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调研报告(优秀7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反洗钱调研报告】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工行发展的保证。结合工行天平架支行实际,工行广州南湖支行,现将这半年的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做出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足
1,认识不足: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部分网�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工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 经验 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未认真落实
工行天平架支行一线员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业务办理时,各种操作也只是为了应付各类检查等现象。分析原�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反洗钱素质不高
工行天平架员工反洗钱素质较低,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过于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二,对策与建议
(一)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天平架每一个网点都应当制定一套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借鉴国外及国际组织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经验,对金融交易进行识别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认真识别客户身份
为确保工行天平架支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户的身份证件。“马家军”一类利用外汇买卖业务进行洗钱的操作,当即被我支行发现,并做出相关通报,希望各网点在日后反洗钱工作中再接再厉。
(三)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1,各网点负责人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 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2,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3,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各网点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网点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 审计 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工行广州南湖支行 廖宇航 2014年06月17日
反洗钱调研报告
洗钱危害性的巨大是不可想像的,它作为一种黑色产业在最近几年得到快速扩张,洗钱危害金融稳定,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俄罗斯Sodbiznes银行和Novocherkak银行等由于参与洗钱而被关闭;花旗银行在日本的分支机构被关闭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洗钱控制措施,缺少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以至存在大量的风险交易。而我们国内案例也日益增长,2013年,人民银行共发现和接收4854份洗钱案件线索,对其中473起重点线索实施反洗钱调查3832次,向侦查机关报案474起。各地侦查机关针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报案线索立案侦查168起。同时,金融系统配合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及上游犯罪案件618起,配合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225起。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全年向公安部等部门移送洗钱案件线索165份,编发通报39份,受理并反馈国内有权部门协查989件,数量超过前两年总和。因此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保证,也是维护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保证。
一、反洗钱的定义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的活动。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反洗钱的三大制度
1、客户识别制度
是指反洗钱义务主体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核实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并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防范洗钱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借鉴有关客户身份识别的国际标准并结合我国的实践,反洗钱法第十六条对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义务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第十七条还规定,金融机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委托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为保障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法第十八条赋予了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有关身份信息的职权。
2、报告制度
非法资金流动一般具有数额巨大、交易异常等特点,因此,法律规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当按照要求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反洗钱法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在规定期限内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3、保存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是指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设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二是可以为掌握客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三是为违反犯罪活动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提供证据。对此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反洗钱法第十九条作了明确规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规定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自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三、案例分析
(一)浙江“8·27”境外赌资洗钱案
经过长达8个月的联合监控,2004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侦破了“8·27”境外赌资洗钱案。现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并当场缴获港币现钞467.30万元,随后进一步查扣港币现钞32.70万元,冻结人民币资金332.10万元。涉案当事人封某,杭州外汇黑市“黄牛”,被正式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陈某,从事澳门赌场经营和放贷,处以行政罚款495万元人民币;沈某等4名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人民币。
此案的过程很简单,主要是赴澳门豪赌的大陆人在输钱后向赌场放贷公司借钱,事后由放贷公司直接派人来大陆收回赌债。为便于携带和使用,收回的人民币债款通常在当地外汇黑市兑换成大面额港币,并经由珠海等口岸出境后流向澳门。“8·27’’专案中已经查实的4笔非法交易的人民币均是大陆赌客在澳门所欠赌债。
根据当事人交代,每次交易均是由陈某根据将要收回的赌债金额与封某谈好成交时间、价格和金额,再安排赌客将人民币赌债资金直接打入封某指定的账户上。封某等一伙外汇黑市“黄牛”则根据陈某谈好的交易规模组织下家收集黑市外汇,指使专人负责向银行预约提取大额港币现钞,之后再将提取的港币现钞交给陈某指定的代理人沈某。沈某则安排其父乘飞机将收到的港币现钞送到广州交与陈某派来的人,或直接在杭州交给陈某本人。根据沈父交代,他在2002年和2003年问曾10多次前往广州交付港币现钞。此外,沈某有时也直接替陈某收取赌债,并通过封某将人民币赌债资金兑成港币。
