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党组织介绍信(精选6篇)
附件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二联)填写说明: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一、转往省外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转往省外的党组织和中山市党组织,此处统一填写“中共肇庆市委
组织部”。(注:这部分同学领到介绍信后要到肇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进行转接,地址: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4号楼四楼414室,电话:0758-2220341)
二、转往省内其他城市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1.转到省内的其他高等学校的,填写“对方高校名+党委组织部”(例如:“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省内其他各地市(除中山市)党组织(包括政府、事业、企业单位),转到该市委组织部或直接到该市下属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例如:要转往“花都区x小学”,此处应填写“中共花都区委组织部”)。
三、转往肇庆市内其他单位党组织的填写要求
1.转到肇庆市内的各县(市、区)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可直接转到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高新区党群办,再由所属的组织部门转到具体单位的党组织(例如:要转往“四会市检察院”,此处应填写“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要转往“怀集县xx镇xx村委”,此处应填写“中共怀集县委组织部”)。
2.以下单位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工委,如要将组织关系转到以下单位,此处可直接填写该单位党组织名称(例如:要转往“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此处填写“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其他未设党委的单位,此处填写“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肇庆市纪委机关党委 、肇庆市人大机关党委、肇庆市政协机关党委、肇庆市政法委机关党委、肇庆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肇庆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肇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党委、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肇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肇庆市直私营企业党委、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党委、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肇庆公司党委、移动通信肇庆分公司党委、肇庆市电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邮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院党委 、广东省地矿局七一九地质队党委、广东九三三地质队党委、肇庆市委党校党委、肇庆市供销社党委、鼎湖地质疗养院党委、西江林业局党委、肇庆学院党委、西江航道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海事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公路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公安局党委、肇庆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科技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经贸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交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肇庆市旅游发展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市政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外经贸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计生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府办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委办直属机关党委、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肇庆市农业学校党委、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肇庆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党委、肇庆中学党委、肇庆医学专科高等学校党委
3.转往市内组织关系隶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一些厂矿企业的,此处填写“肇庆市国资委党群科”。
4.转往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此处填写“肇庆市人事局直属机关党委”。
5.确实不清楚对方组织关系隶属,此处填写“肇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来进行转接。
附件4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说明及样本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学校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参照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填写。
三、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刻制固定条章签印,统一填写。
四、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7月1日。“第 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暂不填写,待组织部核准后统一填写。
五、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六、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区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30 天。
2、组织关系转往区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90 天。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一览(部分)
1.切记:此表内容未能涵盖所有单位,仅供参考,使用前请认真咨询所去单位。
2.部分高校可能会属地管理,即归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管理,此时要咨询所去高校。
3.一般情况下,各级中学的组织关系抬头为“中共××省(市、县、区)委组织部”。
4.吉林省实验中学、吉林省二实验学校、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长春市外国语学校等归省教育厅管理的学校,抬头应为“吉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归长春市教育局管理的学校,抬头应为“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抬头为“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才党委”,长春市人才中心抬头为“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为规范本项目部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部管内各单位(部门)。
二、引用标准
依据《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办法)》。
三、种类
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章及各种专用章等。
四、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是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2、综合部为印章管理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介绍信及各类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
3、使用项目部公章应由项目经理经理或主管领导签批。
4、使用部门印章,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批。
5、使用领导个人印章,由领导本人(或授权其他领导)签批。
五、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1、印章的规格、式样
项目部公章一律为圆形、红印,直径不大于4.0cm,。
2、印章的刻制、启用
需要刻制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由综合部统一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单位公章刻制
后,须报上一级批准单位备案,并由上一级批准单位发文启用。
3、印章的管理
1)本项目部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应尽职守、照章办事,严把用印关,印章不得随意放置,节假日加封,并建立严格的印章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
2)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须经符合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本单位印章。
4、使用印章审批权限
1)凡以项目部名义下发的通知、工程验工、开工报告等,必须经项目部领导签字批准,到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2)凡以项目部名义与有关单位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要加盖项目部公章的,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需到外单位用印时,印章使用部门履行领导签批手续,到综合部登记取用印章(模),由印章管理人员随同监印,当日用毕送回。
5)各种例行业务用印,须按有关业务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用印。
6)需盖公章章时,必须检查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按照规定的份数用印。印章要盖的端正、清晰。公章位置上不压文,下骑年盖月。严防错盖、漏盖。严禁使用空白盖印文纸。凡不符合用印规定的,综合部有权拒绝用印。
7)办公室根据撤销机构批文收缴登记制发的印章并登记销毁,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各单位的其他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
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及时送交制发单位封存或销毁。
10)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法惩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
5、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1)介绍信应规范格式,设有存根联,并编号使用,存根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备查证。介绍信落款和骑封处加盖印章。非正式介绍信(便函)应进行登记备查。
2)凡以公司名义开具介绍信(包括下属单位换信),必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签字。
3)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特殊情况下须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限定有效时间,用完后将使用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存查。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一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联
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
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怪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末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学校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参照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填写。
三、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刻制固定条章签印,统一填写党组织介绍信范文党组织介绍信范文。
四、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7月1日。“第 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暂不填写,待组织部核准后统一填写。
五、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六、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区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30 天。
2、组织关系转往区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9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