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20xx年1月12日以来,我区出现了历史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对我区的林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尤其是湿地松、火炬松资源遭受重创,给广大林农生活、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及时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尽快恢复我区林木生长,需及时清理倒伏、折断、爆裂的林木。我区的20xx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已全部用于受灾材,由于采伐计划的限制,已远不能满足清理受灾材的需要,恳请省厅追加我区受灾材生产计113235立方米。
请批复。
X年XX月XX日
区编委:
最近,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79号),对街居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机构、人员、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区市政府将本规范作为对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安委会要求年内必须到位,并列入对区市政府的考核。市编委于9月28日下发了《关于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青编办字〔20xx〕60号),明确要求市内四区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现有人员编制内明确1-2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安监局在10月11日召开的12区市安监局长会议上,明确要求街道安监办和专职工作人员年内必须到位。
从全区调研来看,街居安全生产工作力量薄弱越来越成为制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全区共有31301家生产经营单位,除市、区直管的1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外,其它全部下放街道(社区委)属地管理,最多的香港中路街道达8000余家,而目前街道(社区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能都放在综治办,一般1-4人,同时承担7个部门下达的任务,人少事多,普遍反映不堪重负,难以承担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和市安委会、市安监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增加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请示如下:
一、建议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增设安监办公室或在其综治办加挂安监办公室的牌子。
二、建议增设专职安监人员。考虑到我区街道管辖区域的规模和街道监管企业的数量都是市北等市内其它区的2倍以上,建议每个街道(社区委)配备2-4名专职安监人员,编制在各街道(社区委)内部调剂解决。
当否,请批示。
二○○六年十月十日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xx年12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6名。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暴露出现有的监察力量很难满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一是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加,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救援纳入监察,压力剧增,目前人员短缺已严重制约了局日常工作正常运作。
为更好的履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与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xx〕13号),要求增加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