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指定人员(以下称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双方应在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条件下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一、服务内容
1、甲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供应方,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需求方,学生为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实际受益人。本合同之签订,默认为乙方对学生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享有完全的管理权利和管理能力,学生亦认可甲乙双方达成的有关学生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并自愿遵守执行。学生未完全执行本合同相关内容的视为乙方违约,事后乙方不得以学生不认可该协议内容对本合同效力进行抗辩。
2、甲方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个性化需求,通过与乙方及学生商议达成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根据该方案对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乙方及学生根据服务方案对甲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课时、培训资料、教学进度、阶段目标、讲师人选等。
3、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所获信息用于任何的商业经营和其他违反社会基本道德、法律的事项。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服务期内,甲方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教材及相关材料,培训期间甲方提供的所有教材及资料的费用均包含在服务费用内,不额外收取。
2、服务期内,甲方为学生提供价值1000元/月的自习服务,包括自习教室、辅导教师等,该费用包括在服务费用内,不额外收取。
3、服务期内,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的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乙方。
4、甲方为学生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考试,考试科目和内容大纲应提前与学生和乙方进行沟通。考试结束,甲方应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和答疑,并及时反馈给学生和乙方。
5、服务期内,甲方根据服务方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应根据阶段目标及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乙方,根据目标的达成情况在乙方和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服务方案进行变更,包括服务费用。
6、甲方应保证学生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场地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和学生本人存在过错遭受的损害的可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安全保证责任。
7、甲方应保证其为学生提供的讲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对于乙方指定的讲师,如果非因归责于乙方及学生的原因,确需更换讲师的,甲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学生,并征求乙方和学生的意见。
8、高考结束填报志愿期间,甲方为乙方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该服务仅具有建议性作用。
9、甲方为乙方和学生提供免费的在线交流学习的平台,如QQ、微信等。
10、甲方在制定有关学生利益的管理制度时应提前听取乙方和学生的意见,并有义务将制定的管理制度自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和学生,乙方应认真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并及时辅导学生学习。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讲师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荣誉等,但与本合同约定的教育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甲方和讲师有权拒绝提供。乙方应对从甲方获知的有关讲师的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教育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不得推诿和置之不理。
3、乙方对于甲方和讲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并要求甲方和讲师承当相应的责任。
4、每个课时结束后,学生应按照讲师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笔记、预习、作业等,乙方应检查学生对甲方所布置的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在三日内反馈给甲方,如果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或乙方疏于反馈达三次的,则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应积极关注学生所在学校的情况,并将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约定的教育服务的情况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和讲师,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安排、课程安排、学校活动等。
6、服务期内,乙方应保证好学生正常作息时间和营养状况,如有发现学生不正常休息或者出现身体欠佳以致可能或已经影响其学习状况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疏于告知或故意隐瞒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7、服务期内,乙方如发生家庭危机和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离婚、破产、法律纠纷等,以致可能或已经影响学生学习情况的,乙方应自事发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疏于告知或故意隐瞒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8、乙方必须保证学生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三小时前与甲方沟通。乙方疏于通知,学生迟到或早退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必须保证学生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服务管理规定,学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及学生本人的条件下可根据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惩戒。
10、学生故意或过失损坏甲方办公场地财产的,乙方应按照损坏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乙方清偿为止。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未清偿的,甲方在扣除学生已享受服务相应价款和损害财物价款的条件下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将剩余价款退还乙方。乙方所交费用无法偿清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三、服务费用(费用标准、支付标准——数额和时间,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退款约定
1、根据教育服务方案,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学生未达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目标成绩时,甲方应自成绩√★√公布且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凭证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所交有关费用的110%退还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意外事故导致的除外。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未按规定提供辅导资料、未安排考试、侵犯学生人身和财产权益时,乙方在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的条件下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学生未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甲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乙方。
五、纠纷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调解决。自纠纷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未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自调解结束之日起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2、纠纷解决期间,甲方有权暂停学生接受教育服务,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纠纷解决后,双方仍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成一致的,根据达成的协定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当时的约定处理。
六、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并更本合同的,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注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正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所载双方信息中任何一方的信息有变更时,变更一方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应疏于通知导致有关文件和信息无法及时送达和到达而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八、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服务心得体会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服务”一词悄悄地走进教育这一片天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服务于教学,一切服务于学生”……我们也许还在沾沾自喜,“服务理念”似乎已经深深地根植于教育教学之中。然而,只要我们沉下心来稍作观察,便不难发现:其实,我们的口号喊得震耳乏聩,而我们所践行的却是极少。
常听到有的老师这么抱怨:“我讲得唾沫横飞,全是‘对牛弹琴’——学生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我为学生做了那么多,他们不但不知感激,反而还心生厌烦……”我开始反思:喜欢让别人为自己服务,应该是大部分人共同的心理。既然我们认为已经有了足够的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为他们做了那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那么,为什么我们“鞠躬尽瘁的服务”不但没有让学生感激和快乐,反而让他们反感,避之不及呢?我想,除去一些特殊的因素,也许身为教师的我们,确实应该好好地查找一下自身的原因。
曾听过这样一个寓言故事:一只猫头鹰尽职尽责地捕鼠,可以说,为人们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它却苦恼的发现,人们不但不感激它,反而嫌它的叫声难听。于是,它不断的抱怨,不断的搬家,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喜鹊对它说,其实是你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你不能改变你的声音,即使你从东边搬到西边,人们依旧不会喜欢你。
猫头鹰令人不喜欢它的'原因是声音,当然,想要改变这一点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个寓言所告诉我们的道理却很值得深思:即使我们做得再多,想当然的认为我们其实已经做得足够好,甚至认为这就是“爱”,这就是“奉献”。然而,我们是否思考过,我们所付出的是不是学生所需要的?退一步说,我们所给予的是不是学生心甘情愿的想要接受的?如果不是,那么无论我们付出了多少,学生不但不领情,反而觉得是负累,心生埋怨。如此,岂不有悖于大教育家孔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造成这种“出力不讨好”的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们大概还没弄懂什么是“服务意识”,“教育服务”的本质是什么?
