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人员岗位职责(通用7篇)
一、门卫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门卫管理规章制度》,为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医疗、生产、工作和生活正常秩序服务。
二、值勤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迅速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上岗须佩带值勤标志,严格履行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在值班室看电视、阅书报、干私活及与他人闲聊。
四、携带包裹等物品出校门的要认真查看或凭有关证明方可放行,对来历不明或其它可疑情况要迅速报告。
五、来往车辆出入校门,须问明事由或凭有关证件登记后放行,并告知不得在校园内鸣笛和超速行驶;过夜车须到保卫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在校内停留。
六、对翻越校门、院墙及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不下车的应予以制止,并提出批评教育或警告,情节恶劣的及时上报。
七、加强校门一带治安秩序管理,不准各类车辆在门前停放,禁止各种商贩摆摊设点。
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不允许外单位或个人在大门一带张贴广告、标语等。
九、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市教育局和农安县教育局关于安全的文件规定,学校门卫的岗位职责如下:
1、门卫人员早晨与学生一起到校,晚上学生全走后退校。学生在校期间一分钟不允许空档,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离开要告知保卫干部到位坚守。
2、禁止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登记后入校。
3、找学生的家长必须在放学之后或课间,由班主任确认是学生家长后,才可把学生交给家长。
4、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5、学生上、下学期间,与当天的带班领导在校门前有秩序地引导学生进出校门,做好学生进校、离校时的护导工作,同时维护校门前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门卫、保安人员在学校保卫处、政教处指导下,负责学校门卫、安全等有关工作
1、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交接班,当班不饮酒、不闲谈、不干私活、不脱岗。
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搞好门卫管理。车辆出入必须检查,教职工、学生、施工人员及车辆出入携带物品必须凭有关部门出门证方可放行。
3、认真履行来客登记制度,接待来访人员和因公来校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用电话联系并办理入校手续;严禁闲杂人员、小商小贩进校,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4、负责按时开关校门和有关教学楼、办公楼门。定时开关路灯和教学楼供电。
5、负责收发全校报刊信件,做到及时无误。对书刊、邮件、包裹单、汇款单、挂号信、快信电报等要编号登记,签发签收,妥善保管,及时通知收件人。
6、负责门卫室内外及校门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区域整理教职工停放的车辆,及时清理校门口摊贩及杂物。
7、放学前不准放学生出校门,如有急事,需持政教处或班主任出门证方可放行。
8、加强夜间和节日的校园巡视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9、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门卫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政治、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树立敬岗爱业精神,积极做好门卫工作。
2、注意自身形象和行为规范,态度和蔼、礼貌文明,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4、严格把关,做勤问、勤看、勤查、勤观察,不得随意将情况不明的车辆、闲杂人员放行出入院区内。
5、坚持原则,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外出院门,一律凭学生出入证。在院区规定可以外出的时间内登记后外出。
6、车辆进入院区应问清事由、作好登记、并发给院内机动车辆通行证,车辆出院门,查讫后收回通行证。
7、对进入院区内的行包、物资注意检查,外出的行包、物资必须要有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否则有权拒绝放行。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情况及时向保卫处和院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置。
一、负责学院安全、警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守听、传呼电话,记录和传达电话通知事项。
三、掌握作息时间,按时操作电铃。
四、负责查收和发放邮件、报纸刊物,做好挂号信件、汇款单、包裹单和杂志收领登记工作,保证信件报刊安全及时发放。严禁私拆他人信件,汇款邮件丢失要照价赔偿。
五、对进入学院内的外单位人员和车辆,要询问来由,要验证登记。不准推销商品者进入院内叫卖。
六、对持物出入校门者门卫人员应检查登记。
七、保持传达室内良好的工作秩序,搞好室内外及校门内外的卫生。
八、热情接待来客、来访人员。
九、值夜班人员不准睡觉,要负责院内的安全工作,必须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汇报,并认真记载做好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因不负责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和纪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交公安部门查处。
1、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交接班,当班不饮酒、不闲谈、不干私活、不脱岗。
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搞好门卫管理。车辆出入必须检查,教职工、学生、施工人员及车辆出入携带物品必须凭有关部门出门证方可放行。
3、认真履行来客登记制度,接待来访人员和因公来校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用电话联系并办理入校手续;严禁闲杂人员、小商小贩进校,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4、负责按时开关校门和有关教学楼、办公楼门。定时开关路灯和教学楼供电。
5、负责收发全校报刊信件,做到及时无误。对书刊、邮件、包裹单、汇款单、挂号信、快信电报等要编号登记,签发签收,妥善保管,及时通知收件人。
6、负责门卫室内外及校门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区域整理教职工停放的车辆,及时清理校门口摊贩及杂物。
7、放学前不准放学生出校门,如有急事,需持政教处或班主任出门证方可放行。
8、加强夜间和节日的校园巡视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9、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总务处、治保组织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保卫工作。
2、定时启闭校门。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出校证。
3、对外来客人要热情接待,查看其有关证件,办理入校手续,制止校外闲杂人员进校。
4、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严禁个体商贩进校出售物品及在校门口高声叫卖。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晚上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平时对携带公物或重大物品出校者,要按学校规定履行手续,发现问题要及时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理,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同意。
7、及时收发报刊杂志和信件,及时传递电报。
8、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和校园花木的管理工作。
9、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每天打扫校门内外的包干区,经常保持传达室的室内整洁。
10、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