分析:该案顺利侦破的三个原因:一是发现本案线索的关键得益于《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管理办法》的实施。2003年3月,浙江省外汇分局发现一些社会人员以居民名义利用银行通存通兑系统进行异地资金划拨,外汇交易量迅速放大,其中交易量在7月份达到1 688万美元的最高峰。并且发现部分客户身份证属于伪造,多个当事人都有非法买卖外汇并受到处罚的前科。浙江省外汇分局当即将8人的可疑情况向杭州市公安局移交。二是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办案机制。外汇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调查和侦查手段,对可疑资金难以进行深人、有效的调查核实,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为解决这个问题,外汇局浙江分局主动提出与公安部门建立反洗钱联合工作机制的建议,与当地公安部门签订了操作性较强的《涉汇反洗钱联合办公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充分发挥了双方的职能优势,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对各种犯罪活动的有效打击。三是加强案件的保密工作。金融机构是洗钱信息调查的重要方面,该案侦破历时8个月,保密工作认真使侦查工作更具有隐蔽性也是该案得以侦破的重要基础。
(二)地下钱庄案件
2002年8月15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连育奇、陈得坤、许烈雄、颜锡隆、颜晓武等5名“地下钱庄”成员受审,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在2001年3月至8月间,为15名客户购买港币共计53,712万元汇往境外指定账户。5名被告都是汕头潮阳市人,但分属两个“地下钱庄”。连育奇、陈得坤、许烈雄是许鹏展的马仔,许鹏展的“地下钱庄”设在汕头;而颜锡隆则在深圳开“地下钱庄”,手下是颜晓武。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许鹏展的“地下钱庄”成立于1999年9月。当时,走私犯罪集团头子许鹏雁为了转移走私款项及为他人买卖外汇到境外,与他人合股在汕头市设立“地下钱庄”,由许鹏雁的二弟许鹏展负责钱庄的具体运作。许鹏展的“地下钱庄”一出笼便为许鹏雁走私集团洗黑钱准备了通道。1999年9月,许鹏展伙同连育奇、陈得坤、许烈雄3人租赁写字楼作为“地下钱庄”的“办公”场所,随即开始负责联系集团内的香港海通公司及香港中盛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一方面为境内的客户预付境外货物的款项,一方面积极收取许鹏雁走私集团所走私货物的货款及所谓“通关费”,并将上述资金非法转到境外。
分析:“地下钱庄”是长期困扰着金融监管当局的一个重大问题,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了多次打击,但效果并不理想。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框架,但由于大量的“地下钱庄”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不可能遵守这一系列的反洗钱规定,这给各种反洗钱措施的实施带来了巨大困难。实践证明,单纯依靠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已迫在眉睫,深入研究解决通过“地下钱庄”洗钱的问题。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对这种大规模的洗钱案件,可疑特征还是比较明显的。“地下钱庄”一般是以少数的几个人为操控者,而资金流量却非常大,存在着大量的现金存取现象。同时,为了逃避银行的监管,他们往往频繁地开户、销户,不断地转换开户行,因此,银行应建立健全账户管理系统,对这种可疑账户进行重点监测。
四、银行应如何深化开展反洗钱活动
1、加大反洗钱宣传力度。
2013年是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十周年,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警惕洗钱风险”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微电影、公益广告、微信平台等快速高效的新载体,以生动的案例对公众进行了洗钱危害、保护自己、远离洗钱犯罪的集中宣传,金融机构也通过营业场所、机构官网、短信、微博、邮件等形式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使公众对洗钱手法和涉众型洗钱诈骗的认识有了实质性提高,有效减少了公众自身利益损失。财政部重视注册会计师参与反洗钱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宣传我国反洗钱政策导向,要求其按照职业准则和反洗钱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业务,充分发挥其在反洗钱领域的积极作用。证监会派出机构通过在地方电视台制作播出反洗钱专题节目等方式开展宣传。各大商业银行也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各自网点的LED、宣传灯箱等设备以及印发邗物向社会传播反洗钱知识,组织下乡宣传增强民众的反洗钱意识。宣传活动是一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解的活动,它与群众的生活齿轮同在。
2、强化现金管理,完善反洗钱机制。
商业银行应该对大额现金支取及缴存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一是坚持对大额现金缴存实行登记,了解客户信息,摸清资金来源;二是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违规提取现金,对于超过规定金额起点的大额现金支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登记备案;三是对发生频繁的存取现金业务进行重点监管;四是建立覆盖所有营业网点的金融网络,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积极引导客户使用先进的电子化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改善支付清算环境,减少社会现金持有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结算进行套现、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支付结算秩序和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
3、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
一是根据客户对象等实际情况,尽快配足客户经理,对于一些大客户个人和对公客户进行统一细化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二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进行认真分析和甄别,严格管理身份识别资料,防患于未然。三是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四是应建立和完善柜业务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和身份识别和核查。
4、加强电子银行管理。
建立和完善电子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电子银行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对电子银行支付交易严密有效的监管,这是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措施。当代中国,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已走进了广大客户的生活,它发展迅速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电子银行目前迅猛的发展现状。所以必须及时建立和完善电子银行反洗钱法律规章制度以便规范网上银行业务避免电子银行监管出现纰漏。各商业银行也应该完善电子银行渠道管理,加强技术安全性,合规客户开户流程。
5、加强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制定和实施反洗钱由浅入深、由下到上的系列培训计划,从基层抓起,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不断增强和充实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通过采取举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提高反洗钱管理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提高处理、甄别、审议可疑支付交易的能力,培养出一批批反洗钱骨干精英,全面提升员工反洗钱工作水平。反洗钱工作要从上而下,深入内部,不断精细化。
五、总结
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成败与否不仅关系到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还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在未来反洗钱工作新局面的过程中,我们要面临的道路是坎坷且光明的,将有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我们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并深刻理解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整体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更新反洗钱意识,做到更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
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农信社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问题
