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生活》读后感(通用29篇)
本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葛朗台太太是一个干瘦的女人,她的肤色蜡黄举止迟缓笨拙,像是生来就爱暴君压制似的。她为人极好,像天使那样温柔,像被孩子们捉弄的昆虫那样与世无争,她又极度虔诚,心境始终坦荡
如水激不起丝毫的波澜,她心地善良使得人人都可怜她、敬重她。葛朗台太太常年穿一条绿的泛白的连衣裙而且一穿就是一年,披一条棉料的白围巾,戴一顶草帽,胸前系一条黑色的围裙。她难得出门,因此鞋子也很省。总
之,她从不想为自己要点什么。当葛朗台有时良心发现,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总是说:“亲爱的以后再说吧。”当她知道女儿把金子送给别人是,吓得她从此得了重病,并一病不起,虽然欧也妮对母亲照顾的体贴入微,
但她还是很快的走向了死亡。
接下来我要介绍的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欧也妮·葛朗台。她是一个人善良、美丽的姑娘。当她的堂弟夏尔来到她家时,她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并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当她知道夏尔需要一笔钱时,就把自己收藏的金币全部
送给了夏尔,并为此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就这样欧也妮和夏尔都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夏尔走后,欧也妮痴心的等着夏尔,等他回来。她还总是觉得空荡荡。她把夏尔的房间保持原来的摸样。她总会坐在他们山盟海誓的
那个板凳上发呆,还在书店买了一幅世界地图,这样她就可以一路追随夏尔去印度,就可以成天置身于夏尔乘坐的船上。当葛朗台太太去世后,她伤心欲绝,正在这时葛朗台也得病了,整整五年欧也妮逐步学会了所有的理财
方法,当葛朗台去世后却传来了一个比父亲去世更难过的消息,夏尔发财归来却和一个侯爵的女儿结婚了,就这样,她的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恋爱,只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最后,欧也妮和一个庭长结婚了,她的心中却
只装着夏尔,婚后几年庭长就死去了,欧也妮三十三岁成了寡妇年收入高达八十万法郎,依然很有风韵。她的脸色洁白、悠闲、安详不过她也有着老处女的刻板和小气的习惯,她始终过这可怜的生活,她精打细算一年年的收
入,看起来还真像恶者所说的那种吝啬。不过,一个个虔诚的慈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一座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的建造,给了那些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耳光,她心灵的伟大使得她所受教育的卑微和早年习气的狭隘
都显得不足挂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为人处世不能只为自己想要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人要善良,不能把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为了钱能不惜一切代价,要多用钱干慈善的事。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本不错的书我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
寒假无聊,上次去书店看到韩寒这本《我所理解的生活》。高中一直太规矩,没有想去读韩寒的作品,只是知道他写过《三重门》、《他的国》,还退了学等。到大学发现他的博客很多人关注、阅读,点击量惊人,很奇怪,想看看韩寒到底厉害在哪里,遂买了这本书。
韩寒的生活,赛车、写作、家庭。赛车、写作都是他喜欢的行业,他说,赚的再少十倍我也愿意,真好。在书中,他好像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女儿,贤惠的妻子,令人羡慕。“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我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最让我关心的还是他对当下社会的批判与讽刺。特权、腐败、造谣,糟糕的政府,愚蠢的群众,不过这些。一个下午读下来,感觉没啥收获。但是仔细想想,问问自己,又觉得自己就这样也写不出来。
韩寒,好在哪里?我想以前可能好在他的特立独行,好在他的批判,好在他的观点。不过现在呢,观点,已经过时了。或者说,读者已经审美疲劳了。这些年,一直这些问题,韩寒苦口婆心的说着,我们听着听着,内心烦躁,怎么总是前篇一律啊。这不怪韩寒,怪这世道,怪这过度求稳的世道,怪这想改革却又畏首畏尾的世道。不过,我们要等,要耐心的等。
那韩寒除了观点之后,还有什么可取的嘛?为什么别人同样写就没他写的成功呢?针砭时弊,韩寒总是批判发在他身边的事,比如某某市长请他吃饭,某某领导请他写书,家乡的变化,微博网络上的喧闹等等,都是具体生动的例子。文字下的真实,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真实的问题,真实的社会。很多人写,或者写不真实的,或者描述不出真实……
我想,韩寒于我,就以上两点。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香草女巫》。一个爱吃香草的女巫,她不仅大胆、可爱、热心,而且还善良、勇敢。她最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因此,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香草女巫。
