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文(通用3篇)
第一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在兴办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或劳务中进行认真的“一事一议”的组织和引导工作。同时对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进行“一事一议”时,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出现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搞“一事一议”,严禁用“一事一议”之名搞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财务、事务、政务事项、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
第五条 发动和依靠群众,制定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做好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协调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大力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第六条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对急需处理的村务工作,村委会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第七条 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热爱护理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有爱岗观念,细心观察病情,认真做好各项护理工作。
2.认真刻苦学习,不断更新护理知识,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3.协助医生共同做好卫生宣传,及时提供情况,做好防病治病等有关工作。
4.协助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及时准确执行医嘱,在操作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三查七对一注意”。
5.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每周对器械及敷料等物品进行消毒,并对器械进行保养,防止生锈和损坏。
6.加强药品的管理,药品放置要整齐。外用、内服、针剂等药品需分别放置,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7.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协助总务及学生科对食堂、宿舍、厕所及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和“除四害”等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问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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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