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是学校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师生员工(侧重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书记抓好校中心组的学习,根据党委要求,指导各系和各单位中心小组的学习,提出学习内容,草拟学习计划,处理学习中的具体问题,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考核。
二、拟订全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形势与任务教育。
三、经常了解和研究教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有针对性地对教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四、协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五、协同党委组织部上好党课,抓好党员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六、定期总结和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摸索新经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指导校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反映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宣传师生员工中的先进事迹,交流各单位的先进经验。
八、关心、支持、指导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的教学和改革,充分发挥该课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九、搞好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并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十、组织领导好广播站的工作和电影放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影的宣传、教育功能。
十一、指导校工会、校团委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十二、抓好教工、学生记者团的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审定行政报刊的订阅计划。
十四、协助全校新闻、出版单位严把政治关,保证新闻、出版的正确方向。
十五、负责全校文化市场和校园广告张贴的管理、检查。
十六、负责组织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人事保密、治安保卫、离退休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七、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学院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围绕校风建设、学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构建和谐校园。
2、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站、宣传展板等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宣传学生会的形象。
3、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负责学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亮点特色、先进人物等的宣传报道。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安排学院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的纪念活动和氛围营造工作,打造校园精品文化活动。
4、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并负责学生干部的学习辅导和培训提高等工作。及时报道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
5、为学院广大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提供交流的空间,通过开展书画比赛、摄影大赛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策划活动现场布置等。
7、负责指导、协调各系学生会宣传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8、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全面负责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二、负责制定协会宣传,抓好协调检查落实。
三、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督察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会议,对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研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新途径,并及时交流、推广。
四、协助落实协会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五、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同有关部门一起广泛展开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具体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郑州各大高校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向各高校广泛宣传协会部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协会良好的外部形象,不断扩大协会的知名度。
七、完成协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部是县委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盛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活动的宣传;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学习、宣传、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舆论导向,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县内新闻媒体、县外媒体的联系、协调,掌握研判舆情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舆论支持。
五、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策划组织大型外宣活动。
八、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党委宣传部全面工作,督促和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负责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全校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把握全校的舆论导向,抓好计划的落实和检查,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四、负责与有关方面联系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并提出工作意见供党委参考。
五、深入基层、协同党的基层组织培养、树立各方面的先进典型。
六、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形势报告会。
七、负责组织实施对校外的宣传工作,把好政治关、质量关。
八、领导和指导校报社、帮助提高出刊质量和通讯员队伍建设工作。
九、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以及工作作风建设。
十、完成主管领导和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1)负责制订和落实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计划和制度,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检查工作。
(2)负责校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服务工作,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和全校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3)负责全校教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的协调组织工作。
(4)负责办好校报、画册、新闻网、校园广播电视等校园新闻媒体。
(5)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做好新闻权威发布和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拟定和协调组织工作。
(7)负责学校形象识别系统、校园户外宣传、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规划拟定和协调组织工作。
(9)负责校园网的内容监管和校内舆情信息工作。
(10)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日常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
(11)负责抓好大学生通讯社、广播站等学生宣传队伍的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上级及学校党建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13)负责校史及其展览管理工作,协助史志、年鉴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