香草女巫是女巫学校的学生,作为女巫学校的学生,她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是太远了,当我看到香草女巫要在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候,她就得起床,打心里佩服她。想想看,凌晨三点,她要走过一片黑乎乎的路,但由于路实在太远了,她还是总迟到,因此被严肃的金泼罗老师在课上大声批评,被其她女巫们嘲笑。我觉得很不公平,作为一名女巫,她怎么可以没有一把飞天扫帚呢?我以为香草会抱怨,但她并不介意,学习特别认真,后来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得到了一把火红的飞天小扫帚。
有了小扫帚的香草女巫终于可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有一天,香草女巫来到了遥远人间的一所小学校。在那儿,香草女巫利用魔法帮助一位名叫瑞诺的孩子改掉了狂妄自大、爱欺负人的毛病。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要懂得知足,否则,将失去一切。
我喜欢香草女巫,因为她不怕困难、有上进心,还有她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经过一星期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无法忘记它。这本小说主要写了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把和上半身绑在小船边上。但是他遇上了,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的鱼肉都吃了却还有8磅左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桑提爷爷的精神实在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要紧张还是要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狼种》这本书中有一个守护者,誓死保卫主人。他就是一只狼种——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丑陋酷似一只狼而被淘汰,最后只得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在那里,大灰遭到主人的嫌弃,而且被其他动物欺负。
可是大灰对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来的途中,因车坏,川妮准备下车领着动物们休息。可是谁知这时出现了两只云豹。 川妮惊吓万分,两只哈巴狗攻打敌人,谁知差点被云豹们咬死,此时大灰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想保护主人。大灰把铁链挣开,准备与云豹奋力撕咬。没有伙伴的帮助,没有尖牙厉爪,没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坚持着——最后云豹们逃跑了,大灰胜利了。可是大灰遍体鳞伤,耳朵被撕掉半块,下颚破裂,四条腿有三条开绽,肚皮被咬穿一个洞,狼毛也掉了一半。这种场景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痛。
他是一只警犬,他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他是一只为主人赴汤蹈火的警犬,他是一只不顾自己生命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保护主人的警犬。
还记得一篇报道:灾害过后在一个小山村里,搜查队正努力的查找落难者。就在这时一只小黄狗汪汪大叫。它领着救援队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抢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谢的应该是那只小狗吧。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灵。比如大灰他外表丑陋但他心地善良对主人无比忠诚,是一只号警犬。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有个绰号叫尹大碗,可以这么说,她每一次都可以把生日过得像家里的“世界末日”一样。这也使得她的童年不再有生日。
而且她也很爱吃,在学校里还有几名“吃友”,一放学就和他们一起飞奔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吃东西去了。爸爸妈妈总是怀疑她乱吃东西,大碗也害怕被发现,每次一吃完,就一擦嘴,一点痕迹也不留下。但是一回家就被闻出来了,还能准确的说出来吃的是什么东西。为了更好的侦查出来,还派出了大碗的妹妹——小碟。小碟负责监视大碗,这下大碗可惨了。
大碗和小碟一直是对立的,大碗穿着行为都像个男孩,小碟却是个标准的小公主,又美丽又漂亮又会讨爸爸妈妈欢心。小碟和妈妈一国,爸爸和大碗一国,小碟也总是害大碗被骂,因此,大碗和排斥小碟,自己想像出一个筷子弟弟,和他一起玩。这也让爸爸妈妈很是头疼,以为大碗有了心理疾病。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大碗被爸爸妈妈误以为是自己欺负了小碟,而因此被送进了离家很远的“黑橄榄学校”。大碗以为自己被父母所放弃,自己没有爱,就连放假的时候她也不回家,她选择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同时也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直到那个十三岁的生日,爸爸妈妈和妹妹都想让大碗回家,大碗犹豫了好久,终于决定回家看看。这次的生日礼物令大碗感受到了家人的爱,爸爸的礼物是一大摞没有发酵的面包,“当初你就像这块面包一样,你的学校就像是一个烤箱,把你培养,让你成长。”妈妈的礼物是一个拥抱,一个好久不曾感受到的拥抱,小碟的礼物是大家一起“偷听来的礼物”原来大碗一直想要一种小狗,但现在小狗就在她的面前。
