将工会的温暖及时送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职工身边,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

(三)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做好精神帮扶工作。一是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鼓励困难职工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和能力,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受到党政、工会组织如家般的温暖;二是慰问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相关措施,克服麻痹思想,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抓好安排落实。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主动向同级党政汇报工会帮扶工作、送温暖活动及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格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放、使用好帮扶资金。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把活动资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困难职工群众身上。

(三)请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将本单位申请救助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填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和所需其他资料复印件一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局工会。

通知人:

日期 :

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篇3

各区市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发和调动各类人才建设发展的广安、开放的广安、优美的广安、和谐的广安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现就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各类优秀人才活动通知如下:

一、把慰问人才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慰问活动,有利于增进各类人才与党委、政府的感情,有利于扩大人才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利于树立人才工作部门和人才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形成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才工作氛围,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考虑元旦、春节期间工作,把组织开展慰问各类优秀人才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慰问活动,听人才的知心话,当人才的贴心人,做ai才、聚才、兴才的表率,以感情和人格的力量,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制定慰问优秀人才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协调、组织、开展好各类慰问活动。

二、以多种形式慰问各类优秀人才。

人才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对各类人才一视同仁地关心、信任和爱护的同时,要重点慰问那些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第一线,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勇于创新,为促进本部门、本地区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要慰问党外人才中的代表人物、非公有制组织中的优秀人才,优秀的外地、外省来我市的创业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要通过安排领导干部走访或举办座谈会、联谊会、茶话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类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肯定各类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他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开展广泛、多层次的代表性慰问活动,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各类人才的心坎上,树立鼓励人人成才、创新创业光荣的人才评价导向。

三、切实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服务和帮助。

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一批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事迹。要运用政策和法制手段来保障和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认真对待各类人才的来信、来访,急人才之所急、想人才之所想、办人才之所需,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要高度重视和关心遇到特殊困难的知识分子,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他们度过祥和愉快的元旦、新春佳节。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既俭朴又热烈地开展好慰问活动。

各区市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级各部门开展慰问各类优秀人才活动的情况,请及时通过信息简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反馈市人才办。

通知人:

日期 :

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篇4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单位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慰问对象

(一)困难党员:主要为组织关系在我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困难党员、老党员、有特殊贡献的党员,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困难党员。

1、年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或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党员;

2、年龄在70周岁以上,未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党员;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事故致困的党员;

4、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生活困难的党员;

5、因公牺牲党员的遗属,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

6、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__〕174号)文件所列的优抚对象等人员;

7、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党员。

(二)困难职工:主要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企业)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

1、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疑难病症,确需高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2、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职工;

3、本人和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职工;

4、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职工;

5、因企业破产、关停、改制等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一线职工:主要为节假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

(四)军人、军属:主要为伤残军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等。

(五)其他需要慰问的对象:主要为离退休老干部,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困残疾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台属、侨属、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等。

(六)不能走访慰问的对象:主要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职工等。

1、因不良嗜好和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2、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与党组织活动、在党员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3、不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4、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与组织非法聚集上访的;

6、其他不适合的。

二、明确慰问标准

(一)慰问标准根据慰问对象的实际困难情况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户)500元—1000元。

(二)对党员、职工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生活特别困难的,实行一事一议,经部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发放慰问品原则上要务实、节俭,慰问困难党员、职工、群众等以米、面、油等生活、节日必需品为主;慰问一线职工以精神鼓励为主,慰问品以适量的水果、糖、瓜子、饮料等为主。

(四)慰问活动中不得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物品。

三、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

(二)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增加基层负担。

(三)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超标准招待和公款宴请。

(四)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扩大慰问范围,慰问不属于慰问对象的人。

(五)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提高慰问标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优亲厚友,截留挪用。

(七)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由下级单位以任何形式向上级单位及领导干部送礼。

(八)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福利。

(九)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组织公款吃喝和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聚餐。

(十)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慰问所需的钱款物资。

(十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接受慰问对象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或馈赠的礼物。

通知人:

日期 :

2024年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篇5

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职工温暖过节,局工会决定于“两节”期间,在全局继续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情系职工惠民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二、活动内容

20xx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围绕困难群体,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到帮扶救助与化解矛盾相协调,物质帮扶与人文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努力为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确保广大职工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对待业、患大病重病、遭受意外灾难的职工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表,为送温暖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关心职工冬季生活,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生活现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经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根据不同困难群体分类进行帮扶,将工会的温暖及时送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职工身边,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

(三)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做好精神帮扶工作。一是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鼓励困难职工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和能力,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受到党政、工会组织如家般的温暖;二是慰问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相关措施,克服麻痹思想,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抓好安排落实。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主动向同级党政汇报工会帮扶工作、送温暖活动及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格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放、使用好帮扶资金。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把活动资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困难职工群众身上。

(三)请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将本单位申请救助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填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和所需其他资料复印件一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局工会。

通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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