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领导:
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结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可享受3天婚假。另外,由于我目前已29岁,属晚婚,可额外享受20天晚婚假。现申请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日(注:共计23天)休婚假,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出生年月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现年____岁。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婚假的规定,属于____(晚、非晚、)婚,可享受____天婚假(包括双休日)。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假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目前的工作已安排交接完毕 ,请领导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时间: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出生年月为20xx年xx月xx日,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年xx岁。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婚假的规定,属于x(晚、非晚)婚,可享受xx天婚假(包括双休日)。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假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目前的工作已安排交接完毕,请领导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