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三月初三,俗称“三月三”,是壮族人民举行歌圩的日子。因此,又叫歌婆节(歌舞节)。
“歌圩”,是外族人给壮族定的汉名,壮语叫“欢龙垌”,意思是到田间去唱的歌;有的地方叫“欢窝敢”,意为出洞外唱的歌。因为过去壮族人很少建寺庙,神像都放在岩洞里。岩洞里是神圣的地方,必须保持肃穆,只有到岩洞外才能放声自由歌唱。
“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这句在广西流传的山歌歌词,说明壮族歌圩节的起源,和歌仙刘三姐有着密切的关系。
据说刘三姐是唐朝人,出生在广西宜山一个渔民家里。从小爱唱山歌,成年以后容貌美丽,出口成歌。附近有个财主莫怀仁想强抢刘三姐与他成亲,刘三姐誓死不从,莫怀仁叫人把刘三姐抛入河中。刘三姐顺水漂流到柳州,幸被搭救,生活在鱼峰山下。乡亲们闻讯,纷纷赶来学歌。后来她与一青年猎人结为夫妇,就一直在这里传歌。莫怀仁得知后,又勾结官府,把刘三姐夫妇抛入鱼峰山下小龙潭。半夜,月明星稀,当乡亲们把他们两个打捞上来时,忽然一阵清风,只见刘三姐和青年猎人骑在一条鱼背上,一边唱歌一边腾空而去。自此,人们都说刘三姐成仙去了,便把刘三姐称为歌仙。后世的人为了纪念这位歌仙,便在每年农历三月三,刘三姐“成仙”的日子,唱山歌三天三夜,歌圩就此形成。
据记载,歌圩节已有上千年历史。宋人著的《太平寰宇记》中,已有壮族“男女盛服……聚会作歌”的记载。宋元以后,壮族山歌的发展尤为突出,歌会十分盛行。到了清代,形成了数百人以致数千人聚唱的大规模“歌墟”。
每到歌圩期间,青年男女便穿上节日的盛装,云集山头旷野或竹林草坡即兴对唱,相互盘答,歌声此起彼伏。在歌墟中,勤劳智慧的壮族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山歌,使这一传统的民族节日充满了迷人的音韵。
1、包五色糯米板
节前家家准备五色糯米板和彩蛋。人们采来红兰草、黄饭花、枫叶、紫蕃藤、用这些植物的汁浸泡糯米,做成红、黄、黑、紫、白五色糯饭。相传,这种食品是深得仙女们的赞赏后流传下来的;也有人说是祭祀歌仙刘三姐的。吃了这种饭,人丁兴旺,身体健壮。彩蛋则是歌圩中男女青年用以交际传达情感的物品。
壮家人喜爱五色饭,把它作为幸福吉祥的象征。除了农历三月初三外,社日、中元节,甚至过年等,也有人做五色糯米饭吃。在孩子满月、新居落成等喜庆日子里,也要蒸煮五色饭分送左邻右舍。壮人也爱枫叶,认为枫叶能“除邪驱鬼”,给人带来吉利和平安。所以,农历三月三做五色饭的时候,家家户户门口都插上一枝精心挑选的枫叶。甚至做五色饭的染料渣,也要撒在房屋外围的墙脚下,以求驱邪保平安。
2、抢花炮
在农历三月三以及秋收之后,广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会自发组织抢花炮运动。男女老少都会穿上节日盛装,天刚亮就争先恐后地奔向活动场所,抢得花炮的人被认为来年最有福气,也最受姑娘青睐。
参与抢花炮的每支队有8人,队员通过突破、挡人、变向、快冲等方式冲进对方炮台,将花炮放入算得分。规则类似于西方的橄榄球运动,故被称为“东方橄榄球”。传统的“花炮”是一个铁制圆环,直径约5厘米,外用红布或红绸缠绕。比赛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不限人数,也不分队数,每炮必抢,三炮结束。
它开创了广西自治地方政府确定自己的法定民族传统节日的先河,意义深远是广西历史上的第一次,它开创了广西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依据自治主体民族的传统习惯节日确立覆盖本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节假日的先河,意义深远,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自治区一级,可以进一步予以完善。壮族作为广西的自治主体民族,其重大节日除“三月三”外,还有“六月节”“七月十四”“蛙婆节”等,能否也确定为民族节假日,均值得考虑。新疆、西藏、宁夏等自治区的民族节假日,就不止一个;其二,促使自治县一级人民政府依据本自治地方自治主体民族的传统习惯节日规定出台覆盖本地的民族传统节日成为可能。广西有12个民族自治县,都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各自治县的自治主体民族都有属于本民族的重大传统习惯节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均有权规定本地区的民族传统习惯节假日。因此,自治区一级的民族传统节假日的出台,在理论和实践上为自治县一级民族传统节假日的出台提供了依据,成为了可能。
