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起诉书,起诉书的格式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尾部七个部分组成。你知道起诉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本文是可爱的编辑给家人们整编的民事起诉书(通用10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原告:
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
民族:___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告:
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委托人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案由: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在20xx年6月-20xx年1月25日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共计人民币【8216】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在其职业病诊断后仍坚持在原岗位工作7个月期间的岗位津贴补偿费,共计人民币【7000】元;
3、判令被告尽快给予原告配制重度听力损伤相适用的助听器,并且承担与社保所能报销的差价;
4、判令被告支付告原告精神损失费【60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20xx年12月进被告绍兴起重机总厂工作,职业为钣金工,现从事工种为油漆工,在本厂长达29年的噪声环境接触中,近十年来听力逐渐下降并伴耳鸣的情况下,于20xx年7月上旬向单位申请职业病诊断,出乎意料的是如此合理合法的要求被告当场否定,后在原告再三的要求下才同意进行申报,但因被告无法拿出市疾控中心所要求的工作现场危害评价资料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而再次推脱不进行申报。经过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的投诉及交涉下,最终同意申报。(绍疾控检字第L-0001号检测报告是原告多次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被告才去进行了委托检测,在此之前,没有此类工作环境的检测报告,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四)(五)项)
原告在20xx年11月23日诊断为职业性重度听力损伤,疾控中心处理意见为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和药物治疗。而此时被告又不闻不问,既未按照疾控中心的处理意见履行义务,也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安排原告进行治疗或给予岗位津贴,在诊断为职业病后长达7个月时间里,由于被告对职工生命健康的冷漠对待,原告仍在原工作岗位上坚持工作,工作的同时原告始终请求被告能让其停工治疗,而被告始终以“再说”“厂部讨论”等借口推脱。目的是想让原告放弃停工留薪期(据原告讲:其他工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听力损伤,只是迫于被告用工关系的有利地位而不敢申请职业病诊断或申请被拒)。原告带病继续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病情一拖再拖,使耳聋耳鸣继续加重。且在工作中根本听不到吊车的安全指挥铃声,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后在病情和身心实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原告于20xx年5月多次书面口头形式向被告提出停工留薪的'要求及自已准备弃工的情况下被告才同意于20xx年6月1日休假工伤治疗。被告当时向原告提出如果要停工留薪治疗需要医院的休息诊断证明书才可为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应被告要求,原告分别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看病时出具的诊断书共分八次给被告,总共八张。到20xx年1月25日病情稍有稳定后工伤治疗结束。
停工留薪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想协商解决工伤待遇上的问题,但均被拒绝,只收到律师函一份。原告无奈之下,于20xx年4月6日(30日变更请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将其中的加班费除外计算得到原告在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308.20】元。而实际情况是被告单位采用计件工资制,平时给职工的工资条均不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绍兴市规定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而是按其厂的内部计算方法只发奖金和加班费,而被告在劳动仲裁时所提供的证据,却故意将平时工资条上的奖金名目更换成了工资名目,采用偷梁换柱的卑劣手段,降低原告工伤前的平均工资基数,达到增加被告经济效益的目的。而我方认为被告工资单名目上所谓的加班费其实是奖金的一部份,应该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核算或直接按工伤保险基金交费基数【22464/12月=1872元】核算。对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利息、清凉冷饮费、过节费虽不属工资范畴,但我方认为应该属于职工福利范畴,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进行核算。
原告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号:20xx016)的诊断结论已经是属于职业性重度听力损伤,在医学上称为神经性耳聋,现有的医疗水平已无法医治,平时生活中因耳朵伴有严重的耳鸣无法正常的语言交流,晚上睡觉也会因耳鸣而长期失眠,给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经劳动局的协议医院诊断认为只有通过配戴助听器(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来降低其耳鸣对身心的感官感受,而实际治疗中劳动局的协议医院并不开展验配助听器的业务,得知后去药店配助听器,试带后耳鸣反而增加,根本不适用病情。协议医院的医生认为原告在药店配的助听器只能达到扩音的效果,并不适用原告伴有耳鸣的病症,后经医生指点去绍兴市惠耳听力技术设备公司验配,试带后感觉效果较好,耳鸣能明显降低。但其市价,按原告目前的经济困难水平已无力承担。我方认为原告进单位工作近三十年,被告除手套、工作服外不提供其他任何劳动防护用品,原告在20xx年11月23日诊断为职业病后被告仍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在其应当知道已造成严重后果仍藐视法律,主观上放任事态的发生和扩大,严重侵犯职工的生命健康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给予原告配制合适助听器的责任,如果被告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及时对工作现场危害进行评价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那原告也不至于形成现在的重度听力损伤病症,也不至于不适用药店所售的助听器。此种困境,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寻求救助。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达到经济利益的化,在主观上完全不顾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采取拖延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超时加班作业等行为已明显违反了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四)(五)项、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七十七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诉请为感!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原告:胡**,女,汉族,xxxx年3月2日出生,职业:XXX,户籍地:广东梅州市**县**镇 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xxxxxxxxxxxxx
被告: 蔡**,男,汉族,xxxx年1月9日出生,职业:XXX,现住: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
诉 讼 请 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xxxx年7月22日至xxxx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xxxx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xxxx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xxxx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xxxx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xxxx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xxxx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
原告:姓名:XXX,性别:X,民族:X,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工作单位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姓名:XXX,性别:X,民族:X,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工作单位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人民币 元及该款利息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于XXX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XXX元,并承诺于XXXX年X月X日归还欠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
