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农村社会实践报告(精选3篇)
近几年,南通通州市加快了经济发展,通州下所设各乡镇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拆迁。我们调查组有三人,一人来自通州川姜镇,两人来自通州四安镇,这两个地方都有拆迁点,拆迁的目的分别是修建石江公路和通富路。此外川姜镇距通州市中心金沙镇比较近,也接近通州开发区,所以拆迁规模比较大。调查过程中,我们就我们所在镇的拆迁现状进行了了解以及分析。期间我们走访了两个镇40几户不同的村民家。由于采访的对象很多都是没多少学历背景的农民,于是我们倾向通过口头询问的方式来了解村民关于拆迁的想法,然后在相应的问卷调查上做了记录。最后我们对走访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总结。经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了拆迁作为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措施,存在着利弊两方面。拆迁对一部分村民来说是有利的举措,而对一部分村民来说,他们利益受到了损失。我们调查组发现拆迁过程中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都有待解决,由此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小组看法。
关键词:走访调查、拆迁的利弊、解决方法
一、课题研究背景
拆迁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可以说,任何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无不与拆迁密切相关。房屋拆迁及后续的城市规划、建设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促进了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无论在哪个时代,对于普通人来说,房产都是一项重要的私有财产,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拆迁”问题也逐渐呈现在了人们的面前。因房屋拆迁导致的矛盾近年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所以我们觉得对农村拆迁这一课题的研究很有必要。
二、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评估公司不够中立
拆迁之前,政府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各家各户对其原有房屋进行评估,根据房屋所耗建材、人工以及装潢程度估算出赔款金额,然后拆迁户在指定地点重建统一样式的居民楼。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中有60%的人对政府给出的评估补偿款不满意,认为价格偏低。利益受损的被拆迁户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与拆迁评估公司达成的默契,压底赔偿价从而多拿提成。
经过我们的调查了解,我们发现:评估公司在做出评估的时候更加强调的是房子到底是平房还是楼房,而忽略了房屋本身的质量和装潢程度的差异,只是大体估计下,就轻易给出补偿报告。这使得接受采访的赵先生一家十分不能接受。因为他家的楼房装修没多久,装潢材料也是选择最好的,如今拿到的补偿金远远抵不上他当时花费的装潢费。我们调查组也发现,有些被访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家的平房改建成了楼房,这样就可以以较少的钱换得更多的补偿金。据我们调查的四安镇的村民反映,根据现在的人民币价值,赔款金额严重偏少。一般的老式楼房只能赔偿20万左右,稍微豪华一些的在25万至30万之间,而重建统一式样的居民楼除去装潢至少需要30万左右,因此赔款金额根本不够重建费用。所以说,评估的不正确的确导致了一些矛盾利益的冲突,致使很大一部分拆迁户不满意政府的补偿。
2、被拆迁者对拆迁后的住房选择不一致
现在拆迁无非是为了城市建设,是现代化的需要。但是农村和城市历来的生活环境就是不一样的。我们组调查发现,年纪越大的人越是喜欢自家楼房加门前少许田地种种瓜果蔬菜这样的生活。相比而言,年轻的一辈则显得无所谓一些。我们采访的大学生小陈说,其实公寓小区也挺好的,有独立的住房空间,有公寓式的小区管理,干净利落,还有健身设施。他认为小区别墅是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趋势,也有利于节约建房面积,将更多的土地用来做商业发展。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正是反应了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如何安抚年纪大的村民接受公寓式住房。我们调查的川姜镇的被拆迁户正是处于离通州开发区不远的地方,由于修建公路占用了大量的住房面积,所以政府下发的政策正是建小区。但是上了年纪的人对乡土气息的生活更加留恋,一下子可能难以接受,这就要政府组织专门的人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府统一划地,然后由统一的建房单位建统一样式的楼房。每家每户房子的外观和内部格局都是一样的,唯一差别就是装修不一样。我们调查组发现四安镇的拆迁情况就是这样。据调查,被访者普遍认为建房费贵了,政府的补贴根本不够,再加上装修费,自己要贴很多钱。据调查显示,68%的居民愿意选择自主建房,他们认为统一建房只是出于政府统一建设的目的。很多被访者反应建房商也是政府决定的,政府肯定从中拿了回扣,因为政府没有详细的文件公布过建房商的'具体情况,他们表示他们也只是无奈地跟着政府的指示走。但是被访者也反应了他们的建房面积包括围栏在内,还是比较大的,这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3、拆迁的过渡时间很长