经过这个生日,大碗知道了,人有两个生日,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是自己感受到被爱的日子。大碗也很幸运,因为两个日子重合在了一起。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是多么的幸福,我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深深的爱着,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那么多的关爱和呵护,感谢家人为我付出的一切,让我有了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我要好好学习,快快长大,回报社会和家人。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韩寒和郭敬明。有人说,他们两个是完全不同风格的,喜欢韩寒就不会喜欢郭敬明,喜欢郭敬明就不会喜欢韩寒。但我却不一样,我两个都喜欢。两个人,两种风格,也许因为我是双子座吧。
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韩寒新出版的《1988我想跟这个世界谈谈》将会在中国创造一个历史事件。文章开头“空气越来越差,我必须上路了。我开着一台1988年出厂的旅行车,在说不清是迷雾还是毒气的夜色里拐上了318国道。”用一部旅行车为载体,通过在路上的见闻、过去的回忆、扑朔迷离的人物关系等各种现实场景,以韩寒本人对路上所见、所闻引发自己的观点,这场真正的旅途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似乎逾越了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但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韩寒是“叛逆的”,他“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他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现有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的念头。于是,《1988我想跟这个世界谈谈》就此问世。
看韩寒的作品,一直是很high的,也许是因为他的叛逆,也许是因为他的尖锐。很多东西他都是一针见血的,很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探究。或者说,去反思。书中写道: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 “我们的道路不是自己规划出来的,而是别人规划出来的时候把我们圈进去了”……很多时候,我们像是在走着别人为我们铺好的路,照着设定的程序,毫无意义地走下去。这样,我们的人生算是人生吗?我们都已经20岁了,是个成年人,是个大学生。现在很多大学生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不会读书,不会思考。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准确方向,不知道将来自己要干嘛。有很多人只是来混大学,而不是来读大学。他们以为混一张大学文凭就好了,就可以去外面找份工作,然后过着他们所谓的“生活”。但其实这有意义吗?相比之下,另一部分大学生就真的是来读大学的,他们认真读书,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目标,并且肯为之努力奋斗。失败了不要紧,至少我们获得经验。犯错误不要紧,大学就是给我们犯错的。在大学我们在工作中怎么犯错都可以,但走出社会去工作的时候,老板会给我们多少犯错的机会?一个人做一件事情,首先要想到的,就是失败。失败是必然的,成功是偶然的。如果我们不能坦然面对失败,不能勇敢正视失败,那我们怎么能成功?怎么能走好自己的路?
一辆1988,一条路,一个故事。我也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呢,是因为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她没有品尝过真正的两个人的热爱。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有一种爱,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时时围绕在孩子的身边,这种爱,就是亲情之爱。我读过一篇文章,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瞎眼母狐蝴蝶斑不幸被巨蜥抓瞎了双眼,独自带着一只才一岁零两个月的小公狐艰难地生活,小公狐就是瞎眼狐的“眼睛”。在成年狐的观念里,把子女养到一岁半大,就要清窝,让孩子独立成长。为了让小公狐具备独立生活的生存能力,瞎眼狐宁愿自己眼瞎找不到食物而饿死,也要让小公狐离开自己独立长大,因瞎眼母狐“狠心”清窝而发生的凄美的亲情故事。
合上书,眼前仿佛看到了瞎眼狐清窝的那一幕:瞎眼狐用身体挡住小小的石槽口,用牙和爪阻挡着不让她的儿子黑头回家,黑头尖叫一声,抗议母亲的粗暴,拼命朝石槽里挤,他们就这样在洞口你推我撞,你撕我咬,一个非要进,一个非不让进。我想,如果瞎眼母狐会说话,她可能会说:“孩子,你快走!去大自然!在那里你才会历经磨难,才会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立足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过着小皇帝般的生活,父母把我们照顾得无微不至,而有些同学却并不知道感恩,怨这怨那,对父母的关心不屑一顾,以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对父母稍不满意就大发脾气。有时,父母为了让我们逐步自立,让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们却误解了他们。
瞎眼狐之所以宁可自己饿死也要把儿子驱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将来成为窝囊废。可怜天下父母心!是啊,父母对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为了孩子着想。让我们好好珍惜这份爱,感恩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吧!
