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残疾人从小事做起,为了倡导助残风尚,帮忙给残疾人送温暖,构建和谐社会,大家行动起来吧!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领导在第五次残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残联发言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家长、来宾:
大家好!
在第六个国际孤独症日到来之际,作为系列活动之一,康纳洲在这里隆重召开大讲堂开班仪式和以家长为主体的高峰论坛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残联对大讲堂开班和本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本次论坛的各位家长和各位嘉宾,向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每年的国际孤独症日,全世界的孤独症家长和专业人士都会集合在一起,为这个特殊的公益节日举行纪念活动,为孤独症人士的公平权益和社会福利进行倡导和呼吁。中国残联从2009年开始,已经连续举办了五次大型活动。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教育部、卫生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的许多领导同志都多次参加了会议。今天见到许多新老朋友,我感到分外亲切,特别感谢家长朋友们在这份崇高的事业中执着的坚守和默默的奉献!
孤独症与其他各类精神疾患明显不同,由于它发病于儿童早期,抢救性康复期较短,错过以后很难补救;同时,孤独症的核心症状是持续性的,终生需要康复并且终生需要健全人的照顾;孤独症患者大多为多重残疾。但科学和实践不断证明,孤独症人士潜力的开发极具价值,甚至刻板重复的特点都可以为他们的庇护性就业带来很大的可开发性。因而,研究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方法的科学化和本土化,孤独症人士生命全程各个阶段实现终身康复的衔接性和系统性,早期筛查、早期诊断的社区化和常态化,以及政策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普惠性,是我们的政府、社会和相关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我国发现第一例孤独症算起已经过了三十年。为了帮助孤独症儿童和家庭,经过多方努力,我们国家在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期间把孤独症正式列入精神残疾之列;相继落实了31个试点地市残联系统的孤独症康复机构建设;组织编写了《机构评估标准》和《教育心理评估标准》,实现了行业标准“零的突破”;2009年中国残联又与财政部共同启动了“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在政策方面,中国残联在“十一五”期间争取国家财政每年拿出3600万元救助1200名困难孤独症儿童,各地也相继出台了许多针对孤独症或包括孤独症在内的补贴和救助政策;在组织方面,成立了中国精协孤独症工作委员会,为“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建立了一个快捷的管道,为孤独症人群的“服务、代表、维权”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
在孤独症服务方面,目前主要的工作力量来自于民间和社会组织。特别是“第一代”家长,为孤独症服务奠定了很好的社会基础。为了做好孤独症服务工作,中国残联曾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对民间社会组织做过调查和摸底。中国残联是一个集“代表、服务、管理”于一体的人民团体。加强对孤独症社会组织管理也是中国残联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去年,中国残联正式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时三年的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为机构与残联之间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为各级政府购买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机构发展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各类服务机构通过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公信力并扩大影响力,对于孤独症服务行业整体实力和形象的塑造具有积极的和现实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孤独症服务仍然是中国残联工作中一个重要的方面。王新宪理事长特别强调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做好摸清孤独症儿童底数、规范康复机构建设、培训康复专业人员等基础工作,为孤独症康复工作全面、规范开展创造条件。”下一步,中国残联有关孤独症工作的初步设想主要有:一是加强机构建设,支持全国33个省级、66个地级市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同时,将鼓励和扶持具备一定规模、康复效果较好的民办机构。二是在全国20个城市开展孤独症儿童融合式社区家庭康复试点工作。三是由国家财政五年内拿出4.3亿元,每年为2万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贴,目前“七彩梦”计划已经启动。四是中国残联康复部将重点抓好调查摸底、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标准、方法、规范的制定等基础性工作。今年上半年,与英国剑桥大学孤独症研究中心合作项目已经启动,双方将开展为期三年的合作,进行孤独症谱系障碍的流行病学研究,分级培训专业人员,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筛查、诊断和康复工具等。五是中国残联组联部将以中国精协孤独症(工作)委员会为试点,加强对民办组织的服务与管理。此外,将与残联内部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公办与民办机构评估标准和准入条件的衔接;积极推动建立政府向残疾人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制订残疾人社会组织评估考核奖励办法,纳入国家对社会组织的评估、考评、考核范围;等等。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残联越来越多地重视孤独症服务。“十二五”开局以来,已有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出台了针对孤独症的新政策和新措施。其中江苏省的托养就业机构建设力度很大,已有南京、常州等民办孤独症服务机构中标,大龄托养和庇护性就业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相信一些省市残联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服务经验,一定会呈燎原之势,未来几年,中国残联在孤独症服务方面一定会取得跨越式发展。
在中国的孤独症社会服务中,家长和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力量。作为中国残联推动孤独症服务工作的重要措施,中国精协孤独症委员会成立五年来主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全国范围内发挥了独特的核心影响力,建立了快速反映诉求的通道。几年来,中国精协孤独症委员会多次提出的一些建议,都引起了中国残联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委员会的工作越来越深入地介入了中国残联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使孤独症服务和权益保障不再停留在仅仅民间呼吁的层面,使我们的家长和机构多年奔走和争取的权益能够有效地体现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之中。各地家长组织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今天,有5位家长要在论坛上进行演讲。他们的经历和他们的贡献可以证明,家长和社会组织是推动孤独症服务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推手,依靠家长和社会组织做好孤独症服务工作也应该是今后工作开展的方向。