根据我们组的调查发现,从一开始听说要拆迁到最后开始拆迁到完成拆迁一般要经历好多年的时间。而且拆迁的时候是按批次来的,我们发现川姜镇石江公路两边的拆迁进度就很不一样。一边已经几乎完全完成了拆迁工作,而另一边很多楼房只拆了顶层,剩下残砖烂瓦,周围也没有人居住,很是荒凉,两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被访者介绍,政府下令要拆迁后,就要求他们搬离原来的居住房,这些被拆迁者只能自己想办法,有的临时搭了个棚,有的只能暂时寄居在亲戚家里,不仅条件艰苦,而且很是不方便。在这过程中,政府几乎没有补贴,这使得被拆迁者有很多怨言。这不仅意味着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失去原先可以种植蔬菜瓜果的一部分土地,从而必须自己倒掏钱买些蔬菜,而且还意味着要在很不方便的地方或者是别人的家里住上很长一段时间,这对很多被拆迁者来说是很不能接受的。在调查中我们组还发现了四安镇存在的一个问题,毛坯房建好后需要装修,但是装修人也是政府统一的,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直接延长了装修完成的进度。据我们采访的张阿姨透露,她家当时装修的时候如果出现了一些材料还没买好装修人员就会去另一家的问题,导致她家又等了好久才有人过来装修。可见,拆迁的确是个过渡时间很长的工作,给居民带来了很多的烦恼。在这一点上政府做得还不够好,有待完善。
4、存在强拆行为
拆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钉子户,有些是不愿意拆了居住已久的房子,有些则是希望可以拿到更多的拆迁款。有了钉子户就自然而然产生了强拆现象。当地居民反映,签订拆迁合同的地点设在一处小房子中,居民必须排队一个一个进入。如果规规矩矩的签了,那么对方不会为难,而且会给予适当现金奖励。而不肯签的后果,就是在小房子里被拆迁队的人强行殴打,直到同意为止。看到这里,有些人或许会很吃惊,觉得不太可能,难道不可以报警吗?我们当时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而居委会干部的回答是:“警察当时就在外面,不但不管,甚至有作为帮凶的架势,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劝村民早点签了。”
5、补偿条例公布不明确
我们组也上网搜索了关于拆迁方面的相关法律,了解到20__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拆迁的补偿和安置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但是被访者普遍反映,政府并没有出示上级的拆迁条例,只是象征性地给出了镇政府颁布的拆迁条例,这引起了很多被拆迁户不满的态度。正如一位受访村民所说,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按照上头的指示该赔偿多少就是多少就可以了,现在呢,各个不同级别的都想从中赚点钱,等到真的到我们手里的就剩这么点了。暂且不管这些村民反映的情况属不属实,但是可以肯定,地方政府在拆迁政策方面的确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普及力度不够,二是透明度不够。
三、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法
1、评估公司不够中立的解决方法
通过对拆迁居民的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被拆迁居民都不满意政府出台的拆迁补偿制度。在此,我们组提出了一些小组建议:
第一,首先必须明确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及补偿主体。补偿原则的确立是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私有财产权能够得到切实保护的前提。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确立公平补偿原则。在公益性拆迁中,政府是唯一的补偿主体,即便在商业拆迁中,也需要政府进行拆迁补偿,这一点在新出台的拆迁条例中予以了确认。
第二,要扩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要把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可以预料到的预期收益和其他相关利益纳入到补偿范围,并且在法律中予以规定,以法律作为依据。
第三,要完善房屋评估机制。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地理位置、用途性质等方面。然而房屋的新旧程度和建筑结构并不是法定的补偿标准,可能在实践中有所考虑,但缺乏法律依据。拆迁补偿时应当在法律上加以考虑这两个方面,使评估更为合理。
2、拆迁过渡时间太长的解决方法
通过了解,我们发现许多房屋拆迁工作不讲求实效,没有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拆迁规模,或者是没有严格把好拆迁许可关。一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拆迁不规范、不严肃。因此拆迁安置房建设成了群众住房难的首要问题。老百姓房子被拆了,几年见不到安置房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第一,对未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对列入拆迁计划的项目,在审批时要严格审查其安置房源落实情况,未落实拆迁安置房的,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
第二,各地政府要按照“推行先建安置房、再实施拆迁”的原则,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规划审批、用地安排、建设手续等给予优先考虑。安置房已开工建设的要明确拆迁户安置房源的具体位置和竣工交付时间。超过过渡期尚不能提供安置用房的,要增加被拆迁人自行过渡补助费。
3、存在强拆行为的解决方法