前不久,老师给我们讲了一节课,课题是《小草和大树》。我想这篇课文为什么以“小草和大树”为题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学习了这一课。
这篇课文是这样的:夏洛蒂的母亲早逝,他和嗷嗷待哺的两个妹妹,还有一个弟弟。她作为姐姐,***活。一直到 21 岁的时候她投稿了,还受到桂冠诗人的冷嘲热讽。于是,她就开始准备写小说,她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把笔和本子带着,用了一年的时间,几乎同时,夏洛蒂的《简。爱》,艾米莉的《呼啸的山庄》,安恩的《艾格尼斯。格雷》同时出版,震动了世界文坛,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少有的盛事。
看了这篇课文,我又想起了当时看《简。爱》的时候,我被征服的那句名言“我们是平等的 …… 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面前”。想到这儿,我不由得回忆起第九课《轮椅上的霍金》,霍金在轮椅上坐了 40 年,全身只有三根手指会动,因为他得了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后来,他又因肺炎而做了穿气管手术,从此又不能说话。他的身体彻底变形,不能写字,看书必须依赖翻书的机器,医生曾诊断身患绝症的霍金只能活两年,而他却一直活了下来。他又一句话 , 那就是“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 ”
他们四个都有一个坚强的意志,都有一颗感恩的心,所以他们成功了。我以后也要做一个他们那样做一个享誉世界的伟人。
我爱散文,比小说更爱。因为散文的文笔深刻且优美,每个字都像是跳跃的音符或压抑的落槌,惊喜或沉重,让人欲罢不能。我更爱读散文,这些印在白色的透着自然气息的纸面上的黑色线条,经喉咙的颤动萦绕在寂静空气里的回响,爱到无法自拔。
我爱散文,还有一个原由----我看不懂。曾看过一幅图,讲的是鲁迅先生的文章。语文书中将鲁迅文章所想表达的全部都举例出来,精细到也许连鲁迅自己都不曾想到的。我一直很奇怪。看见图上鲁迅先生一脸的无奈,我顿时觉得,我们也许想的太复杂,刨根问底的去研究,好好的一篇文章也许就满目疮痍。
然而为何我要在该读后感之前长篇大论的写这么多我自己对散文的理解和感想呢?因为这篇文章值得我这么做。我爱这篇散文,无论是他的名字、内容或是其他。他凭借着他那我无法想象的笔触来描写一种离我很遥远生活经历,一种我从未经历过的感慨和悲伤。
作者刘亮程,我并不是很熟悉他。他生活在村子里,不知名的村子,靠近沙漠,冬天很冷。通过介绍,我了解的仅此而已。
温州的冬天是不下雪的,只是阴雨天,潮湿的空气带着天际的寒冷。我们没有火炉,没有炕。我们难以想象的是那漫天的大雪,怒吼的狂风,甚至是能冻死人的冬天!----我们从没有想过怎样去熬过冬天。
≡比着作者的冬日,我想到的是朱自清的冬日。儿时与兄弟围坐,父亲分着白水豆腐;成年后有妻子和儿女一起生活;与朋友一起游船谈天。对于作者,这或许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同样的是时间,不同的是地点,天气,人际。朱自清有着自我的等待,妻儿的等待,朋友的等待。而对于刘亮程,或许这是一种可悲的虚无缥缈,一种无奈与冷清,一种迫切的渴望。
老师曾说过的:一篇文章,作者不可能是专为某物而写某物。正如刘亮程,他不可能是专为冬天而写冬天,专为寒风而写寒风。此处的冬天,象征的大概为人生的一个阶段,暮年的一个阶段,是无法再用等待来度过的一个阶段。
我是没有作者这般令人动容的经历的。我没有经历过一崇雪的冬天,我也没有见证过一个人死亡的哀叹。我想,我唯一能理解的,只有作者那一休的孤独,我只是像其姑妈一样,只顾着去等待,急切的等待春天,不安和寒冷充盈全身。
人的一生总是会经历很多个冬天的。你或许讨厌它,讨厌风,讨厌寒冷,自然的急切得去等待度过。而人总是会有最后一个冬天的,一种孤寂、敏感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或许生于苦难、卒于苦难,他人都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此刻,请虔诚的去等待吧。我们正处于青春时期,花开灿烂。我们不仅是等待,更应该是度过。毫无遗憾的度过。
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最近,我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后,感到非常激动,心久久不能平静。
课文讲述了抗日战争后,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认真地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汉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了中国历代伟人像的深切感受。
中国台湾“光复”不久,中国台湾教师为了让孩子们认识祖国汉字,认真地一遍又一遍地教孩子们;而且还在礼堂里看到中国历代伟人像,这使我感受到了中国台湾人民对祖国的浓厚情谊,对民族的强烈精神,这一颗颗火热而真挚的心也使我融入到了他们那种认真学习的气氛中。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了我们学习时的情况:生活在乡村里的孩子们上课时认真地听讲,而我们上课时却东张西望、开小差、搞小动作,不仅使其它同学听不了课,还影响老师讲课。乡村里的孩子们在读书时,是认真而高声地朗读,而我们却无精打彩地朗读书。在乡村里的孩子们只有简陋的小教室,而我们却在一间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学习,而且我们的老师还利用电脑,使我们能加强对课文的了解。同样是学习,虽然我们拥有更好的教材,但为什么乡村里的孩子们却对学习怎么认真、积极呢?难道我们不能像他们一样吗?不是,只要同学们对学习有一种新看法,认为它是一样能使我们快乐、富有情感的事物,那我们也会像乡村里的孩子们一样,和学习结为好朋友。作文
课文中的中国台湾教师和孩子们的那种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使我非常感动,更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是他们那种学习精神。
