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敬业的小编Waner给大伙儿找到的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篇1

关于印发《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济卫药政发„2011‟1号)要求,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院《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 30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三好一满意”活动、医院评价、大型医院巡查、优质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等工作为载体,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认真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是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市卫生局与院长、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要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

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医院要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专职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为临床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要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严格执行。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要进行及时清退;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

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市卫生局进行备案。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卫生厅核准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种类。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原则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认真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根据点评结果,要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院将根据临床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排序情况,对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或个人,召集科主任或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二)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将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将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科室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

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科室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活动内容。要结合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科室要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医院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要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篇2

大足区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3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三、活动范围

全院临床科室 四、组织管理

医务部负责制定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临床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部门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务科、药剂部对2012年度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根据需要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8〕38号),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药剂科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本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儿科、妇产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

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十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务部、药剂科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根据监测和各部门上报情况对各部门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部门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四)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根据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按照卫生局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结合2013年“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对全院进行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对重点科室重点抽查。

3.严肃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三)总结交流。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科室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2012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努力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篇3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2011)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认真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活动范围

全院各涉药科室。

四、组织管理

根据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室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细则,负责本科室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科室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科室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医院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院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4、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药学部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1、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科室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种类。由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院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七)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由检验科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八)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院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九)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院组织医疗、感染、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定期组织对25%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院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情况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科室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一)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医院治理领导小组将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申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科室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7月)。各科室根据本方案和本科室具体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8-10月)。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医院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督导检查。二是接受省卫生厅组织的重点抽查。三是进行严肃处理。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将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四)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10-12月)。2011年10月底前,各科室将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医院将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科室明确分工、活动安排及工作重点。要结合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通过“突出重点、集中治理”达到“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目的。医院将对各科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与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紧密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科室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篇4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日期: 2011年07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2011)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认真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活动范围

全院各涉药科室。

四、组织管理

根据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室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细则,负责本科室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科室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科室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医院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院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4、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药学部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1、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科室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种类。由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院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七)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由检验科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八)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院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九)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院组织医疗、感染、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定期组织对25%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十)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院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情况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科室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一)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医院治理领导小组将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申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科室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6-7月)。各科室根据本方案和本科室具体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7-10月)。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医院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督导检查。二是接受省卫生厅组织的重点抽查。三是进行严肃处理。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将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四)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10-12月)。2011年10月底前,各科室将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医院将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科室明确分工、活动安排及工作重点。要结合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通过“突出重点、集中治理”达到“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目的。医院将对各科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与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紧密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科室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山东省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作志 院 长

副组长:赵 毅 副院长

周永勤 副院长

李传章 纪委书记

成 员:于世伦 院长助理 医教部主任

李志玲 院长助理护理部主任

褚福明 门诊部主任

蒋广军 药学部主任

秦征东 药剂调配科主任 赵克全 医德医风办公室主任

陈秀芹 感染管理科主任

郝德春 纪委办公室主任

夏令国 医务科科长

颜道雪 质控科科长

郭 宏 检验科主任

杨运朴 药学部副主任

程慎令 药剂调配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教部:

主 任:于世伦

副主任:蒋广军 秦征东

.姓名:田景友 科室:肾内科 职称:副主任医师职务科主任

重要社会兼职

毕业于山东省潍坊医学院,从事 肾内科临床工作21 年。

进修简介 1996年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进修。师从 杜学海、谌贻璞。擅长肾病综合征、肾衰竭、高血压肾病的诊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篇5

蒲县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山西省卫生厅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晋卫医政„2011‟40号)有关要求,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组织管理

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领导组,院长亲自挂帅,召开专门会议,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作为日常工作的抓手,建立监管机制和分析评价制度。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院长是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同时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

(二)定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每季度对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临床应用情况开展统计、公示、评价。

(三)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

(四)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卫生单位需使用本单位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3 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单位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县人民医院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疗机构要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科室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结合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蒲县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陈姚济(院长 主治医师)副组长:田慧琴(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刘蒲强(副院长 主治医师)

张建平(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贺智龙(院长助理 主治医师)

成 员:周文龙(医务科主任)

张东红(院感科主任)

梁吉平(药剂科主任)

张彦青(门诊部主任)

郭志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郭 芳(心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养正(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席福才(骨科主任 主治医师)云玉玲(妇产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曹蒲芳(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任爱萍(中医科主任 主任医师)郭显云(眼耳鼻喉科主任 主治医师)邓梅青(口腔科主任 医师)张并林(麻醉科主任 主治医师)张蒲平(ICU主任 主治医师)闫迎春(急诊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贺智龙兼任,具体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蒲县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向院长及全院职工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精神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创建“二甲”医院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

二、科室应认真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

三、科室必须保证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四、手术科室严格抗菌药物的控制预防性使用: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五、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权限管理制度,凡停用、更换、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必须在病程记录里详细记载说明,必要时要有科主任的签字。

六、我院将积极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及抗菌药物使用通报制度,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严加考核,整改落实,并记录在案作为职称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考核指标;药剂科将发现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报医务科,作为医疗质量分析记录的主要内容。

药事部门将定期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处方、医嘱不少于50份。

定期公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

七、相关责任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和医师,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降低一级抗菌药物使用权6个月(即副主任医师以上暂停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主治医师暂停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暂停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上述医师恢复抗菌药物处方权后再次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所有抗菌药物处方权1年。

院长: 科主任: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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