这种现象究其根源还是立法的不完善。要规范政府拆迁行为,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结合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政策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其次,要积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最重要是一点就是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行普法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编写易懂的普法教材,来提高村民在权力、诉讼、法治等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定时组织专门人员走访村民家,或者成立村民法律小组公开课,要求村民安批次定时到设立点接受法律知识。此外,可以设置有奖比赛或者抽奖竞猜等为村民所熟悉的活动形式来增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拆迁政策不透明的解决方法
在拆迁工作中,很多政府人员都虎视眈眈着眼前这一块肥肉,希望从中谋取一些利益,甚至有人以“提前拆有别墅住,晚了拆只有套房住”等来忽悠老百姓。政策不透明的初衷也许是担心个别拆迁户讨价还价影响大局,而实际结果却彼此猜疑更多,小道消息更多,老实人吃亏了,给下一步拆迁增加难度。
因此,政府必须将拆迁政策透明化、公开化,开诚布公把所有政策告知群众,欢迎群众监督,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作出表率。居委会可将拆迁户的可补偿面积公布,征求村民意见,发现问题可随时反映。
其次,地方可以从司法局、法院等单位抽调专职干部,成立法律调节中心。一方面可以以法律方式公平、公正的解决拆迁过程中所遇到的民事纠纷,另一方面,群众对拆迁政策有任何疑惑都可以向其咨询,以保证拆迁政策可以准确的传达给群众。
同时,村委会可安排干部走访拆迁户,亲力亲为,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亲自为他们分析、解释拆迁政策,做到有问必答,设身处地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新农村建设调研
20xx年7月14日,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位于陕西南部的汉中地区进发,途中我们在隶属汉中市的勉县和宁强县开展暑期实践活动,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通过发放传单和调查问卷以及面对面和农民同志交流,认真了解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并拍摄照片,记录在新农村建设下的农村人民的生活状态。
汉中民风淳朴,环境优美,号称西北小江南,向来以发展旅游业为振兴汉中经济的主要来源。但由于地理缘故,汉中交通不便,尤其是属于山区地带的宁强县,是20xx年陕西省的地震重灾区。因为人才资源稀缺,所以汉中市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诸多方面都落后于与之毗邻的安康,宝鸡等市或地区。
1、扫盲工作仍需继续开展
在我们开展调查问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农民朋友竟然不认识汉字,当我们把调查问卷发到他们手上时,有一位农民朋友说:“你们发这些,我不认识怎么办”。这句话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是很震撼的,国家对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人民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农村生产,不管是国家下达的重要文件,还是国家给与农村的科技技术支援,都需要农民朋友们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如果部分农民不能识字必然对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内涵不了解,对国家给与他们的新技术新思想不能接受,从而影响到整个村子乃至整个乡镇的新农村建设的进展。
2、农村也要加强思想教育
在我们调查问卷的过程中,当我们问及是否了解国家近几年对新农村建设政策时,许多人摇头表示不知道,当我们举例说到关于农村房屋建设,以及国家免除农业税等方面得话题时,他们才能意识到这些原来就属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只是他们平时都没有系统的了解过国家的新农村政策。
通过这些事情也让我们意识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了解国家政策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生活在国家的政策之下,如果连国家的基本政策都不了解,我们很难在国家框定的社会秩序下顺利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及时获得最新的农产品买卖渠道
这次新农村建设调研,我们在宁强县高家坪村签订了大学生村镇挂职锻炼基地,我们从宁强县的多个村子了解到,很多村子原本有自己的特色产业,但是当人们怀揣热情投入到新型农业生产并得到劳动果实之后,却苦于找不到宽广的市场需求,或者因为外界的收购价格过低打消了再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国家最先进的人才队伍,我们大学生应当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及自己的特长,把网络和计算机引入农业生产环节,利用网络和计算机帮助农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市场需求以及更多的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使他们发展新型农业的积极性得到增长,为增产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这些孩子的身上,我真正体会到了“从绝望中寻找希望”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让我感觉到我的做法是对的,如果这次活动能增强他们对未来美好的憧憬,那我们的这个活动就算是成功了!