最近能静下心读的书就是韩寒的《我所理解的生活》了。其实看他的书已经有很多年,从刚开始的《三重门》,尖锐讽刺,锋芒毕露,在我那个年纪看来,写得还是很大快人心的,因为批判了应试教育。到后来《通稿 20xx 》,《毒》,《草》到《可爱的洪水猛兽》,《青春》,到今天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其实他的文笔在不断的进步和成熟,眼光也越来越开阔,近年来关注到了社会的很多问题,也在不断的反思自己写过说过的那些话。《南方周末》采访韩寒的时候,有一句话写得很好: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少年终于走向青年。那个恃才傲物,无礼冒犯的韩寒,和那个一路漂泊,勇敢向前的韩寒终于握手言和。
以上只是对韩寒的一些看法,虽然喜欢他,但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韩迷。去年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的题目是《韩寒》,其实我们也在不断的思考,韩寒到底代表了什么,还有一个也不断被提及的郭敬明又代表了什么。这么多年来,这两人一直被推在风口浪尖,被无数少男少女追捧,无论有怎样的丑闻还是炒作,大家分来分去,还是两派,好像我们的青春里,只能是非郭即韩一样。看韩寒的书,我总是会在想一个问题,到底青春是什么,到底这一代的年轻人应该做些什么,但答案总是很难讲清楚。在中国这样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好像是很难去追逐什么远大的梦想,或者是过分关心政治,就好像《我所理解的生活》里,反复的提及到体制,民生问题,但杂文写得再好也经不起悲剧的一再重复。多少人在这段年少里,可能踌躇满志,想要为国家、社会做些什么,甚至挥斥方遒,但又在现实面前感到无力,想要收起一腔热诚,过点安逸小资的生活,内心又总是不安和迷茫,好像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我们都做不了,也学得不对。
人生最邪恶的事就是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所以还是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就够了。记得一篇文章中曾经写过:我们都渴望在年少时吐出惊艳世界的箴言,却从来都没看破过迷眼乱花。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写的文字,都有青涩的梦想,但大概从来就见不得光。但是那又怎样,如张国荣的歌里唱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并不敢说是要让每个人勇敢的去追梦,但最起码,在这段仅有的青春里,我们要试着去多做一些无悔的事,对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多一点坚持,对那些看起来遥远冒险的事,多一点尝试。等到将来,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当初坚持一些事情,绝对不是因为我当时幼稚不懂事。因为青春就是这样,它是酸,少年强说愁,但它也无限强大,有无数希望,有以后再也看不到的青草繁花。就像这本书中有一篇文章叫《春萍,我做到了》一样,当终于拿到年度拉力赛总冠军的韩寒对着当初打死也不相信他会成功的春萍说“我做到了”的时候,我的眼眶有点湿润了,这句“我做到了”,我明白并不是为了要证明什么,而是为了我们的青春,青春无悔而骄傲。
真的很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里不留遗憾的奔跑,永远保持一颗炽热的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生活。
今天,我看了《狼和七只小羊》。故事是这样的:羊妈妈出去找食物,它让小羊们在家玩,大灰狼知道了就趁机捉小羊,把其中的六只吃了,幸好第七只小羊很聪明躲到了闹钟盒里,等羊妈妈回来后,它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羊妈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用刀把大灰狼的肚子割开,把小羊救出来,然后往大灰狼的肚子里装石头,用针缝上。狼醒后到河边喝水,因为石头太重,掉进河里淹死了。
读了这则故事,我得到了一个启示:智慧能解决一切问题。
前段时间,《亮剑》在央视热播,吸引了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许多人不禁要问,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
《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剧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故事内容是讲述我军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将军为止。可以说,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观众。
李云龙的性格非常鲜明,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文革”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例如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文革”中吃忆苦饭。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央视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说,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皮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历史长河中,有那么一个将军,他就像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他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只是放开那可媲美夜莺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终点,但是,当他扑向那棘刺时,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不!他并没有死,涅槃后的那只荆棘鸟终修得正果,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火凤凰!”这是小说《亮剑》的内容简介,也是我们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的最大感触。
