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最新9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以下是沈阳药科大学部分专业2022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 | 理科综合控制分数线 | 文科综合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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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本科) | 498 | 500
中药学(本科)| 491 | 498
生物医学工程(本科) | 512 | 514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录取分数线会受到考生报名情况、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浮动。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关注当年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分数线,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学校教师中拥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125人。
沈阳药科大学拥有丰富的学科门类,主要涵盖药学、生命科学、中药学等领域。
沈阳药科大学始终秉承“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政策先导、高端引领、分类培养的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了结构优化、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学校全力打造人才政策高地,近年来,制定了《沈阳药科大学“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一系列人才培养与使用的制度规定,设立多项与人才引进培养配套的人才专项基金,用执行良好的政策体系保障人才队伍高起点发展。
学校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实际发展需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靶向,综合利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配制度改革、培训管理、导师遴选等政策导向的作用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中青年教师事业发展支持计划”、“优秀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等系列人才工程,汇聚高端人才,提高人才队伍创造力,夯实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在各项政策措施合力作用下,学校人才队伍引进培养工作成效突显。近三年,引进辽宁省高校攀登学者2人、学术成果丰硕的海外人才10人等在重点发展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海内外高端人才。
就业状况
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我校突出药学专业特色,以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药学人才为目标;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广泛开展“以人为本”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和学生就业心理、就业状况、职业发展状况调研为手段;以培养学生择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切入点;以举办校内大型“双向选择大会”为主渠道、小型专场招聘会为辅助,拓展多种形式的就业途径与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员意识”;努力创建“高效、创新”型的药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为毕业生自主择业、顺利就业、勇于创业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创造条件,实现“巩固和提高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就业工作目标。毕业生因其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受到广大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我校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情况在省内名列前茅,连年被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5个):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专业、中药学、生物工程
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药学、药物制剂
辽宁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制药工程
辽宁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中药学、生物工程
沈阳药科大学(ShenyangPharmaceuticalUniversity),简称“沈药”,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学校创建于1931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其前身为中央苏区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药学学府。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双万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是国家创新药物产学研战略联盟、辽宁省现代制药产业校企联盟、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布局以药为主,跨医、工、理、管、经5个学科门类,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
沈阳药科大学(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简称“沈药”,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学校创建于1931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药学学府。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双万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是国家创新药物产学研战略联盟、辽宁省现代制药产业校企联盟、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布局以药为主,跨医、工、理、管、经5个学科门类,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
截至2019年3月,学校有校本部(文化路)校区、铁西校区、南校区(本溪高新区)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43.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9万平方米;设有研究生院和11个学院,20个本科专业;在校研究生2625名、本科生7932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1个学科进入全球前千分之一。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药学(理科基地班)在校本部办学,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其他招生专业均在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33.0万平方米,约合1994.2亩,生均占地面积93.7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1.9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11.7平方米/生,生师比20.8,专任教师686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061.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537.1元/生,图书(纸质)84.4万册,生均图书47.6册/生。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2.外语要求
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
3.性别及应往届生
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 科类2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 备注 |
(元/年/生) | |||||||||
1 | 1007 | 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
2 | 100701 | 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英语强化班 |
3 | 100701 | 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日语强化班 |
4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720 | |
5 | 082503 | 环境科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6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7 | 100706T | 药物化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500 | |
8 | 1008 | 中药学类(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
9 | 100801 | 中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日语强化班 |
10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2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500 | |
13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4-6年 | 6-8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生命基地班: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本硕连读分流制 |
14 | 1202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15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500 | |
16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17 | 120412T | 医疗产品管理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18 | 0827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9 | 100701 | 药学 | 4-8年 | 6-10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理科基地班: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本博连读分流制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四人间为1200(元/年/生),其他房间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
2.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生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多类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资助体系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优秀学生奖学金(150—1500元/学期/生);还有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国内外企业及校友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金额从1000—18000元/年/生不等,形成了学校独具特色的奖学金体系。
学校构建了“奖、助、贷、勤、免、补”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为基本原则,切实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帮助贫困生排难解惑,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从药学人才培养和药学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我校药学相关专业,包括:药学(理科基地)、药学类、药学(日语强化班)、药学(英语强化班)、制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药物化学、中药学类、中药学(日语强化班)、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临床药学、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医疗产品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二)根据药学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化学试剂过敏、嗅觉迟钝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报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学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学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化学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报考专业时需符合我校设置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其所在招生省(市)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学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7.其他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培养学生专业以协议为准,不参与专业分流。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8.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43520666
招生网站:https://zs.
微信公众平台: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