我们的这次活动得到了当地领导、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其实我们的活动时间是有所改变的,不是严格按照计划的。计划是到达的第二天开展这个主题班会的,但我们到达的那天已经是晚上六点了,食宿问题还没有安排妥当,所以第二天开展活动的条件根本不具备,我们就马上开会,一致通过决定第三天再做。实际证明,我们的调整很正确,主题班会因为准备的充分,所以开的很成功。这也告诉了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计划是很必要的。
二、走访农民,寻找科技带头人。
为了尽快了解旧堡村,我们第二天一大早就和村干部进行了座谈,座谈会的地点就在村委会,形式很简单,但内容却很充实。
村干部介绍说:“旧堡村共一万三千亩耕地,二十六眼机井,平均三、四亩地就有一眼井,不算缺水。种植的主要作物是玉米,其他还种一些蔬菜,象豆角,西红柿什么的。养殖业也不算发达,正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还没有形成什么规模,主要品种比较单一,就猪、牛、鸡等传统品种,特种养殖还没有。”
我是农大东区学机械的学生,这次下乡的目的有一个就是调查一下农业机械在农村的普及程度和农民需要什么样的机械。但当我问到这个问题时,村干部很干脆的回答:“我们村根本不存在农业机械化,一切农活全部由农民手工去做,完全是原始的东西,不存在什么机械化。”当时我真的很惊讶,问他们为什么不用一些机械代替人来做这些重复性很强有很繁重的工作时,他们是这样回答的:“如果都机械化了,那不就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力了?”我想农民他们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也许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们的任务是来调查的,在短短的几天里,我们不可能改变他们的思想,就没有在往下追问。
于是我就转换话题,说:“在现在的这种耕作过程中,有没有哪种工作是农民认为比较繁重的,希望由机械代替的?”村干部想了想说:“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玉米杆被收割后,剩余的部分,一部分在地里,一部分在地上,农民处理起来比较费劲,现在全凭农民用锄头一棵一棵的往出挖,又费时又费力。希望能有一种机器代劳。”;
我个人认为,市场上应当有这种机器,只不过当地的信息不是很丰富。打算回来在网上或者从别的渠道帮农民们找找,如果真的没有的卖,那下次学校再举办创新大赛,我就做这个机器了。
其他的队员也就他们自己的专业问了些问题,例如,学法律的就比较关心农业的法规政策等问题,像税费改革什么的;学化肥的就问的是作物的一些疾病。在他们问的时候,我就仔细地听,然后认真地作笔记,我想虽然这些跟我的专业不相关,但是多知道一些总没有坏处。
座谈大概持续了两个小时,我们对旧堡的总体情况有了个整体的认识,但光听村干部讲,是绝对不能完全了解的,所以我们决定下午亲自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
吃过午饭,我们来到一家养羊的专业户,它是全村开始养羊较早的一家,直到今年已经5年了。我们去的那天是下午,正好他丈夫赶着羊群去放羊了,家中只有女主人和3岁的小女儿在, 5岁的大女儿今年开学上初二,放假去学校补课了。
她家养羊的数目是全村最多的,现在有70只大羊,30只小羊,最多的时候有 40只呢;总共有8亩半地,除了七分种的是胡萝卜,其余种的都是玉米,每年收获的胡萝卜和玉米都用来喂羊,但据她所说,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定量的放牧。虽然国家现在正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明令禁止放牧,但如果不放牧,只让羊吃饲料是根本吃不起的,起早贪黑的干上一年,说不定还会赔上一、两千呢,所以他们不得不偷着放。
她家有一只母羊的肚子右侧偏下的`地方有一软的疙瘩,是去年冬天发现的,请兽医来看过,做过一次手术,打开后疙瘩里边是小肠,没敢动,又给缝上了,其间,这只母羊还生育了小羊,这个疙瘩也没有遗传给小羊,小羊现在很健康。为了赶在他们放羊之前看到那只母羊,第二天我们起了个大早,对他们家进行了回访,并给那只羊拍了照,打算回来向学校的有关专家教授请教一下。
为了节约时间,我们制定了十六字的访问过程,即“赠送资料、说明来意、了解情况、记录问题”。有了明确的过程,我们访问起来,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接下来,我们又走访了另一家以养羊为主业的养殖户,与上一家相比显得正规了许多,有专门的羊舍,而不是简单的羊圈,羊的品种也很统一——小尾寒羊。
他家之所以能有如此大的规模,是因为他贷了xx年他花了9000元建了一个贮藏饲料的大坑,但是到现在一直不敢用,因为还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如果这贮藏大坑设计的不合适,贮藏的饲料到冬天就会腐烂,贮藏的饲料腐烂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羊又不能不喂,还要去买饲料,这时的饲料是很贵的,所以里外里就亏了许多,所以一直不敢投入使用;二是农民或者说是养殖户急需贮存青杆和黄杆所能获得的营养价值的具体数据表,要是有了这样的表,农民就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青贮还是黄贮了,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三是市场上没有一种可以专门用来喂养羊的饲料,要是有这么一种羊饲料,农民们也就不用贮存饲料了;四是农民已经有了作胚胎移植的愿望,但苦于没有技术,如果有哪位教授有研究这方面的可以与他们合作,他们愿意提供羊等基本材料,实验成功后的具体事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商量。其实,这个农民的这种思想已经是“公司+农户”的最新的经营模式的雏形了。看来,有些农民的思想已经很先进了。
就这样,那天我们走访了3家,在后来的几天里,我们又走访了 3家,这次共走访了 6家。收获真的不小,常常被有思想、有远见、有决策的农民所感动,更被他们的勤劳、朴实的品质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