1、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我们邮储银行特别是我们这些农村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邮储银行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所谓的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学习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加之部分农村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网点机构进行洗钱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2、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不到位。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群众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洗钱工作的开展。
3、邮储银行存在“重现金支出管理、轻现金收入和大额转账业务管理”的现象,市、县上级部门虽制订了相关审批办法,但我们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对上报到事后监督和业务部门审批的大额现金及转账业务也只是走过场,而上级相关人员无法现场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只得放任自流,致使审批监督流于形式。
4、虽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规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员的口头汇报上,且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审批和汇总,操作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强。
5、未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办法,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部门、员工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些都导致反洗钱工作不能高效开展实施。反洗钱工作资料审查、保管不规范。由于邮储银行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农村网点人员配备不齐,而营业员面对的客户对象多且杂,于是对客户的了解有限,柜面也只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了即时的完整性审查,没有实地调查开户资料真实性。因此开户资料真实性调查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同时,我们营业员对开户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开户有关证件审查不严,开户资料档案的保管不规范,造成开户资料档案缺失,不能及时有效排查风险。
6、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缺少协调和资源共享的机制,我们邮储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实行横向联网,无法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对客户身份无法有效识别,对大额资金的来源无法进行辨别分析,给一些洗钱犯罪分子造成可趁之机,反洗钱工作没有形成联动。二是由于县级人行与反洗钱的联系机构属于同一级别,制约了区域性人民银行反洗钱联席机构,不能有效发挥反洗钱联系部门的职能,难以将金融机构、工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起来,无法形成强大的反洗钱社会联动网络,无法营造良好的社会反洗钱氛围。而这些机制的建立对我们这些深扎在农村的邮储银行来说,是一个望尘莫及的事。
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在集镇、闹市和营业窗口宣传的同时,联合人行、公安、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保险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在媒体上做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我们邮储银行自身的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重点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方式和方法,从而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3、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4、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邮储银行通过近几年的规范管理,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缴存现金却不够重视,而现金缴存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邮储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我们可以通过现在的电子稽查系统来更好掌握资金流向动态。同时更要强化现金管理,一是坚持对大额现金缴存实行登记,了解客户信息,摸清资金来源;二是严禁为个人违规提取现金,对于超过规定金额起点的大额现金支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登记备案;三是对发生频繁的存取现金业务进行重点监管;四是建立覆盖所有营业网点的金融网络,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积极引导客户使用先进的电子化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改善支付清算环境,减少社会现金持有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结算进行套现、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支付结算秩序和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二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进行认真分析和甄别,严格管理身份识别资料,防患于未然。三是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坚信,在上级各部门和同行业领导和合作下,我们的反洗钱工作会开展的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同时,为社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反洗钱法五周年征文
反洗钱工作,就在我们身边
今年,我们的反洗钱法已经颁布五周年了。在这五年里,反洗钱法伴随着我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也伴随着我们每一位银行工作者的成长。在这五年里,反洗钱法在悄然的维护着我们国家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着我们所有的银行机构、每一个守法经营者,也保护着我们每一个公民。
五年的时间里,随着工作环境、经济形势等客观条件的变化,发洗钱法规体系也在不断的与时俱进,更加丰富和完整。我们也在不断的学习着反洗钱知识,不断的领悟反洗钱法以及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深刻内涵。我们积极地向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告诉他们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使他们和我们一样,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存在于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是我们日常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五年来,我们将洗钱法运用到日常各项工作当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强化风险意识,通过日常反洗钱信息采集和案例处理,及时了解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保障了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同时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促使他们的经营能力
更加稳健的增长。
身为一名基层行营业部门的前台人员,我始终紧绷反洗钱这根弦,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反洗钱意识,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来履行反洗钱职责。在5年的反洗钱工作中,我认识到,对于银行来说,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反洗钱这道关。
一是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五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税务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对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认真比对,对涉及个人的,要对个人身份进行联网核查认证,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是加强对现有的账户的管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三是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大额现金提取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以及资金支付用途不明确或不合理的,不给予现金支付。存在疑问的,及时进行调查落实,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支付。