它将成为承载和展示壮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每个民族的传统节日都有其特定的内涵,或起源于纪念先祖或英雄人物或重大事件,或起源于祭祀各种神灵,还有的则起源于各种经济活动,但他们有两个突出的本质属性:其一,都是该民族传统文化的最重要的载体之一,集中承载着该民族的传统文化。一个民族衣、食、住、行、用等物质文化方面和信仰、礼仪、习俗、歌舞、神话、传说等精神文化方面的内容在该民族传统节日中往往都有所体现,一些最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甚至就是缘于某个传统节日而产生。“壮族三月三”也不例外,如壮族素有“能歌善舞民族”之誉,壮乡号称“歌的海洋”,这一文化特性最集中的外在表现莫过于“三月三”活动,壮族最具代表性的五色糯米饭最初即在于供“三月三”活动食用,等等。其二,是该民族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展示途径和平台。对一个“族外人”来讲,要观察和了解另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亲自参加这个民族的传统节日,在节日耳濡目染,感同身受——通过民族节日这个“窗口”,你可以观赏到色彩绚丽、婀娜多姿的民族服饰,可以品尝到风味独具、特色浓郁的民族食品,感受到载歌载舞、隆重热烈的节庆氛围,领略到豪迈奔放、热情好客的民族性格,体悟到内涵丰富、积淀深厚的民族文化。一言以蔽之,通过民族传统节日,你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地观察一个民族、了解一个民族进而热爱一个民族。通过参加或观察诸如对唱山歌、抢花炮、抛绣球、踏青以及各种祭祀等形式各异的“三月三”活动,你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领略和感受壮族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
它是传承和保护壮族传统文化的最有效途径
民族传统节日一般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自发性(),即民族传统节日一般都是民族内部自发产生形成和自愿参与的,不需要外部力量的特别发动和组织;二是全民性,即在本民族内部,不分男女,不分老幼,全民参与;三是利己性,即在本民族内部,普遍认为参与这样的节日活动是有益的,或可获得心灵上的慰藉,或有助于民族内部的团结和发展。正因为具有这样的特点,才使民族传统节日成为传承和传播民族传统文化的最有效途径——因为“自发”,因而自觉;因为“全民(参与)”,因而彻底;因为“利己”,因而投入。一个民族传统文化得以在此“自觉”“彻底”“投入”的前提下进行传承和传播,不可能不积极,不可能不完整,不可能不成功!所以说,举办传统节日活动是传承和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最有效途径。
它将有力地促进广西民族团结局面的巩固和发展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境内居住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12个世居民族。一方面各民族在各自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本民族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长期杂居,相互交往交流,相互认同、影响和吸收,因而在文化上又具有某些相似性和共同性,这一特点突出表现在作为民族传统文化重要内容之一的民族节庆上,即居住在同一地域的不同民族过同样的节日。在广西的诸多少数民族节日中,无论是从参与的民族还是参与的人口来看,“三月三”都毫无疑问地堪当“广西第一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各地共有2700余万人过“三月三”,这一数字,远远超过了广西少数民族总人口1986万,这就意味着,“三月三”已不单纯是壮族的传统节日。事实上,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少数民族聚居区,除壮族外,汉、瑶、苗、侗等民族也以不同的方式欢度“三月三”。这进一步表明,“壮族三月三”历史上就是广西各族人民“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重要内容和表征,把它确定为全区性的民族习惯节日具有广泛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可以预料,随着这一法定民族节日的确立,“壮族三月三”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必将迅速扩大,认识并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的各族民众必将会不断增多,各族民众可以借此加强相互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广西民族团结局面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