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并未归还该笔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写明具体的法律条文),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呈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原告本人的签名及捺印)
XXXX年X月X日
附:证据及来源
原告:陈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天津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xx区xx小区xx室。
被告:于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天津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xx区xx小区xx室。
被告:李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天津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xx区xx小区xx室。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xx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xx区xxx道x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xx赔偿原告陈xx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xx赔偿原告陈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xx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1日19时许,被告李xx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CCxxxx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Axxxxx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x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xx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3、右额硬膜外血肿;4、右额脑挫伤;5、左颞、右枕-骨骨折;6、肺挫伤;7、鼻骨骨折;8、阴 囊软组织损伤;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
经查,该肇事车辆是由被告于xx雇佣被告李xx驾驶的。被告于xx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29日止。
但原告方为治疗所造成伤害,已负债累累,被告李xx与于xx拒不垫付医疗费用,且不配合办理出院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于xx作为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xx存在重大过错,应与被告于龙海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投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男,汉族,1968年6月2*日出生, 个体户,现住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所在地。电话:139******** 被告:****,男,蒙古族,26岁,牧民,现住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巴音浩舒四队。电话:187*******
诉 讼 请 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欠款本金1700.00元,利息 350.00元,合计本息20xx.00元。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20xx 年6月8日,被告****在我处借款,欠款17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枚,约定还款期限,同时约定如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欠款,则从欠款之日起按月3﹪支付利息,此款经我多次向被告索要,至今分文未付,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欠款本金1700.00元,同时按约定支付利息350.00元,利息自20xx 年6月8日起算至20xx年1月30日,直至还清为止。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xx人民法院(房屋所在地):
原告:姓名:xx,性别:x,年龄:xx,出生xx年xx月,工作单位:xx,住址:xx(一般为户口所在地,也可为现居住地)
被告:姓名:xx,性别:x,年龄:xx,出生xx年xx月,工作单位:xx,住址:xx(即你出租给他的房屋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xx元(数额)。
2、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
3、请求返还原告所有的屋内家具一套,价值约xx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将xx的房屋租赁给被告使用,并约定每月支付租赁费用xx元,原告收取押金xx元。
被告于xx时间开始向原告付款,但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被告停止支付房屋租金,xx年xx月xx日,原告发现被告还私自将原告租赁房屋内的一套家具搬出。
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支付房租及返还家具,均遭到被告的拒绝。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贵院,望贵院审清事实,判如诉请。
具状人:xx(原告姓名)
:xx年xx月xx日
原告:阳某,女,身份证:44092119
住址:广州市海珠区xxx路
委托代理人: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82229xxxx
被告:xxx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xx年10月5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1740.85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未计的加班费3000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6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xx年1月25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由于自身人事变动,新任部门主管20xx年11月陆续裁员。被告于20xx年11月30日得知原告已怀孕,第二天即20xx年11月31日一早通知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告与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应属无效行为。于是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直到20xx年12月1日才收到仲裁裁决书,穗番劳仲案字第16XX号裁决:被申请人(即被告)广州市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与申诉人阳某继续履行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该仲裁既已裁决被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无效,却不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是错误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贵法院起诉。
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首先,被告违反了《劳动法》第2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单位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均判决单位行为无效,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原告:王某某,女,19xx年6月2日出生,回族,住xx市大兴区XX街XX号
电话:xxxxx
被告:xx市XX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某某
住所地:xx市大兴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XXX元、护理费XXX元、交通费XXX元、住宿费XXX元、伤残赔偿金XXX元;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XXX万;
3 、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xx年12月3日下午四时许,被告司机白某某驾驶京KXXX号红灰相间的公交车在xx市大兴区新华街由南向北行驶时将王某某撞伤,xxx后被送往大兴医院进行抢救治疗,20xx年12月29日出院。20xx年3月4日经xx市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四级伤残。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告司机在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由于该司机是被告原告,且事故发生时其正在履行职务,因此,依法应由被告向原告进行民事赔偿。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签名或按手印
20xx年三月十二日
原告: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和姓名、电话
被告: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和姓名、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 (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
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