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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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王XX,女,1976年8月20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厂职工,住XXXX市XXXX区XXXX街道XX楼XX单元XX号,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市XXXX厂

地址:XXXX市XX区XX街道XX号

法定代表人:郑XX 职务:厂长

电话:XXXXXXXX 邮编:XXXXXX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李XX诉被申请人XXXXXX厂工伤索赔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XXXX】X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XX市XX厂在本判决生效后XX日内赔偿给XX工伤期间工资、医药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等共计XXXX万元。可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XXXX年XX月XX日以前归还的XXX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付给限定期间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附件:XXXX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执行申请书 篇2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X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兼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强制执行[XX劳人仲案字[2018]第X号]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发的申请人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4000元,由于被申请人在2018年2月5日通过申请人在广发银行的原工资发放账户给申请人支付了2000元,因此,被申请人实际还需向申请人支付欠发的申请人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2000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XXXXXXXXX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2018年3月31日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XX劳人仲案字[2018]第X号]劳动人事争议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4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只支付了2000元给执行申请人,拒不完全履行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1、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申请人工商信息资料一份。

4、被申请人2018年2月5日支付执行申请人2000元的银行卡流水。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执行人:____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______

负责人:__x 职务:经理 电话: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

住所地:____x。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__)顺民初字第67__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顺民初字第67__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__法院

申请人:

______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__)顺民初字第67__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思民初字号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现被执行人拒绝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216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内容、标的:

1、责成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暂计至年月日为元,之后按照%月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2、责成被执行人立即支付律师代理费元;

3、责成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生效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利息金额以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的利率从年月日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4、处理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址在 的房产),并以所得优先清偿申请人上述债权。

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址在 的房产。

申请执行的要求: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尽快处置上述房产、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此致

__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张某,男,汉族,1963年3月19日出生,住址:上海市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____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20____年6月15日至20____年8月26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____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__)皇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____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__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一二审判决书

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6

申请人:_______

民族:_______

职业: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民族:_______

职业: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_______)年通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490000元;

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做房屋产权变更;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_______)年通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_______解除。

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_______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_______抚养费1500元。

3、被告张某某给付原告齐某某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490000元,于_______前执行完毕。

4、位于_______的住房归被告所有。

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_______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_______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90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

此致

_______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申请执行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申请人:__,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判决书案号:(20__)__民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

原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承办人:__、__、__

判决书作出时间:20__年12月10日

判决书送达时间:20__年12月10日

判决书生效时间:20__年12月10日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上述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租金、滞纳金共计__元整;

2、诉讼费__元整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__元整。

请求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北京市__区人民法院作出(20__)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上诉至北京市__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__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__)__民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终审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已过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但被申请人无故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尽快予以执结!

申请人:__X

日期:20__年X月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8

申请人:曹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__,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__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__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申请人:(基本情况)

执行申请书 篇9

__国税强申20__X号

__市__区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__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 __区__街__号 法定代表人: 张__ 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__X—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区__街__号 法定代表人: 赵__ 职务: 总经理

联系电话: 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

____有限公司对我局__国税__20__X号决定,未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请在15日内将强制执行结果通知我局。附件: __国税__[20__]X号

申请执行机关(签章) 20__年X月X日

使用说明

一、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款、滞纳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书抬头填写税务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的具体名称。

(二)正文第一段填写申请理由,申请理由一般包含如下内容:

1.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未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

2.已对 (《税务处理决定书》名称、字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字号)申请行政复议,但对 (复议机关) 年 月 日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税复 号)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

3.已对 (《税务处理决定书》名称、字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字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名称、字号)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履行 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名称、字号)的判决(裁定)。

(三)“根据 规定”横线处依照不同情况填写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

(四)“附件”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文书名称、字号。

(五)文书字轨设为“强申”,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强申”。

四、本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人民法院,一份装入卷宗。

注释:

一、文书设立的法律依据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有两种方式,即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有权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权力,增强了税务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同时也保留了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权力,即经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因此,设立本文书。

二、文书的概念、功能和用法

是由于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当事人逾

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使用的文书。

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依税务机关申请而发生的。具备了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能自动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税务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税务机关使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仅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依据。

三、制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法定前提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法定前提条件是相同的。即被处罚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在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内,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期限内,税务机关不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仅限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税务行政处罚。而对于征收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税务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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