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对策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对策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对策“九五”以来,酒泉市农技推广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先后组织实施了35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共增加直接经济效益5亿多元,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1,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技术支撑,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了27.38亿元,与“八五”末相比增长了72.4。目前,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不断创新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1、体系建设不完善,一线推广力量薄弱。

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共有在岗人员413人,其中市级34人,占8.2,县级137人,占33.2;乡镇242人,占58.6,乡(镇)站核定编制303人,在岗人员只占编制的79.9。各级农技推广单位技术装备差,服务手段落后,大部分农技人员与外界接触少,信息闭塞,知识更新慢,在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

2、推广经费不充足,公益服务难以开展。

市、县两级农技推广中心实行财政全额供给,但工作经费十分有限。乡镇农技推广站实行全额拨款的只占22.3,差额拨款的占40.9,自收自支的占36.8。有的乡镇不但自收自支,而且还要上缴创收任务。绝大多数乡镇农技站长期处于“既无钱养兵,更无钱打仗”的局面。

3、工作理念不适应,服务与需求脱节。

科技成果目标大多还定位在高产量上,对市场需求大的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研究不够;对传统的大宗农产品技术储备的多,对具有当地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技术推广工作的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技术的环节上,对农产品储藏和加工等环节的问题研究不够,致使技术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直接影响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效果。

4、运行机制不灵活,被动服务绩效差。

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管理型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缺乏科学的制约和激励办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有的人无作用可发挥,有的人有作用难发挥。

二、改革创新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动力

农技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科研成果的继续和再创新的关键环节,是联系科研、教育及生产的纽带,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之后,深化农业推广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简单地把农技推广机构推向市场,又不能简单地以强调稳定而维持现状,应从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按照“推广目标现代化、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1、推广目标现代化。

就是农技推广要适应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的要求,加速农业由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农技推广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

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服务转变;

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向资源开发技术和市场开发技术相结合转变;

四是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向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变。

从而,为农产品优质高产高效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为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2、推广队伍多元化。

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参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1)市、县农技推广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以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承担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搜集、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技术咨询和培训等公益性职能。

(2)改革乡镇农技推广体制,建立跨乡镇的区域站。根据产业规划布局和自然区域的特点,在县以下创办跨乡镇的区域农技推广站,作为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派出单位,承担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区域站的人员从现有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择优聘用,或从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下派部分工作人员。

(3)将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现已承担的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的推广活动以及产后的加工、运销等经营性服务职能分离出来,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型或中介服务型企业。

(4)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允许和鼓励由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购销大户、龙头企业、涉农单位及科技人员牵头,由广大农户参加的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合作社、产业服务中心等民办科技服务组织,为会员及农户提供服务,使科技与生产结成利益共同体。

(三)推广行为社会化。

就是各级政府要保证推广工作的经费。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承担,实行低价和免费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去推广。

(1)切实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突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特别要保障基层农业推广机构的人员的工资供给和工作经费。

(2)实行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优化配置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教育和农业推广资源,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3)创新管理机制,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专业人员全员聘用制、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制、目标责任考核追究制,报酬、荣誉与绩效挂钩,奖勤罚懒,促使科技人员加强学习与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及激励机制,放宽放活科技人员,鼓励和支持他们去领办、联办各类专业协会、服务实体、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场),激励他们承担技术承包项目、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致富信息服务等。

(四)推广形式多样化。

就是要按照农民的需要、市场的需求、产业的要求,破除就技术抓推广、各自为政单打一的传统,树立为产业发展全面推广与全程服务的新思维观念,围绕当地的重点产业,搞好相应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

1、坚持农业科技培训,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

坚持采用集中培训骨干与巡回宣讲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系统讲解与农民群众现身说法相结合,现场指导培训与广播电影电视教育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实施科技项目培训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农民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组织农民科技示范户现身说法,拓宽对农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渠道,积极扶持广大农民组建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引导农民自觉学习和交流农业新技术。

2、重视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突出抓点示范。

县乡基层农技推广单位要按照以站办场,以场养站,示范与推广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自我发展共生存的发展思路,积极兴办农业科技示范场,组装配套和展示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学技术、用技术。

3、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

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形成龙头企业建基地,科技人员搞服务,农民、企业和科技人员三赢的有偿服务形式。

4、实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强化对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管理。

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包括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组织,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考核获得了农技推广员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各类农技服务组织既要积极引导支持,又要强化宏观管理,定期评估、审验和培训,保障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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