经民政部批准,去年11月,中国残联五大协会组织已经全部成为独立法人,今后中国精协孤独症委员会的工作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取得实质性的进步。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孤独症人群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建立起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各位同志,各位朋友,当前是中国历史上孤独症服务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机。党的十八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号召。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残联党组正在围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着手研究今后一个时期切实解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特别是增加残疾人收入的大问题。目前,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多地重视残疾人事业,重视对孤独症人士的服务,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孤独症服务事业一定会在“十二五”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让我们团结起来,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加强对孤独症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更加努力的行动,为迎接中国孤独症服务的更大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残联发言稿范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极大鼓舞和推动了志愿助残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年来,我们以融入“学雷锋”和志愿服务工作大局为根本,以落实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助残工作:联合中央文明办等15家单位开展“关爱他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着力提升“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影响力;发挥广州亚残运会志愿助残后续效应、联合中央电视台录制“星光大道·全国助残日特别节目”等,普及志愿助残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开展农村社区残协志愿助残试点,扩大志愿助残服务覆盖面,将志愿助残逐步延伸至广大农村地区;举办全国志愿助残工作培训班、推广广州等城市的志愿助残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志愿助残服务水平和能力。各地志愿助残工作有声有色,蓬勃发展,组织网络基本形成,队伍不断壮大,效能日益显现,服务更加贴近残疾人的个性需求。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助残志愿者联络站30余万个,注册助残志愿者700多万人,受助残疾人5000多万人次。
今年,我们将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统一部署“重点组织好体现人文关怀的关爱老幼弱残志愿服务行动”、“扎实开展助残志愿者等个性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推进志愿助残工作制度化,努力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年度任务,推动实现“十二五”末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1000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1.5亿人次的总体目标。
一、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形成志愿助残长效机制。进一步将志愿助残融入志愿服务工作大局,积极纳入中央文明办有关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志愿服务管理运行体系和表彰激励体系;制定下发《全国助残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组织管理、评价激励等制度;继续做好助残志愿者统计台帐报告工作;研究探索网络注册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行“志愿者阳光信息卡”,逐步建立志愿助残长效机制。
二、延伸服务领域,着力转变志愿助残工作重心。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村)志愿助残试点项目,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志愿助残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着重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涉及残疾人民生的领域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帮扶残疾人脱贫增收;强化“一助一”、“多助一”、“服务直通车”、“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等志愿助残形式,推动志愿助残到人到户,实现工作重心向个性化、项目化、常态化转变。
三、加大品牌创新和典型宣传,着力普及志愿助残理念。以组织开展2013年度“关爱他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为契机,指导地方不断创新志愿助残品牌;及时发现并推广地方志愿助残工作先进典型和有益模式;继续落实近年来中央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关于开展志愿助残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车站、机场等重要场所的志愿助残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有能力、有意愿的残疾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回报社会,展示风采,形成志愿助残工作特色;组织出版志愿助残知识读本等系列培训教材,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志愿助残理念,提高志愿助残服务水平。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残联系统志愿助残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广大残疾人朋友提供更加优质实效的个性化志愿服务。
【残联发言稿范文】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2年是我国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揭开了共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未来的新篇章。2012年,残疾人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广大残疾人得到新实惠。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立法和执法检查,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今年5月至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这是《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和社会法领域的第一个立法后评估项目,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保障法》的执行效力,增强了政府和社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观念,对于切实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国务院在今年7月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行政法规,标志着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不仅有助于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权益,而且将惠及全体社会成员,进一步提升城乡宜居质量和人文环境。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送审稿)已经完成部门协商并上报国务院。在《精神卫生法》、《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14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过程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意见和建议,从立法源头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25个省(区、市)完成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新一轮的修改工作,为当地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
落实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残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形成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网络。以解决问题为本,扎实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解决了一批重大残疾人信访案件。