《我所理解的生活》是20xx年1月韩寒上市的最新著作,在此新作中当然少不了韩寒一如往常的针砭时弊的风格了,例如书中的《来,带你在长安街上调个头》、《什邡的释放》、《我和官员的故事》等文章都很明显的体现了韩寒的文风。在这本被韩寒本人称为“第一次深入剖析自己”的书中收录了著名的韩三篇——讨论革命、民主、自由的文章。与此同时,此书中也谈及到了韩寒的感情、家庭、教育,也分享了一些他的个人经历和收录了一些他的专访语录。
《我所理解的生活》一书中省略号随处可见,韩寒在《我的20xx》中给出了关于省略号的答案——“至于写作,在新年里,我希望我能写的只让我自己更喜闻乐见,不再讨好除了我女儿以外的任何人,想写就写,不想写的就一个省略号。”是啊,一个作家要能够写出自己的风格要的不就是一颗随心所欲地心吗?在这个纸醉金迷的时代,迎合的笑脸到处都是,“喜新厌旧”的人们不就渴望能够看到这样真实的面目吗?不然,韩寒也不会有“他是现今中国唯一一个敢说真话的人”的称号了。
韩寒在《我所理解的生活》中这样写道: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除了造谣以外,去造其它一切东西……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养活自己,养活家人……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我想这应该也是大多数国人的生活追求吧,在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以随心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我个人比较喜欢此书中《写给每一个自己》这篇文章,喜欢这句“红灯永远不能照亮你的前程,照亮你的前程的,是你的才能。”不管你身处何处,身从何职,努力让自己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让自己足够优秀。然后,任这个世界腥风血雨,淡然处之。
《碎片》是由韩寒监制的“一个”的开篇语,看到“要知道我小时候光看着星空就能呆坐两个小时,而现在未必有看两秒的心境”不知道你是不是感同身受,但生活的确如此。在这样物欲横流的年代,谁有时间仰望星空波然不惊地去思考呢?可以说是难于上青天吧。是的,这个世界在翻天覆地地改变,惊动了心底的静湖泛起涟漪。为了生活,或者是更直截了当的说是为了生存吧,我们开始陪这个世界胡闹,却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哪怕“我们知道的、得到的总是越来越多。”
读一本书,其实也是在读一个人,读一颗心,一个用文字表达的人总会情不自禁的将自己表达出来。这是韩寒所理解的生活
我在读书方面属于落后分子。这本书看得快意,就趁热写点。
书中诚意谈到作者的关注点——有关社会体制与未来、本职——出版行业与作家团体、爱好——赛车、很少提及的感情观,以及作者现今的一些个人观点和辟谣论。
作者的出道故事可能全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之后网上对他的文字和其本人有过褒贬不一的口水战,一个人可以掀起一场舆论波澜也不简单。但就如书中所述,“这个世界更新得越来越快,你都来不及下载。?” 我们很少有机会去认真关注一个人本身,更不用说去关注十多年在一个人身上的演变。作者这十五年,也是一代人从青葱到而立的十五年,理想和努力,个性和归顺,随性和责任,一层层演绎蜕变。
我们看到作者对读者们的诚意,对价值的坚持,以及他本性的良善。会有声音说也许这本身就是人家的一本聪明的自我营销书呢?然后马上感觉这种想法很龌龊,心里还有没有一点点纯朴了。世事复杂人心难测不假,但我们宁愿相信美好,哪怕知道一些繁复的现实,我们依然选择相信简单,选择信任,多留给自己、周围人一些天然的触动和喜悦。
我觉得作者的成长变化基于他的才华正在被整个群体认可,被这个社会接纳,所以年少抵触桀骜的调门儿少了,加之女儿和家庭的影响,追风少年还多了几抹温柔的色彩。作者自然流露地点触到了自己和生活,我们了解到这并非一本涅槃励志的书,更多的是让人看到,一个怀才的普通人,是怎样炽热地热爱着自己的热爱,执着去坚守并享悦其中的。
他的成长变化还来自那些妄为的舆论和谣言迫害,这些“像添加的助燃剂”,推动了他的成长。但是我想不管看没看这本书,很多人还是从一开始就信赖作者的。
功成名就后,明德懂礼同时依然保持率性,是一种难得的成功。
措辞上言简意赅风,没有故作晦涩的引经据典(虽作者自嘲早期他曾以此来彰显渊博),幽默诙谐的语言,阅读途中偶尔会心一笑。所以像我读书那么磨叽的人,也一口气看完了。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最近,我学习了《詹天佑》一课,让我深受体会。
课文讲述了詹天佑不怕任何困难,也不怕帝国主义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修建京张铁路的任务。他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细心,经常勉励工作人员。他还和工人们同吃同住,同舟共济。詹天佑做事亲力亲为,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生气,还会使中国人们失去信心。经过重重艰难,最后詹天佑成功修建了京张铁路。
詹天佑为不让帝国主义者看不起我们中国,决定要修筑京张铁路。詹天佑所做的使我们看到了他的爱国之心。
在我国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为国争光的人,不如飞行之父——冯如,他成功制造了中国第一架飞机;世界乒乓球赛中,中国队成绩出众包揽了前三名;我国“飞人”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中跑出了世界最快的成绩……他们都是在为祖国争光,不让外国人看不起我们中国。这种行为让我们引以为豪。
但是有些中国人就做得不够了,有些人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情愿当外国人的间谍走狗,在外国也有些中国人将自己的陋习带了过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明形象。这些事,使我们感到羞耻。在我们看来,他们为了自己而不顾国家利益的行为,在我们眼里他们的形象是多么的自私和渺小。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热爱祖国,不让她蒙羞。所以,我们从小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为祖国争光。
