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优秀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优秀10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篇1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连云区教育系统和我校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特制订20xx年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仲裁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高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高中部门主任

初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初中各部门主任

仲裁小组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xx

二、实施方案:

根据职龄、教龄、工龄、是否为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名师评比等指标顺序依次排名设岗。

具体办法

根据职龄年限排序;职龄同等条件下参照教龄年限排序;上述指标相同的,参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按照一线教师在前,教辅人员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名师评比等情况排名。根据排序情况按照各级设岗人数设置岗位。各级岗位最终结果以区人社局批准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学校党政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篇2

根据适应分公司新的发展规划,为了充分利用利用职能部门职工资源,发掘职工潜能,达道统一安排、管理,又分工明确,高效组合。经充分调研,决定将分公司的只能部门及岗位作如下调整。

一、主要职能部门:

财务科,工程管理科,质安科,综合科,经营科。

二、关于科室工作的说明:

1、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等相关规定,财务科为必设部门,其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科的工作包括劳资、法律、工会、办公室等几个主要部分。

3、工程管理科的工作包括质量、项目管理、预结算、成本核算、报量管理等。其工作与公司工程管理处相对应。

4、科室负责人由分公司领导根据德、能、适应性等方面考核提名,分公司员工公开讨论投票产生。

5、质安科按公司要求为必设科室,对内统一由工程管理科管理相应人员担任。其工作与公司质安处相对应。6、经营科的工作主要由投标、预结算等。

三、科室岗位设置

1、财务科科长:科员:

2、综合科

科长:AAA,负责全面工作;科员A:主要分管劳资工作;

科员C:主要分管办公室及法律、工会工作;

3、工程管理科科长:AAA

科员A:负责工程管理科内务工作,包括证件管理及培训等等;科员B:主要分管质量、安全工作,同时兼预算、成本工作。

4、经营科科长:AAA,全面工作负责;

副科长A:负责投标报名、投标文件及开标工作等内务工作;主办科员A:负责投标文件制作。副科长B:负责投标外联及经营业务。高级专职科员C:预结算;机动科员:综合科人员。

5、安全科科长:AAA,工程管理科科长兼任;

科员A:同时对应公司质安处有关的内务工作;

科员B:同时对应公司质安处有关的项目部工作。

科员C:AAA,根据公司、分公司等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指导、跟着整改。

四、各科室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科室的科长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分公司下达的指标、目标完

成直接负责,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管理、监督和落实。

2、各科室不得擅自插手别科室的工作,不得擅自指挥别科室的工作人员,如需要别科室配合的,要向相关科室负责人申请,特殊情况可请分公司领导协调。

3、科室人员必须服从分公司领导和本科室负责人的安排,并直接对科长负责,非紧急特殊情况的,科室人员一般不得越级汇报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请分公司领导给予说明。

4、科室人员的考核由科长负责,分公司领导监督。考核必须有依据、真实、公平、公正,否则分公司将按情况对考核人进行处理。

5、科室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员工,不得有对别的员工进行诋毁、打小报告等不利于团结的行为,有问题可以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处理。

五、考核内容和等级

1、科室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有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出勤、工作态度、人才培养等;科长由分公司领导考核,科室人员由科长负责考核,分公司领导监督。考核必须有事实依据、真实、公平、公正,否则分公司将按情况对考核人进行处理

2、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以书面出示,综合科留存备案。

六、各科室主要岗位配置、分工表

七、分公司主要领导职责分工

AAA:主管全面工作,直接管理经营科工作;

AAA:主管内务、综合科、安全科工作;

AAA:主管工程管理科、主任工程师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校从事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正式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绩效。

三、考核办法

成立以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民主考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突出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缺憾绩效扣发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突出绩效工资

突出绩效工资由荣誉、论文的发表与交流等组成。此项绩效工资的发放参照学校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

2、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绩效平均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突出绩效工资总额+缺憾绩效扣发工资总额)÷总人数。考核小组按各岗位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考评,根据考评分数的高低,分两个档次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两个档次之间相差150元。

3、缺憾绩效扣发工资

各岗位因各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检查或考评工作有失误的,视情节大小扣发10元—100元绩效工资,违反学校其它相关绩效考核细则的,按相应的扣发条款执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即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改后至2012年7月31日前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新增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

成员:xxxx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6、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四)工勤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必获得技师技术考评资格;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评资格;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资格。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七、岗位聘用

1、学校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的决定。

3、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若前几项均相同,则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聘用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为期三年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人员类别确定:以现行的工资类别确定人员岗位类别

2、借用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参与岗位设置。

3、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的聘用问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核定的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聘用。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在学校岗位总量内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富余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双身份”人员问题

对于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作为“双身份”人员对待,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参与分级;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到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5、在编不在岗(经批准因病休息人员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暂缓聘用。

6、从2006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九、具体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步骤

(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口洞县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定各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7)签约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组织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制定方案阶段。编制、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3、聘用、上报阶段。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

4、审批落实工资及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篇6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5〕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15〕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3〕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校设置岗位总量23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管理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8%。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5%。

(一)首次设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五级岗位14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

2、中级岗位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21个,九级岗位28个,十级岗位21个。

3、初级岗位7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级岗位38个,十二级岗位38,十三级岗位0个。