四是要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各单位结算账户大额
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现象,均由客户部门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没有真实交易,明显属于公款私存的行为,一律予以制止。对于企业出于用款方便等考虑想把单位款项存入个人账户的,要耐心解释,使他们明白,制度规定的事项,决不允许违背。五是对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以及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账户,要做重点排查,确认为可疑交易的,及时建立可疑交易案例档案,并向人民银行报告。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有经济活动的的地方,就有可能有洗钱行为在出没。我们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让一切洗钱行为无处遁形,换我们的社会经济环境一片碧海蓝天。
2011年6月30日
农村信用社做好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银行业电子化金融服务的快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在当前银行业竞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电子银行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便利、快捷服务的同时,由于其隐蔽性等特点,备受犯罪分子所青睐,充当其洗钱的工具。因此,如何有效避免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风险,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高度重视,强化反洗钱制度执行力。农村信用社首先要针对电子银行洗钱资金汇划的快捷性、身份运作的隐蔽性、操作地点的任意性等特点给予高度重视。充实反洗钱力量,培养专业人才,确保反洗钱工作尤其是可疑交易信息核查落到实处。从业务源头控制电子银行反洗钱风险,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根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于个人客户,要求严格落实个人电子银行“本人办、交本人、本人签”的业务办理原则,避免为身份不明客户注册电子银行。对于企业客户要严把审核关,认真审查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符合条件、信誉度好的客户,才能为其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签订规范、严密的服务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省联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防范风险事件发生。
二、加强反洗钱业务培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开展电子银行反洗钱培训工作,重点对企业网银注册业务和个人网银注册业务操作进行讲解,提示每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特别是通过反洗钱案例学习,提高员工的网银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降低风险隐患。按照网上银行注册业务操作规程积极做好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防止利用信用社网银进行套取现金、洗钱等不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特约商户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POS机套现、洗钱风险防控、可疑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识别等内容。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让商户掌握如何在日常经营业务中有效防范洗钱风险。通过培训使员工和商户熟悉和掌握当前的反洗钱工作动态和最新法律法规,从中吸取借鉴反洗钱工作经验,提高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
三、强化风险点分析监测,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控力度。信用社在对可疑交易数据的监控、上报工作中明确建立人工识别流程。改变单纯依靠系统提取数据上报的做法,做到系统提取与人工甄别相结合,避免上报错误信息。依靠现代化的监测手段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可疑交易的报告水平。一是要做好企业客户公转私交易限额的设置工作,尽职调查及风险风险监控工作,做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确保业务正常健康发展。二是重点对电子银行业务中预警的,大额资金频繁发生收付的账户的流水账和分户账进行甄别分析,掌握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确保不漏报可疑交易行为。提高反洗钱的意识,保证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和实施。
四、积极开展电子银行反洗钱宣传。信用社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通过网点电子屏、宣传折页、短信平台及上街集中宣传等渠道,开展电子银行反洗钱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客户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众的反洗钱意识,营造浓厚的反洗钱氛围,形成持续的宣传合力,使反洗钱工作深入人心。
2013年12月25日
关于网络金融的反洗钱调研报告
—谈网络金融形势下的反洗钱工作
近两年我国的证券行业进行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一方面可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无纸化交易,服务方面、快捷、高效,经营成本低等� 从淘宝的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共同打造的余额宝开始,网络金融时代正式拉开帷幕。我部也在今年初开展了见证开户,并于中下旬正式推出了网上开户,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自助办理开户及部分业务。随着网络金融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了便利,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复杂性、跨区域性等�
网络金融时代的反洗钱工作隐患和问题如下:
1、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的必然趋势,但他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目前我国仍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的法律规章制度,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严密有效的监管,且现有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针对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较难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增加了反洗钱工作开展的难度,使得互联网金融活动难以有序健康地开展。
2、互联网金融的无纸化交易增加了监查交易的难度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购买是采用无纸化方式,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划转资金无须注明用途且没有单据,只有转账流水和业务流水。在投资者网络自助开户过程中,所有的资料都采取电子凭证,客户身份确认通过远程视频见证方式,而传统方式,客户要持身份证临柜办理,填写相关协议文本,风险测评等,购买金融产品也得填写相关合同和协议,对频繁的大额交易容易监测。相对于传统业务的办理,无纸化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更难对其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这也就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查难度。3、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识别时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金融机构通过确认客户的真是身份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客户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洗钱,从而有效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但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严重妨碍了客户身份识别的开展。如支付宝的余额宝业务及淘宝上的理财产品购买,投资者的信息和业务办理都可以在匿名方式下进行,导致无法辨别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4、交易机制不够严格
客户通过网络进行资金划转没有相关机制对其交易进行限制,如实际操作中对资金的划转较为宽松,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开立多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来规避资金的限制。网络金融业务不断发展,持续增加的业务量使得怎么样持续稳健的发展网络金融业务成为金融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以上几点,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网络金融业务反洗钱法律法规