(二)贯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夯实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国务院于2012年7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规划”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确定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九个组成部分之一,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国家标准和保障工程,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河北、四川等地在推进地方规划编制、建立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完善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等方面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一年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突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截至2012年10月,269.1万城镇残疾职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参保残疾人数分别达到327.2万和1694.9万。215.1万城镇残疾人和667.4万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低保家庭救助水平得到提高。河南、湖北将重度残疾人普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向残疾人发放专项福利补贴步入常规化、制度化。内蒙古、安徽、海南、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建立了贫困(或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江苏等地建立了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上海等地建立了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资助12.3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52.2万残疾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对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服务管理及加快服务专业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国已建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6286个,以机构和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66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37.5万人接受了“阳光家园计划”的年度资助。
康复工作取得新成绩。在全国2732个县(市、区)开展社区康复,举办残疾儿童家长学校,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有了质的提升。以中国残联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国家辅具区域中心建设协议为标志,有力带动了省、市、县级辅具机构建设和适配服务,具有辅具适配功能的服务车活跃在31个省(区、市)、84个地(市)的农村地区,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已提供辅具110万件(套)。持续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重性精神病人服用二代药试点,浙江等地逐步对适应人群全面开放。完成助听器验配和人工耳蜗植入9000例。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与合作项目,57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培养公共卫生康复管理硕士和康复医学学科带头人530名、辅助技术工程师646名,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20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稳定在97.4%和83.6%。残疾预防工作有了新进展,脑瘫、孤独症预防与康复研究开始起步。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暨康复博览会,17个国家和地区260余个企业8000余种产品参展,3天内达11万人参观;举办第七届北京康复国际论坛,17个国家22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发表论文520余篇,促进了康复学术水平的提高。
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1万余名残疾儿童得到国家资助。教育部、中国残联共同建立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报制度,首次通报2011年度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82834名,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北京等地努力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规划”,支持特殊高等师范教育院校、残疾人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建设。今年共有8091名残疾考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手语和盲文研究首次列入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国家级课题,开展“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国家通用盲文标准”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残疾人就业规模保持稳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举办了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和“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了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连续三年组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医资格考试,完善《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简化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盲人就业的扶持。山东、云南、湖南、黑龙江垦区等地完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营造有利社会环境,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和创业。截至2012年10月,共为36.4万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27.5万人;城镇就业残疾人达到431万,1752.7万农村残疾人在业。
农村残疾人扶贫显著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未来十年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建立了贫困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社会扶贫力度,中组部、商务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共同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开展选聘农村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吉林、江西、广西、重庆、陕西等地加强扶贫政策衔接、创新扶贫方式,在促进残疾人增收、改善残疾人生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2年10月,共扶持12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为74.8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为1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全面纳入国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强调在为残疾人提供均等文化体育服务的同时,广泛开展个性化服务,对残疾人文化创业、体育健身等给予特别扶持。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体育健身周、全国特奥日、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等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举办了两岸四地残疾人文化艺术展览会。推进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和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福建等地积极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多方面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发布《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铁道部加快推进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无障碍改造。公安部自2012年9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12110短信报警求助服务,方便听力、言语残疾人在特殊情况下报警求助。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和改进银行业对残疾人的无障碍金融服务。药品标签及说明书盲文标注工作取得进展。中央电视台在领导同志作十八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直播中全程配置手语翻译。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与央视网合作开展面向聋人的春晚文字加视频直播网上服务。
