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信访条例自查报告(通用3篇)

信访条例自查报告 篇1

今年上半年,我被借调到到信访工作,半年多的时间里给我的感触颇多。最深的体会是:信访工作很苦,但苦中有乐;信访工作很难,唯艰难处长才能。面这个岗位,怎样做一个称职的信访工作者,我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点心得,主要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对信访工作要有高度的认识。信访工作代表党和政府与群众发生的最直接关系,是通过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坚持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为人民服务”是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体制的转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反映国情民意的“晴雨表”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信访条例自查报告 篇2

《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安排布署自查工作,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一是镇领导高度重视《信访条例》的学习。专门安排在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信访条例》。下发学习资料到各部门,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讲解。

二是进行广泛宣传。我镇通过板报、橱窗、宣传提纲、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把《信访条例》、“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知”、“来访须知”、“接待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准则”等制作上墙,随时向上访人宣传。

二、完善规范信访秩序

(一)建立快速反应和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重要信访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件及时上报,不迟报、漏报、瞒报。坚持定期排查信访问题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认真分析突出信访问题及发展态势,捕捉重大信访苗头,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期可能发生的集访、越级访要事先掌握情况,制订预案。

(二)规范和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了规范化的办信、接访程序,做到信访事项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

(三)建立健全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信访受理登记和转送、告知、限时办结、听证、案件终结、督查督办、干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特别是对领导批示件加大督办力度,严肃督查纪律,查处结果在规定期限内上报。

(四)完善领导包案责任制度。严格实行“五定”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要求和办结时限,立卷建档。对“五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掌握责任,落实进度,促进问题落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不解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不脱钩。

(五)耐心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问题,限期解决,不留尾巴;对政策、法律不允许的过高要求,派专人负责,向有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有可能继续越级上访的人员,切实做好劝阻工作。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我镇健全了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确定了专职或兼职信访员,基层信访工作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了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坚持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和党员包户的“三包干”责任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一)信访群众诉求各异,有的与现行政策规定存在差异,有的要求过高,超过政策极限;有的按政策解决了,但又提出新的过分要求;有的坚持无理要求,甚至以制造事端来达到无理要求。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认识没有完全到位,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多,履责不力直接导致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五、对策建议

抓住信访部门建设这个关键,打牢信访工作基础。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基层,关键在信访部门。党委、政府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积极为信访部门开展信访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认真研究解决好信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的问题,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物力保障和财力保障,使之能够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

信访条例自查报告 篇3

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好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

要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经验、做法的宣传、交流,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努力形成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宣传月活动,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丰富创新宣传月活动的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提升《条例》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础,强化规范,扎实抓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尽心尽力、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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