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补偿金个税怎么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员工离职补偿金个税怎么申报,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员工离职补偿金个税怎么申报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3、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如何离职有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此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继续存续,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所以只要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在离职时就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在辞职时参照正式工辞职的条款,分为试用期辞职和已过试用期辞职,辞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分别需要提前三天和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请求,离职期间就是三天和三十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临时工辞职时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当天就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综上可知,离职的形式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又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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