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优秀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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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x日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
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单位盖章: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不准乘坐麻木等简陋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车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乘坐超载的车辆。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未到年龄的不准骑自行车。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家长应尽到下列义务:
1、经常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特别是上学前要再三叮嘱。
2、尽量抽出时间护送子女到搭车地点,监督子女按要求乘车。
3、对于违规载学生上学的麻木车主和车况不合格的车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对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负责。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麻木等简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为确保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及时将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新法律法规、新文件、新政策的精神传达贯彻到教职员工和学生,教育他们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遇到红白喜事向教职员工和学生打招呼,交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四、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须知》张贴到各个班级,损毁的及时补上,每月由老师组织学生学习一次,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五、本校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学校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教育师生不聚众闹事,不抬尸堵路,不抗尸不埋,一切依法行事。
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坚持每年与师生签订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_县教育局(公章)
法定人:
日期: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机动车辆非法营运、载客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与全校教职工签订该责任书。内容如下:
1、全校教工要认真学习省、州、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2、学校教师应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横穿公路,不追车、不爬车。
3、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切隐患。全校教工及全体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4、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利用自家车从事非法运营、及超载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经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学校将从严处罚。
6、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7、严禁教职工利用学校食堂生活用车进行营运、载客等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决不辜息。
8、加大安全工作的惩处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发生的班级,班级评优一票否决,该班任课教师、班主任不得评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误且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和津贴,并根据上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XXXXXX小学(盖章)
20xx年月日
学校__班级__班主任__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经班主任、家长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楼道、操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在校内遇到危险情况时,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长是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
识和安全法规,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超载、超速、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长未按要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概由家长负责。
六、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 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__中心小学校
二〇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