每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智慧,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起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一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一定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一些昆虫。“我”非常奇怪。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起品尝了岛上的第一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来,由于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更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甚至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情,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在没有能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己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非常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非常漂亮。同学们这样做,就是热爱祖国的一个表现。我们现在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就是一位爱国的人。
暑假里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
这本书分两大章,第一章是《爱丽丝漫游奇境》;第二章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第一大章主要写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其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变的只有毛毛虫这么大。她在这里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鞋匠、整天酣睡的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整天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等。
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大章主要写在一个下雪的天气,爱丽斯来到了镜子里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分割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成为一名白旗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
从出发到终点的一路上,爱丽丝碰到了要为波浪鼓决斗的叮当弟,开着店铺的绵羊、长的像蛋一样的白骑兵。在经历一番奇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是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同学们爱丽丝的梦神奇吧?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动物。每当爱丽丝遇到困难的时候,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我要用爱丽丝的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在生活中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苏诗雯
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易斯。卡罗尔【英国】。
我渎了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142页,有八章。
1862年7月,卡罗尔先生带着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游览泰晤士河。在旅途中,卡罗尔给爱丽丝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他一边想一边讲。结果就讲出了这本世界经典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这本书包括两个童话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在前一个故事里,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一只兔子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慢吞吞,绿如叶子的毛毛虫先生和假海龟,还有扑克王国,扑克王国里有:王后,扑克士兵 等。爱丽丝在扑克王国一会儿变大,把动物们吓得够呛的;一会儿变小,又被动物们欺负,好玩极了。在后面一个故事里,爱丽丝来到了跟现实世界的顺序和方向完全颠倒的境界中,为了能成为一位王后,她又开始了一趟荒唐的旅行。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我也在爱丽丝漫游过的境界中,这个童话故事情节朴素迷离,变幻莫测好,深受全世界小朋友的喜爱。
如果你也想进爱丽丝的童话世界,那就跟我一起去书中漫游吧,相信他一定会给你带来喜悦和快乐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说: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因为好奇掉进了兔子洞,然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比如:吃了不一样的东西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老鼠的长故事;会笑得猫;进入扑克王国;龙虾四组舞……有神奇的事情,也有无聊的事情……最后,姐姐把她叫醒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呀!
