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款通知书模板(精选5篇)
亲爱的20xx级、20xx级同学:
为使同学们能够全面了解学校收费事项,顺利缴费,请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缴费时间:
20xx年8月15日开始到农行办理缴费,以便同学们在开学顺利办理注册手续。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根据相关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核批准,20xx级、20xx级学生学费为:
(1)ZJ机制1301班、ZJ机制1401班、电子商务1302班:15000元/学年
(2)传媒1301班、传媒1302班、服表1301班、服装1301班、服装1302班、服装1303班、服装1304班、家具1301班、家具1302班、鞋类1301班、鞋类1302班、产品1401班、产品1402班、传媒1401班、传媒1402班、服表1401班、服装1401班、服装1402班、服装1403班、家具1401班、家具1402班、鞋类1401班、鞋类1402班:7500元/学年
(3)其他专业及班级:6000元/学年
2.住宿费: 1200元/学年
3.代管费:500元/学年(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每位学生应缴费金额为学费、住宿费、代管费三项合计金额。
三、缴费方式:
同学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当地任何一处农业银行营业储蓄网点柜台缴费:
1、在温州各县、市、区缴费,可参考第一种、第二种缴费方式;
2、在浙江省内(宁波市除外)缴费,可参考第二种缴费方式;
3、在宁波市及外省等地缴费,可参考第三种缴费方式。
第一种缴费方式:通过农行“自助通”终端机缴费。
此方式只针对在温州各县、市、区缴费,且使用农行卡缴费的学生,可在农行营业厅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完成缴费。操作步骤如下:将农行卡插入“自助通”终端机,输入银行卡密码,选择“缴学费”→选择“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输入学号(八位数)→“自助通”自动显示应缴学费金额,核对缴费金额正确后按“缴费”即可完成缴费过程。
第二种缴费方式:通过银行“学费收费系统”缴费。
此方式针对在省内缴费(在省内缴费的外省籍学生照此办理)的学生。在浙江省内(宁波市除外)任何一处农业银行营业储蓄网点,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要通过“学费收费系统”缴纳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向银行工作人员提供学院收费代码“20xx001”,及本人学号(八位数),银行系统会显示要缴费学生的姓名及金额等信息,请与银行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后即可完成缴费。
第三种缴费方式:通过“电汇凭证(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缴费。
此方式针对省外缴费(在省外缴费的浙江籍学生照此办理)的学生。在各地农业银行营业储蓄网点,同学在填写电汇凭证(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时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上注明本人姓名及学号(八位号学号)。请参照以下“样本”填写有关栏目
“收款人全称”栏目统一填写: xx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或地址”栏目统一填写: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栏目统一填写: 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市中支行
“附加信息及用途”栏目统一填写: (学生姓名+学号)学费
“业务类型”栏目中在“普通汇兑”上打钩
样本如下:
四、注意事项
(1)各位同学特别注意不要使用“现金交款单”交费。
(1)农行缴费系统全年开通,各位同学随时可到农行网点缴费(缴费时间:9:00-16:00,星期六、星期天“电汇”缴费方式不能办理)。
(2)缴费完毕,学生必须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注:通过”自助通”终端缴费为机打存根,不需要银行盖章),并妥善保管开学后上交计财处换取正式发票。在缴费时若农业银行柜台拒绝受理,请记下农业储蓄网点名称及柜台号并将问题反馈到学院计财处。
(3)为了同学们旅途安全,请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校园内设有ATM机(工行、建行、中行)可以随时取款。
五、缴费信息网上查询,可以登录“银校通收费系统”网站查询,网址为:校园内网址,用户名为八位数的学号,密码为空,类型为学生。
六、缴费咨询电话
计财处:0577----8668(暑假收费专线),咨询时间从8月15日开始,工作日9:00-16:00。
xx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
年6月20日
20xx年秋季学期,各级本、专科学生交纳学杂费,学院采用“银行扣款缴费”的方式办理,学院不以现金的方式收取学杂费。请学生认真阅读缴费通知事项,按相关要求办理交费事宜。
一、缴费标准:
20xx级本科在校生缴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合计
本科艺术类15000元/学年2300元/学年1600元/学年18900元/学年
非艺术类15000元/学年18900元/学年
20xx级本科在校生缴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合计
本科艺术类15000元/学年2300元/学年1600元/学年18900元/学年
非艺术类15000元/学年18900元/学年
专科非艺术类120xx元/学年15900元/学年
20xx级本科在校生缴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合计
本科艺术类27000元/学年2300元/学年1600元/学年30900元/学年
非艺术类
-除机械设计(中美合作班)
23000元/学年26900元/学年
非艺术类-机械设计(中美合作班45000元/学年48900元/学年
专科非艺术类120xx元/学年15900元/学年
二、缴费办法:
从通知之日起至20xx年8月10日之前,所有学生将需要缴纳的学费存入学校为您办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内,学院进行银行扣款后,统一开具学杂费收据,开学后由辅导员转交给学生。
三、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注意:您存入的学杂费必须保持在您应缴纳的学费额以上,银行才能成功扣款!
