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沧州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
本人与贵公司做为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1月5日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4月30日前向本人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泰大国际家居博览中心楼4层号和 号房),但截至20xx年 月 日,贵公司不能向我交付房屋。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现本人正式函告贵公司:
1、本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贵公司接到此函之日起解除。
2、请贵公司于本通知函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本人已付的全部房款及相应的违约金,逾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退款之日止。
3、对于贵公司在合同中附加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及《合同补充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制式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无效条款。
如果贵方拒绝我方的要求,我方将启动法律程序并采用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公司及时处理!
业主签名: 业主电话:
年 月 日
尊敬的先生/女士:
因您与年月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号《预购房屋协议》,购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栋单元号房,总房价为人民币元。我司自 年 月 日已对您进行催告,要求您在 年 月 日前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仍未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鉴于您的违约行为,现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送达您之日起,解除我公司与您签署的《认购协议》; 二、由于您的违约行为,您已交纳的定金(贰万元)不予退还。
如有未尽疑问,请您和我公司的销售顾问联系。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六安市瑞沅新建置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致: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于X年XX月XX日,在 所在地区 定购了楼盘地址X号楼X室,并于X年XX月XX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按照该合同第XX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房款,余款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X年XX月XX日起,直至X年XX月XX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X年,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民币X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二、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追究
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联系。 联系电话:
加盖印章
:
贵我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但贵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如下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合同》第 条/□《合同法》第 条的规定,我方可解除《 租赁合同》。现我方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请贵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接到本通知后 日内腾退房屋、付清费用,并根据《 租赁合同》第 条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