(二)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其中:技术工三级5个,四级1个,普通工1个。

(三)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2%。其中:八级3个,九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09〕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10]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6]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表)。

(一)管理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工,负责学校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师生满意度;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教育教学服务,完成工勤岗位的工作任务与教育教学辅助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拟受聘人员;

6、公示拟受聘人员情况;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考核过渡等形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同时设立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工作班子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切实组织好本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校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任职一览表;

2、按规定程序,对本校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12月9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按照核准的设置方案,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任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实施人员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镇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镇办发〔20xx〕83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设置原则

在“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1.规范有序的原则。根据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方法,设置和核准各类岗位最高层级和相关结构比例。

2.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岗位等级。

3.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立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综合因素设置岗位。

4.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调整和工作中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教育服务)需要。

三、实施范围

我校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所有在编在职人员都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设置

根据市编办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60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工勤技能岗位8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按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的要求,设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岗位、管理岗位5个(科级:1正4副)、工勤岗位8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1.875%、3.125%、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共设管理岗位5个,其中:正科级管理岗位1个;副科级管理岗位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47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37%。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2个。

(2)副高级岗位49个,其中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20个,七级岗位20个。

2.中级岗位5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09%。

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3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53%。

其中十一级岗位19个,十二级岗位20个。

(三)工勤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8个。其中技术工二级(技师)1个,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6个。

五、晋级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

七级职员岗位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八级职员岗位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九级职员岗位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十级职员岗位,应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

2.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的;

(2)管理水平得到组织和职工公认。

注:管理七级为学校正科级干部,八级为学校副科级干部,九级为学校科员级管理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

Ⅰ.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A.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

2.学历资历要求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业绩突出受到过局级嘉奖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4和1至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B.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文明班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局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好。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5万字以上。另参加过市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C.副高级教师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D.中级教师八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综合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开设校级公开课2次,并获好评。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1篇。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

E.中级教师九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或参加过校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F.中级教师十级岗位

具备中学中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G..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十二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年以上。

3.教学和教科研工作要求

基本胜任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相应的“一三五”考核。

H.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具备中学二级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任现职期间,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Ⅱ.其它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A.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局级以上荣誉,并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或获得市级以上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B.辅系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认真完成规定工作。

C.辅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获得局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D.辅系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获得校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E.辅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完成规定工作。

F.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在助理级辅系列岗位上工作满3年,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

G.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服从工作安排,基本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四)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2)服务水平得到单位和服务对象公认。

六、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8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置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实行打分制,通过积分排名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岗位等级。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荣誉的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10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8月中旬,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聘用条件,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20xx年8月-20xx年11月上旬前,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3.20xx年11月底前:开始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报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兑现岗位工资。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将全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职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篇8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17〕)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16〕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6〕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9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5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双肩挑),专业技术岗位5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个(九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5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1、82%。

(1)正高级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共11个,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5个。

2、中级岗位共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45%。

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8个。

3、初级岗位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73%。

其中十一级岗位9个,十二级岗位9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0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序,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5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区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行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5日——17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8日——1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4、12月20日——28日:完成教职工岗位设置后续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0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经过我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上级审核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岗位总量22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11%。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1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为副科级,等级为九级,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单位领导岗位正职1个,名称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37.67%。其中:五级岗位xx个,占高级岗位总数19.04%;六级岗位为33个,占高级岗位总数39.28%;七级岗位35个,占高级岗位总数41.66%;。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9.73%。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总数29.21%;九级岗位35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9.33%;十级岗位28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3.33%。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2.42%。其中:十一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十二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

4.十三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其中:高级工1个。

四、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

(一)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四)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五)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十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七)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初级任职条件。

(八)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上级部门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确定岗位数;

2.申请应聘:根据岗位情况,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考核材料;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领导小组研究;

5.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至上报前一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实名到考核领导小组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聘用及上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二)聘用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参加专业职务聘任。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评,按照现岗位等级由高到低逐级进行聘任。

3.坚持六优先:职龄优先,教龄优先,工龄优先,管理优先,教学优先,课时工作量优先。

4.聘任顺序:职龄=>教龄=>职岗相同=>职岗不同。如按照聘任顺序仍无法确定名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表决决定名次。

(1)职岗相同聘任顺序:管理(校级=>中层=>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网络管理员=>辅导员)=>课时/标准课时=>教学实绩=>工作量=>教学成绩=>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量=>工作成绩。

(2)职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绩=>年龄。

备注:

工作岗位、管理、课时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为依据;教学成绩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学成绩为依据。音体美信等无统一考试成绩的学科,如无法确定成绩,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师一起竞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绩70%计算成绩,如有2人及以上参与竞聘,由考评小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积分办法计算成绩。

(2)教学实绩考核,按照职称评定的教学实绩考核条例相关条款进行。

(3)管理、课时、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年级部提供。

(4)职龄、教龄相同,在我校工作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晋档:

(1)受到学校和上级处理期间;

(2)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6.几点说明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长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岗人员岗位聘任不能进档只能聘任相应级别最低级;特殊病例(如癌症、瘫痪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优先晋挡。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及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仲裁调解小组。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材料审核及考评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三)仲裁调解工作小组

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九、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传发动,数据收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公示聘任结果,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批相关部门、迎验。

本方案解释权归海东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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