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申请书(优秀8篇)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2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学校寝室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兴安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达标学校评估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行政管理

1、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切实抓好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学校要充分体现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生存能力和综合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学校要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学年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运行顺畅。

3、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廉洁高效。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管理学校,围绕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法制校园、民主校园、文化校园、和谐校园,将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4、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对学校全面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5、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校级领导班子均要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能力,结构合理,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求真务实,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坚持校长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的例会制度和寒暑假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能力。

6、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按有关规定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和考核制度。认真落实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合理科学地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组织教职工参加文体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

7、建立教师学期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过程监控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作为评定职称、受聘上岗、晋职晋薪和实施奖惩的依据。建立和完善各种表彰和奖励制度。

8、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兴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9、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学校档案资料建设管理。

二、学校教职工管理

1、严格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教师要树立关爱学生意识。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停学生的课,坚持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不得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搞好家校配合教育。

3、教师要恪守社会公德,规范职业行为。教师必须衣着整洁,仪态端庄,讲普通话,谈吐文明,团结同志,行为举止规范、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4、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制定校本培训规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的学历达标、教学基本功等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计划和措施,每位教师要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学校各项改革,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现代教育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现代教学技术等知识。

5、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使教职工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高度重视和加强学校班级管理。选择师德高尚、认真负责、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学期制定班务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教育,全方位的关心爱护学生。学期结束时,要进行认真总结,报学校备案。

三、学生和学籍管理

1、学校要按照市、县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办理学籍变更的相关手续。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的电子化。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编制《在校生花名册》,填写学生学籍卡,按规定进行学籍登记。

2、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认真做好转学、休学、复学、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 m. 的考勤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

3、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各班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做好详细考勤记录。

四、学校教学管理

1、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关心学生学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合理、科学课程计划,包括课程门类、课时分配、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总表及课程实施要求与评价建设等内容;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2、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学校要建立有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的评价制度及早读、自习和课外辅导的管理措施;强化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基本要求。

3、重视学生体育和美育工作。在教学课程的安排上要保证音乐、体育、美术课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举办一次文艺汇演和学生征文比赛。活跃校园文化氛围。

5、规范学校教材和教学辅导用书。严格禁止使用未经省教育厅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和未列入省教育厅教材目录的教材及各类学习辅导材料、参考读物、练习册、试题集和学具等。

6、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及计算机室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作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不断充实课程资源库。重视远程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7、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重视加强家校联系,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积极总结和推广教改成果。

8、建立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每人每学期要听课15节以上,分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要有听课笔记,从关注“教”转向关注学生的“学”,并注意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学论教。

五、学校安全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2、经常开展全校性的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建立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特殊环境和气候应安排专人组织路队,负责学生离校,组织学生乘坐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交通工具。

4、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特别要加强对宿舍、食堂、库房、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坚持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分别对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

5、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

7、建立公共卫生分区负责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配备必要的清洁卫生工具。校园将按班级划分卫生责任区,进行每天一次小扫除和每周一至二次大扫除,做到校园无杂草,墙壁无污染、蜘蛛网、灰尘;地面平整,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入池,定期清除;厕所每天打扫,定时冲洗,定期消毒灭蝇。宿舍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物品安放有序。时刻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的良好环境。

六、学校校园管理

1、科学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区划有序的要求对校园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校园布置要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学校要有教育方针和有特色的校训。办好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认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因地制宜的。对校园进行绿化和美化。

2、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窗明干净,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功能室标识明显,制度齐全。图书馆、阅览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卫生有序和安全,实验器材、用品存放规范。

3、建立校园环境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对宣传栏、教室、卫生区、寝室、食堂等进行检查评比与通报,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先进个人等依据。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好时事政治和实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栏,办好校园广播站。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基地。

七、财务及资产管理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及时公示,不得违规收费。

2、认真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固定制度。学校的校舍、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宿舍、食堂等资产要建立台帐和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堂、水电等生活设施及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发放等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产管理。学校财产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并落实部门、班级、个人的管理制度,若有损坏、遗失要按规章制度进行维修和冲销。各类用房要定期检查、检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对危房加固维修或拆除。

3、严格执行制度,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有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学校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均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加强设备设施管理。

学校宿舍申请书 篇5

尊敬的吴老师

你好

我作为父亲向你和学校领导提出申请,希望你和学校能理解孩子和我们家长,同意我的孩子能在学校附近租房住。当然,我们也知道我们这样做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诸多的不便,但我们依然坚持我们的看法:我作为他的父亲,我相当的了解他的性格和脾气。他在我心里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孩子,以前在浙江的时候,我就经常看到他一个人在河边独自发呆,对此,我向你根据以下的几点向你和学校领导提出申请:

一:他在学校虽然不能乱花钱,但在我看来在金钱的这方面,他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我相信他即使在学校外面,他也不会乱花钱;

二:我了解到学校虽然在学生的管理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寝室的管理上还是有一些弊端,一些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在纪律上还有退步的势头,在此希望学校能在这方面加强管理;

三:况且我觉得作为一个青年,不仅要学会和别人很好的交流,而且还要了解我们的社会,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读到大学,但我希望他能够在社会这个群体里过得好就够了,能够开开心心就够了,

四:我不知道他在外面会遇到怎样的人,但我相信他能够不让我失望,我相信他

五:我和你一样,我也担心他的安全,但因为相信,一切的担心都显得是那么的微弱,

让我们多给他一点信心,多给他一点信任,他能很好的处理他所会遇到的困难,他的明天掌握在他自己的手里,他想做什么都让他去做,只要他不放弃,他就一定能成功,相信他能。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6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选一名舍长,负责检查宿舍日常卫生和内务秩序。

2、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进间,早上6点30分准时起床、晚上8点30分准时就寝。

4、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电灯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学生晚上不得随便出校门。

6、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丢失,舍长负责监督,如损坏或丢失无责任人,由本宿舍全体人员赔偿。

8、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留记档案,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1、地面: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无杂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归类摆放,整齐统一。小物品收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蚊帐挂起,整齐,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整体效果良好,室内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物品摆放整齐。

以上宿舍卫生标准,由各宿舍长负责带领本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卫生委员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记录并通报该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师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寝室,按照相关班规进行处罚。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8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

(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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