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通用五篇)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通用5篇)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 篇1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具体实施要求见《x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 篇2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建设 “阳台书吧”,把书搬到离学生最近的地方。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良图书的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主任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以下“红线”的学校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课程教学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备课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 篇3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班级图书角和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组织开展好校园读书节活动、寒暑假读书竞赛活动等。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 篇4

(一)成立专项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成立专项管理工作小组组长: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家委会成员

1、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小学生读物和宗教读物,无使用小学教材现象。小学使用的书籍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用书。

2、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家长负担,我校没有私自向小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现象。

3、社会上的违法有害文化产品,如盗版辅助学习书仍然占据巨大的供求市场,有个别家长贪图便宜而为小学生购买。

4、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学校推销教辅材料。

5、强化宣传,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主权的重要意义和法规知识,提高师生抵制盗版工具书和其他盗版制品的自觉性。

6、狠抓落实,进行全面清查。先在校内进行自查,严禁买非法、盗印、盗版读物在校园的传播。

7、学校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小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

8、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小学生教材和教辅材料。

家长对于课外读物的了解较少,部分家长图便宜,出现不慎购买到盗版的书籍。

联合政教处、通过开班会、家长会和打电话等方式,提高家长的警惕意识,联合学校管控好课外读书的审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学校学生读物的使用,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相信在“办法”的引领下,我校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定会更加规范、严格,成为建设书香校园的新起点。让我们时刻铭记“书乃物中精华,善求者必博”,让书香溢满阳光校园。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 篇5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个别质量低劣的读物流入校园,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对此,自治区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各中小学结合前期下发的“十条措施”一并抓好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请各中小学根据此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中规定,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对照“管理办法”(附件1)第四条的“五项原则”和第五条的“四个基本标准”做好课外读物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把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渠道关”和“途径关”。

2、按照“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四个基本标准。

3、对照“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十二种负面情形,对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校园及班级图书角进行细致自查整改,清理、下架不符合要求的课外读物,下架后的课外读物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做登记后处置,并将自查整改报告和课外读物清理登记表(附件2、3)盖单位公章于5月28日前上报贺兰县教研室702室李娟老师处。

4、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5、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各校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程序,对确认后的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并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将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教育督导室将对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6、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7、其他未尽事宜,请各校参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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