建立和完善网络金融业务反洗钱法律法规是对网络金融反洗钱的有效监管和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措施。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理起步阶段,相应的法律还无法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所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2、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完善交易记录信息的保持
由于网络金融采用的是电子化信息保存,必须对交易纪律保存做出明确规定。在进行网上开户时,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应做到严格执行初始识别,确保客户的身份证真实、有效。必要时通过实地走访等措施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开户。对投资者交易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要求,确保核查时能够及时还原交易信息,防止洗钱犯罪活动的发生。3、完善网络金融交易机制
改变一些交易模式设置杜绝洗钱犯罪行为发生,例如对单位客户网上业务设定累计金额限制等,还可以完善网络金融交易监控技术,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及时检测、记录,为反洗钱甄别提供技术分析,有效地打击网络金融洗钱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手段,网络金融已经渐渐融入我们的生活,在便利我们生活的同时,利用该方式进行洗钱犯罪的不法分子我们也要引起重视,通过不断实践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网络金融反洗钱体系,确保网络金融健康持续的发展。
反洗钱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农信社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问题
1、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我们邮储银行特别是我们这些农村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邮储银行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所谓的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学习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加之部分农村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网点机构进行洗钱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2、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不到位。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群众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洗钱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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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邮储银行存在“重现金支出管理、轻现金收入和大额转账业务管理”的现象,市、县上级部门虽制订了相关审批办法,但我们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对上报到事后监督和业务部门审批的大额现金及转账业务也只是走过场,而上级相关人员无法现场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只得放任自流,致使审批监督流于形式。
4、虽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规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员的口头汇报上,且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审批和汇总,操作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强。
5、未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办法,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部门、员工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些都导致反洗钱工作不能高效开展实施。反洗钱工作资料审查、保管不规范。由于邮储银行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农村网点人员配备不齐,而营业员面对的客户对象多且杂,于是对客户的了解有限,柜面也只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了即时的完整性审查,没有实地调查开户资料真实性。因此开户资料真实性调查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同时,我们营业员对开户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开户有关证件审查不严,开户资料档案的保管不规范,造成开户资料档案缺失,不能及时有效排查风险。
6、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缺少协调和资源共享的机制,我们邮储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实行横向联网,无法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对客户身份无法有效识别,对大额资金的来源无法进行辨别分析,给一些洗钱犯罪分子造成可趁之机,反洗钱工作没有形成联动。二是由于县级人行与反洗钱的联系机构属于同一级别,制约了区域性人民银行反洗钱联席机构,不能有效发挥反洗钱联系部门的职能,难以将金融机构、工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起来,无法形成强大的反洗钱社会联动网络,无法营造良好的社会反洗钱氛围。而这些机制的建立对我们这些深扎在农村的邮储银行来说,是一个望尘莫及的事。
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在集镇、闹市和营业窗口宣传的同时,联合人行、公安、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保险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在媒体上做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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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我们邮储银行自身的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重点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方式和方法,从而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3、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4、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邮储银行通过近几年的规范管理,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缴存现金却不够重视,而现金缴存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邮储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我们可以通过现在的电子稽查系统来更好掌握资金流向动态。同时更要强化现金管理,一是坚持对大额现金缴存实行登记,了解客户信息,摸清资金来源;二是严禁为个人违规提取现金,对于超过规定金额起点的大额现金支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登记备案;三是对发生频繁的存取现金业务进行重点监管;四是建立覆盖所有营业网点的金融网络,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积极引导客户使用先进的电子化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改善支付清算环境,减少社会现金持有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结算进行套现、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支付结算秩序和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二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进行认真分析和甄别,严格管理身份识别资料,防患于未然。三是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坚信,在上级各部门和同行业领导和合作下,我们的反洗钱工作会开展的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同时,为社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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