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拥有专业策划人员或仅具备一般水平策划人员的企业来说,可行性方案的策划、撰写是个颇大的难题,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漂亮的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出申请书【优秀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活动目的:
清明节是对队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优良契机。通过清明扫墓这一活动,使队员受到磨练教育,学会感恩,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唤醒他们奋发图强的欲望,从而使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树立远大理想。
二、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继承传统放飞梦想
三、活动时间:
4月3日(星期四)下午13:00―15:00
四、活动地点:
红色泥城主题馆
五、活动对象:
二、三年级师生
六、活动安排:
1、升国旗,唱国歌。
2、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3、教师代表发言。
4、向烈士墓碑三鞠躬。
5、二年级部分队员入队仪式(每班6人)。
6、父母代表发言。
7、瞻仰参观红色泥城主题馆。
七、活动要求:
1、各参加人员着装要严肃,队员必须着校服,佩戴红绿领巾;教师不要穿颜色太鲜艳的服装。
2、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出发前做好准备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3、在墓地范围要内维恭维谨,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认真观看了解烈士事迹。
4、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5、不在主题馆内乱跑,行走参观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
6、参加此次活动的成员务必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活动结束统一整队回校,不得单独行动。
7、如果遇雨天,活动顺延。
八、后勤保障:
1、策划:董英;审核:胡敏杰、董佩英、唐华英
2、音乐准备:唐艳丽
3、材料准备:刘品军(230根红领巾和2个花圈)
4、摄影拍照:徐晓峰
5、讲解员领队:李旭华
6、二年级入队负责:董勤华
7、课堂负责人:各班课堂领导
尊敬的处领导:
您好!
我是××××科室的×××,因参加由××××××××单位举办的××××年
××××××培训班第×期培训及考试(培训时间为××月××日-××日,考试时间为××月××日下午15:-17:3),需要请假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5天),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恳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附:关于举办××××年××××××培训班的通知(××××﹝××××)×号)
请假人:×××
××××年××月××日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