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的请示(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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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xx年8月来我办工作,一年来,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工作上,勤奋敬业,积极进取,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圆满完成了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机关作风和个人修养上,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养,有较强的适应环境能力,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综合其各方面的突出表现,该同志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和工作能力。鉴于我办副主任科员职位空缺的实际,经群众评议,拟推荐任xx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年月日
组织部:
通过招录考试于20xx年X月分配到工作。现该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请予以按期转正,确定为科员级别。妥否,请批示。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单位新录用公务员等十二位同志于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正式到我单位报到上班至今,工作已满一年,根据《公务员法》要求,经我单位考核合格,综合等十二位同志试用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表现,认为等十二位同志符合正式录用条件,同意按期转正,并要求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妥否,请批复。
市编办:
根据临编发[20xx]24号文件,商务局于20xx年11月成立了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xx】503号),为深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秩字[20xx]7号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江市商务局申报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经省商务厅审核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吉商秩序字【20xx】32号《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20xx年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通知》)。新成立的临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部门行使酒类管理、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报废、直销管理、二手车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原有酒类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和执法职能。为此,原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更名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适应新的商务内贸执法的各项职能。
特此申请,望批复!
二0XX年一月十九日
X市委组织部或X市人事局:
XX市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市通知》(文件号)批准,于X年XX月组建,为XX市管理的相当XX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发[20xx]9号、桂发[20xx]18号和桂组通字[20xx]104号、桂人发[20xx]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将XX市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法规性文件授权XX市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XX市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市通知》(),核定XX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XX名,现有在编职工XX人,工勤人员XX人。
三、其它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中发[20xx]9号、桂发[20xx]18号和桂组通字[20xx]104号、桂人发[20xx]71号的有关规定,请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XX市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恳请审批。
XX市(盖章)
XX年XX月XX日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责,原区爱卫办承担的爱卫管理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因此,原区市容环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名称需要相应变更如下:
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二、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
三、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
四、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
五、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设施管理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
六、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车队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
七、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养护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上述单位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维持不变。
变更后,我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如下: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广州市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妥否,请批复。
二O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市南区编委: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变更为市南区教育局,其下属事业单位8所中学、27所小学、16所幼儿园、11个部门应隶属市南区教育局。为规范管理,建议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统一更名如下: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群众团体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群众团体办公室;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更名为市南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原市南区会计核算中心教体局分中心,更名为市南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局分中心;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更名为市南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原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更名为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教育局
二○XX年十月十九日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单位新录用公务员谭春红等十二位同志于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正式到我单位报到上班至今,工作已满一年,根据《公务员法》要求,经我单位考核合格,综合谭春红等十二位同志试用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表现,认为谭春红等十二位同志符合正式录用条件,同意按期转正,并要求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妥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