我想起一个做美容的专家说过:作为一名美容师,如果你狭隘的认为顾客仅仅是“顾客”,如果你认为你与顾客的关系仅仅是交易、买卖关系。那么,无论你向顾客推荐哪一种产品,不管那一种产品真的有多么好,有多么适合她使用,顾客的第一反应还是你又在千方百计地“套钱”,必是先从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即使你说破了嘴,也只会令他们更加反感。想要让顾客们心甘情愿的接受,“读心术”和“攻心术”是必修课,让真诚而温馨的服务走进她们的内心,读懂她们的需求,并设法满足她们的需要,让她们由衷地认为我们所做的正是“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那我们付诸的努力定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美容业是服务行业之一,其先进的服务理念很值得为人师者借鉴。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文化”悄然走向市场已是不争的事实。教师的角色,在新的时代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学生学习的“主导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学生生活的“帮助者”,学生心理的“疏导者”……所有的这些角色的无一不再强调——“学生才是教育教学的主体,教师必须退居主导地位”。这就意味着,教师将从以自我为中心“独角戏”的历史舞台上谢幕,成为学生学习和成长的“服务者”。然而,我们受几千年来封建教育模式的影响,教师的“权威意识”、“专制思想”成了“服务型教育”的最大障碍。素有“文人”之称的教师,“清高”在某些时候是我们的优点,而在当代对学生的“服务型”教育教学中,却成我们“弯下腰倾听”、“沉下心感受”的最难突破的障碍,这就需要我们切实转变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
正所谓“浇树要浇根,育人要育心”,教育教学的“育心过程”与服务行业的“贴心服务”道理是一样的。真诚的走进学生的内心,读懂他们的心思,了解他们的需求,获得他们的信任,使他们消除对教师的防备心理和重重顾虑,真心实意的接纳我们,亲近我们。那么,还有什么障碍是不可逾越的呢?就像一个母亲捧着药给孩子吃,孩子什么也不考虑,放心的吞下所有的药,因为母亲是他最信赖、最亲近的人;若换成是他不够相信、不够亲密的人,任你再怎么说,那药对他如何如何好,在他没弄清那些药之前,我想他定不会那么放心的吃下去。
教育的服务意识,不是苍白的想法,不是空洞的形式,而是贯穿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思想和理念。只有“吃透”了这种理念,以这种理念为指导并付诸行动,我们才知道:面对学生该做些什么?怎样做才更能有效地达到教育目的?也许这个时候,教育者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所思考的问题将发生迥然不同的转变:从“你必须学会”到“我怎样才能让你学会”;从“我让你学”到“我怎样才能让你乐学”……长此以往,教育教学的结果也必然会发生截然不同的改变。教师或许就能突破教育教学的瓶颈,逐渐走出教育的误区,变被动为主动,诸如“培养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等问题,就可以从“源头病因”对症下药,迎刃而解。
前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凡是关乎于人的工作,我们都应该从‘心’做起。”相信只要我们教师持之以恒地对学生“心贴心地服务”,定能迎来教育教学工作“和煦温暖的春天”!
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编号:
乙方(托管中心)名称: 地址: 电话:
甲方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在自愿的前提下决定将现就读于 学校 年级 班的学生 交由乙方接收乙方提供的午托□、傍晚托□、晚托□、午托+傍晚托□、午托+晚托□、全托□,请选择并在□中打√。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乙方要以高度负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学生上下学的接送、课外辅导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接送:在学校指定的上学与放学时间,按时接送学生履行校外往返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接送的学生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不负责无需接送的学生校外往返过程中的安全).