xx学院财务处
6月20日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贵司与我司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已经签署完毕并生效。按照该合同约定,贵司需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但截至 年 月 日,贵司已经拖欠我司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包含 费 元、 费 元。另外,根据该合同约定,贵司应于 年 月 日前缴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各项费用 元(含 费 元、 费 元【本段内容可选择填写,如不涉及,可删除】)。望贵司收到此函件后能尽快答复,且最晚不迟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我司,以便双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专此顺致商安!
【公司名称】
20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xx年第31号文件的规定,长宁区税务局将推广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自20xx年7月1日(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操作流程
(一)海关缴款书抵扣清单报送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报送日期-填发日期≤180天)通过电子申报软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填写条件: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入口: 报软件--涉税事项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申报软件直接录入《海关完税凭证清单》,所属期为本月度。录入完成后报送稽核比对(可多次报送)。
附图一:《海关完税凭证清单》
报送完成后可接收并打印《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 附图二:《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
20xx年8月(税款所属期7月)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必须在7月1日至31日就采集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以后月份按此类推。
(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
1.企业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全部已产生比对结果的,每月1日由电子申报系统自动确认并生成《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2.企业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中尚有留待继续比对的滞留票的,纳税人可在每月1日至申报期结束前两日于系统自动批量确认后自行确认,并自行导出《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3. 企业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中尚有留待继续比对的滞留票且纳税人未作自行确认的,在申报期结束前2日内,稽核系统自动将未确认的数据生成《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附图三:稽核结果导出时间说明(以申报截止日为15日为例)
纳税人每月只能对稽核结果确认一次,如存在“留待继续比对”的数据,提前确认稽核结果将导致部分海关缴款书无法在当期抵扣。确认成功后,纳税人可直接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附图四:《稽核结果通知书》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再在申报时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但需将已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的第5栏。辅导期纳税人不再填写附表二第30行待抵扣栏 ,申报要求同一般纳税人。
附表二第5行需与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比对,应小于等于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的数据,否则将申报失败。
四、稽核结果的处理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一)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
(1)稽核结果产生日期距海关缴款书开具日期小于等于180天的,企业可修改后直接报送海关缴款书抵扣清单,重新进行稽核比对。
(2)稽核结果产生日期距海关缴款书开具日期大于180天的,纳税人可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一所窗口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申请数据核对需提供材料:《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单》(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稽核结果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需进行数据核对的海关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 年 月 日对 份“异常”海关缴款书提出了数据核对申请。经核查,以下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你单位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税款金额合计 元,请在 年 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税务机关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通知相关纳税人;第二联由税务机关留存
XX学校:
贵校现确定人数为871人,应交管理费为522600元(871600=522600元),请于下周五(11月15日)之前交清,否则按上次会议精神执行,若人数有异议,请于本周之内提供分班级的各寝室学生名单。
后勤处
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