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通用八篇)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精选8篇)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经济赔偿金 元;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拖欠的工资合计 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具体金额以拖欠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从 年 月 日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裁令被申请人立即为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并赔偿申请人的工资损失,损失金额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从 年 月 日起算计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结离职手续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20xx年 月 日以来直至20xx年 月 日,申请人一直为被申请人工作,期间双方均签署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其中,20__年 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补充协议,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始,该合同规定了申请人的工作时间、工资等事项。

一直以来,申请人严格履行上述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而被申请人长期以来一直克扣申请人工资。

20xx年 月 日,被申请人无正当合法的理由单方解除上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至今尚未为申请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离职手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赔偿金等法律责任。鉴于申请人已经累计为被申请人工作四年有余, 市20__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元,则经济赔偿金的数额为 元;从 年 月起,被申请人累计克扣、拖欠申请人工资合计为 元,应一并给付;另外,被申请人还应赔偿因迟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离职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裁如所请。

申请人:

时间: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注册号: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和理由:

从20xx年11月份开始,申请人黄某便来到被申请人××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县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赵公路工程No6标”工作,此工程由××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体组织施工,申请人被安排任运输混凝土车辆的司机,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2月20日,申请人根据被申请人安排,驾驶运输混凝土的车辆时翻车冲下山坡,“因外伤致右肘部疼痛、流血3个小时”于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县人民医院住院,诊断为:

1、右尺骨开放性粉粹性骨折;

2、右肘关节脱位;

3、右尺神经断裂;

4、右肘部软组织挫裂伤。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垫付部分医药费,配合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部分赔偿款,但没有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的损失,也没有支付申请人受伤住院期间的工资,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和经济损失。

申请人出院后,于20xx年11月21日委托右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右江司法鉴定中心于20xx年12月5日出具[20__]临鉴字第394号《右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黄某的伤残等级为四级”。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社部发[20__]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

时间: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诉讼请求:

请求确认平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事实及理由:

20xx年初,平进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分公司(又名建材经营部)工作,岗位是装卸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没有为陈购买综合保险。20xx年9月18日17时40分,其在公司仓库和工友崔装货后从车上跳下时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中山医院分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和会分别为死者平的'儿子和母亲。平死亡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被申请人不肯确认工伤并按法定标准赔偿原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贵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望裁如梭请!

申请人:

时间: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x年x月份申请人通过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安排做x,x月工资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x年x月x日时,申请人在上班中发生事故,造成申请人的。当场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因单位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也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

时间: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20xx年11月份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工程施工工作,由被申请人提供食宿并接受其管理。被申请人为规避用工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在每安排申请人完成一处工程前与申请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申请人采取单包工的形式承包其工程并自行负责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实际上,申请人并无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双方承包关系显然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而根据劳社部发[20xx]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20xx年7月24日下午6时许,申请人在乘坐电动三轮摩托车往被申请人xx市xx区南山公园前市民广场工地运送施工材料时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人全身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以其与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

时间: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注册号: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和理由:

从20xx年11月份开始,申请人黄新便来到被申请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县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赵公路工程No6标”工作,此工程由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体组织施工,申请人被安排任运输混凝土车辆的司机,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2月20日,申请人根据被申请人安排,驾驶运输混凝土的车辆时翻车冲下山坡,“因外伤致右肘zhu部疼痛、流血3个小时”于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县人民医院住院,诊断为:

1、右尺骨开放性粉粹性骨折;

2、右肘关节脱位;

3、右尺神经断裂;

4、右肘部软组织挫裂伤。

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垫付部分医药费,配合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部分赔偿款,但没有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的损失,也没有支付申请人受伤住院期间的工资,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和经济损失。

申请人出院后,于20xx年11月21日委托右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右江司法鉴定中心于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临鉴字第394号《右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黄新的伤残等级为四级”。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社部发[20xx]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200元(9个月×1800元/月)。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在没签书面合同期间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 14400元(8个月×1800元/月)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从20__年至仲裁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从20__年4月起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从事车工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书。截止到20__年1月1日起,被申请人才与申请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的劳动合同。截止到20xx年底单位因经营不善,通知部分人员放假,随时等候消息继续上班。20xx年1月份,被申请人通知我去单位上班,我在单位工作了7个月。后20__年7月份,单位又通知我回家休息,等单位通知后再来上班。

但截至到目前为止,单位仍未通知申请人继续上班。另外申请人在20__年5月拿到了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上表明单位从20__年起就一直未给申请人缴纳过保险费用。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从20__年7月份起就一直没有提供给申请人上班的工作条件,且长期没有给申请人缴纳过社会保险。因此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请求贵委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20__年到仲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时间: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5月23日经老乡介绍来到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的工地上务工,20xx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该工地地下室门口时带班长张叫申请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毕后又让申请人把墙上的模板撬下来,在撬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从铁管上摔下来,随即被工友们送往河北省人民医院,经河北省人民医院诊断确定,申请人构成腰椎骨骨折,发生该事故后工地上给医院交了11000元后就停止了与申请人的联系。申请人多次与工地负责人陆经理联系,其表示申请人受伤住院与工地摔伤无关,申请人与其多次协商无果,由于无力负责沉重的医疗费用,现只得回家养伤。

综上,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承建的工地工作受伤,而申请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应当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据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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