2、课业辅导:负责每天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辅导,(能够提供特殊辅导,或者家长对辅导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学期为期限,如双方续约,可直接在此款后续签“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至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费_______元/学期。甲方应以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
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与学生寄宿地点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服务体制,优化教育公共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临武县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我校在本学期成立了“东山小学阳光服务平台工作站”,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县教育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谭代贵校长为组长,副校长王昭海为副组长,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搭建了服务平台,完善家校沟通桥梁
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责任办公室,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挂牌办公。并按上级统一要求,在本校校园网,家校通系统上增设“阳光服务”栏目。
三、抓好了制度建设,党风廉政显成效
德育处作为全面实施“阳光服务平台”的负责部门之一,制定和落实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和制度,以《临武县教育局“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和上级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为重点,结合学校的实际,适时调整公开内容,逐渐扩大公开事项范围。对服务平台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服务平台制度,为维护师生、家长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师生、家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学校廉政建设。
四、几点体会
总结推行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我们体会到必须做到真抓、真公开:
(一)工作要真抓。校务公开不能回避矛盾,回避问题,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坚决反对搞形式主意,做表面文章,反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糊弄人民群众。
(二)校务要真公开。要切实做到凡是政策法律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凡是关系大局的重大事务,凡是涉及教职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是可靠,具体翔实,让教职工、家长、人民群众一目了然,绝不能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
(三)学校阳光服务平台工作试行一年,有很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有些家长或不太了解,或碍于学校、老师不愿投诉。这还要需学校开展大力宣传,特别是校园网、家校通系统“阳光服务”栏目开通后,可以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展开。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目标对学校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在教育局监察室的英明领导下,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学校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将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定协议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授课学生_________于每个星期的_________时间,在_________地点,教授_________课程。时间和要求一经商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有变故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另一方。
二、劳酬方式
甲方于每个月的_________日,现金支付乙方上个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参考标准: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一门课程的授课劳酬最低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特长类家教劳酬和交通费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劳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家教服务,并可对乙方的家教服务提出建议。
2.应按时按合同条款付给乙方家教酬金。
3.当对家教服务不满意时,及时与_________联系解决。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地对甲方进行家教服务。
2.保证按期实现甲方的目标。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协议要求完成家教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发当月家教酬金。
若因甲方的原因中断家教服务,甲方一次性额外支付给乙方两个课时的家教费作为违约的补偿。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甲方:乙方:日期:
看过教育服务合同的人还看了:
1.教育加盟合同范本3篇
2.教育机构加盟合同范文3篇
3.教育品牌加盟合同范文3篇
4.教育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5.教育机构加盟协议范本3篇
6.教育加盟合作协议书范文3篇
7.教育软件代理协议范本
8.服务承揽合同
9.服务行业劳务合同
10.教育培训管理规定3篇
我校教育阳光服务站自成立以来,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学校推行“六个结合”,即与党务校务公开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安全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与服务家庭社会相结合;与师德风范校风校纪建设相结合。实现了教育阳光服务的系统化、整体化,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学校重视,机构完善
学校高度重视阳光服务站建设工作,形成了党支部领导,行政干部参与的工作体系。建立了以支部书记刘竞波为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肖攀为工作小组组长的两个职能工作小组。下设阳光服务站,办公地点在学校教导处,站长由教导主任杨文兼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把推行阳光服务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便民服务站是集办事指引、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举报受理、舆情办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在人员配备上,安排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值班;明确职责明确,严格执行制度。系统联动制:按照市县教育局要求,每天浏览“红网论坛”、新闻网、政府网、教育网等网站论坛,发现有涉及教育的负面舆情,及时做好、处理工作。全年接受投诉类信访5起,已全部办结。首问责任制。群众来访、来电时,在岗被询问或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处理家长诉求或指引家长到相关部门办理。对于网络上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时予以回复。全年接受群众咨询类信访6起,已全部回复办结。办理备忘制:所有来电、来信、来访的事项,都及时予以记录、答复或办理。信息报送制:每天向分管领导报送信息,每周向主要领导报送一次工作情况信息,每月一总结,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信息公开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要求,将有关信息在服务中心通过校园网予以公开。领导接访制:校长、党委书记每半月在服务中心接访一次,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值班。绩效考核制:学校每期对相关部门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每一起信访我们都按诉求接待,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诉必查、有责必究。
(三)经费保障
学校行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基本建设经费、运行经费、会议经费、外出查访经费、相关宣传资料编印经费等,保障经费,让此项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不断摸索工作经验,逐渐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同时,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社会反响很好。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定协议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授课学生_________于每个星期的_________时间,在_________地点,教授_________课程。时间和要求一经商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有变故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另一方。
二、劳酬方式
甲方于每个月的_________日,现金支付乙方上个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参考标准: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一门课程的授课劳酬最低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特长类家教劳酬和交通费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劳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家教服务,并可对乙方的家教服务提出建议。
2.应按时按合同条款付给乙方家教酬金。
3.当对家教服务不满意时,及时与_________联系解决。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地对甲方进行家教服务。
2.保证按期实现甲方的目标。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协议要求完成家教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发当月家教酬金。
若因甲方的原因中断家教服务,甲方一次性额外支付给乙方两个课时的家教费作为违约的补偿。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