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错峰上班通知范文(精选5篇)
监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自20__年7月26日起在龙岩中心城区办公的市属国有企业试行错峰上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上下班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试行错峰上下班自20__年7月26日起执行。
二、实施对象
办公地点在龙岩中心城区的市属国有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各项工作,并加强与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衔接,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二)试行错峰上下班后,各企业要继续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各企业在试行错峰上下班过程中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国资委。
龙岩市国资委
20xx年7月16日
各部门、单位:
为保证广大考生顺利参加高考,营造良好考试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__年6月7日,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区域内实行错峰上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上午上班时间推迟到9:30。
二、错峰上班单位范围为除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服务高考相关单位外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三、鼓励企业单位错峰上班,倡议广大市民错峰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县市和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错峰上班时间。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_年6月6日
各人民团体:
为有效缓解景洪城区交通压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错峰上下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作息时间
(一)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
(二)下午上班时间:14:30-18:30。
错峰上下班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二、实施范围
(一)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包括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市工商联。
(二)各乡(镇)、街道办、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
(三)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四)各学校、医院、政务服务大厅上下班时间不变。
三、有关要求
(一)实行错峰上下班后,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各方面工作、生活秩序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州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衔接,保证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肃考勤制度。
(四)各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错峰上下班工作方案,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
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5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长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7:00、夏季为17:30。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三、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医保、社保、公积金、产权交易、人才、就业、交通等窗口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错峰上下班时间,倡导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
五、错峰上下班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不包括九台区、双阳区。
六、本通知自20xx年12月7日起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2月1日
监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自20__年7月26日起在龙岩中心城区办公的市属国有企业试行错峰上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上下班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试行错峰上下班自20__年7月26日起执行。
二、实施对象
办公地点在龙岩中心城区的市属国有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各项工作,并加强与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衔接,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二)试行错峰上下班后,各企业要继续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各企业在试行错峰上下班过程中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国资委。
龙岩市国资委
20xx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