一个多么有意思的梦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事。可是,在小爱丽丝的梦境中却可以发生。虽然这个梦中有的故事让她非常讨厌,但是,她一定不会忘记这个有趣的梦的。
我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
如果你是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照顾家庭无法工作,丈夫又无所事事,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一位游子,远在国外却因为重重隔阻无法回家,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一位地震中的幸存者,亲人全部罹难,周围的人还质疑你是不是克夫命,你会怎样?
如果……
也许我问及这些问题的时候,很多人会说:生命中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可是,这些如果,都是我们生活周围的也许某个人的真实。在我捧读《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时,我看到了很多很多这样的真实。这些真实,被很多优秀的体验者体验到,又被这些优秀的体验者用优美的笔触表达出来,被有心人搜集到一起,变成了昨天对我心灵的一次洗礼。
说洗礼,一点也不过分。工作之后,每天接触着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断地在解决着这样那样的事情,也在闲暇时间里听着社会上对这个政治事件、那个官方评论的点评,心一直处在一种浮躁的状态。
浮躁得久了,常常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有时候只是在机械地重复着一些事情,有时候只是忙到不想再忙时不禁追问“我到底在忙什么?”然后,在某些时候,我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抱怨“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如此平淡和乏味?”在抱怨之余,又开始给自己寻找刺激,继续浮躁着,继续忙碌着。
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某天看电视,电视里一个女孩问主任医师一些事。主任医生看着她:“你很激动。”“我是很激动。”“那就说明你有杂念。”原话也许不是这样的,但匆匆而过间,这几句对白却深深地影响着我。当时,我也在为自己的工作中的一些事情激动着,也在为自己的一些想法激动着。这是杂念吗?我当时追问自己。但后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激动着,整理着自己的想法,不断实践,并最终获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
将最近一段时间取得的成绩电话里向一位长辈汇报。他听完后,并没有给我鼓励,而是说:“你现在有些浮躁了。”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却完全出乎我当时的判断。原以为,这些事情的汇报,会让长辈觉得我在努力奋进。但是,他的判断却明显地告诉我,我现在所做的事情,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又想起了电视里的对白:“你很激动。”“我是很激动。”“那就说明你有杂念。”
反思自己最近的状态,然后发现,确实在最近两个月里,一本专业方面的书籍竟然还没有读完。看似很忙很忙,看似很充实很充实,实际上我在逃避,逃避着一些该承担的。唯一的不同是选择逃避的方式。无论我现在多忙,都是在掩耳盗铃而已。反思着,觉得自己确实是很浮躁了。
就在这时,包裹到了,是一本书,书名《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书名明显地吸引着我,让我忍不住想继续“浮躁”。利用一个晚上,快速翻阅了全书,书中的不少语言如刀锋行过石头一般,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也刻在了我的心上。
放下书的时候,已经很晚。整个人一片宁静,而内心里多了一种隐隐的痛。我不断地追问着如果,不断地感慨着各种人间的无奈,为他们的命运为之一叹的同时,我又找到了自己的初心。
很感谢《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它让我又一次整理行囊,看清了自己的路,继续前行。也许,这就是优秀散文带给我们的力量?已经很少阅读散文的我突然觉得,是该找些时间和空间,让自己的心静一静了。将又一本美丽的散文集中发人深省的故事收入心中的同时,我知道,如果,还是如果,我们每个人还是要在自己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只是这种前行,减少了浮躁,增加了从容;减少了肤浅,增加了深沉。
我在少儿图书馆阅读了《武松打虎》。这是一个《水浒传》中的个章节,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讲得是武松想越过山冈,这时他看见了一个酒家,进去喝了18碗酒,乘着酒兴,他走向山冈,过了一会儿,酒兴发作了,刚躺下就听见了大虫的声音。武松赶紧跳起来,拿起木棒就往大虫头上打。不料打到树枝上了,木棒断成了两截。此时紧那时快,武松赶紧跳到大虫身上,一下子打了五六十拳,把大虫的眼睛、鼻子、耳朵打得是落花流水,大虫被打死了。最后,大家都称他是大英雄。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遇到事情要有勇气,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勇敢面对,不能事发突然或发生困难就退缩;同时遇到事情我们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
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