财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信息化、理论研究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年度中央财政直接支持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22.63亿元,其中,对28个省(区、市)的28个康复中心和13个托养中心项目进行设施建设和设备补助,贵州等8个省(区、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国残联第一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及示范运用》通过验收,第二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国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已经启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已收录3599万残疾人基础信息,约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41.9%,数据综合服务效益显著。发布2011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报告,完成2012年度现场调查工作。举办了第六届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残疾人研究》杂志影响力扩大。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取得新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残疾预防对策研究》基本完成。
推进不同区域两个体系建设均衡发展。国务院残工委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西藏、新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对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的政策倾斜和对口支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残疾人工作的政策措施。开展两个体系建设省级试验区和专项工作试点城市阶段性评估调研,为各地提供借鉴经验。
(三)着力推动助残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为残疾人事业注入新活力。
“关爱残疾人”纳入全社会“学雷锋”和“三关爱”长效活动。中国残联与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并举办系列主题活动,支持农村社区残协开展志愿助残工作。制定《全国助残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志愿者网络注册,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向规范管理发展。目前,助残志愿者已发展到700万人,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30多万个,受助残疾人510万、3160多万人次。制定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兴办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的政策措施,支持引导残疾人社会组织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审议等工作。社会慈善活动更加活跃,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年度筹集资金和物资折合人民币3.49亿元,公益项目支出人民币3.05亿元。中国狮子联会积极支持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盲人文化服务等残疾人服务项目。天津、山西等地培育残疾人事业慈善品牌。社会力量的参与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四)深入实施“强基育人”工程,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召开全国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残协建设,推动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实现从“有”向“好”转变。目前,全国95.1%的农村社区(村)和97.3%的城市社区已建立残协,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达到60.6万人。全国城乡社区(村)残协组织基本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各协会着重素质和能力建设,促进融合发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协会组织,发挥自身特点优势,开展了残疾人无障碍活动、培育社会组织、文化服务、就业创业、对外交流等工作。
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在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地方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目前,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全面完成,近70%的县级残联完成换届任务。黑龙江、甘肃等地在换届过程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制定实施《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1-2015年)》。中国残联与中央党校联合举办省级残联负责同志参加的残疾人工作专题研讨班,举办了全国优秀残疾人骨干培训班。
(五)圆满完成伦敦残奥会参赛和《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审议,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力得到新提升。
中国残奥代表团在第14届残奥会上以95枚金牌、231枚奖牌位居金牌、奖牌榜首位,实现了残奥会“三连冠”,创造了中国残疾人体育的新辉煌。党中央、国务院向代表团发出贺电,海外媒体以“伦敦之王”和“中国时刻”盛赞中国残疾人运动员的突出表现和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巨大成就。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于今年9月在日内瓦对我国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的首次报告进行审议。委员会在结论性意见中充分肯定我国为履行《公约》所做出的积极努力,高度评价我国在残疾人扶贫、无障碍环境、残疾儿童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并就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务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建立履约监督机制等提出建议。我们将以开放的态度积极吸收其建设性意见,促进《公约》的全面履行,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成功举办“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并发表北京宣言。回良玉副总理、邓朴方副主席到会致词,深刻阐述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立场,呼吁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实现公正、包容、惠及所有人的发展。参与支持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三个“亚太残疾人十年(2013-2022年)”活动,张海迪主席荣获联合国亚太经社会颁发的“亚太残疾人权利领袖奖”。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高度评价中国政府和残疾人组织在中国及国际残疾人事务中的引领作用。
艰辛的工作历程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是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对残疾人事业具有长远性、根本性意义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地方党委、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政策、措施操作性强,解决了大量残疾人迫切希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团结奋斗是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一年来,主席团成员深入基层倾听残疾人呼声,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地方残联工作生动活泼、锐意进取,创造出许多新鲜经验,极大地丰富了残疾人工作实践。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求真务实、忘我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了新的业绩。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向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将在第二部分进一步加以阐述。我们一定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对残疾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