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离退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1、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2、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3、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4、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5、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6、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7、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使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老干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服务和管理办法:
(一)政治上尊重离退休干部。加强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及时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有关会议。根据离退休党员的。政治需要,党总支书记随时与党支部取得联系,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共同研究活动安排,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态。
(二)建立与老干部联系制度,经常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主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参谋、监督作用。
(三)思想上关心离退休干部。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调动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支持帮助党支部根据老同志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开展观看革命题材的电影、参观科技展览、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卫生保健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老同志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建立阅览室和活动室。征订报刊杂志及有关学习文件材料,为老干部提供学习、阅读文件和报刊杂志的平台,使老同志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供开展休闲健身、娱乐开心的活动场所,安排一名同志负责主管这项工作,具体负责开展老干部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做好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保证活动室正常有序。
一、情况通报制度
1、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2、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时事政治情况,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本单位的`重大事宜。
3、通报情况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
二、征求意见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
三、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2、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探视看望,进行慰问。
四、学习制度
1、每年组织离退休党员上党课1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
2、按照党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
五、文体活动制度
1、每个季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1次,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2、条件允许下,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参观。
六、身体检查制度
组织离退休干部身体检查。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新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离退休工作部门及人员要努力做到:
1、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水利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3、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4、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5、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的情况,为堤防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6、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局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100—200元。
7、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8、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汉发(20xx)号文执行,即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职工管理服务费及办公费,由退休管理科会同计财科根据费用成本核定一定标准执行。以上经费由退休管理科统一掌握使用,各项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02]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 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 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
3、 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
4、 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 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 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医院其它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为了充分发挥医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退休职工(执业医师);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家;
3、身体健康,且能保证工作时间。
4、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返聘人员待遇
1、本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未参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执行。
2、外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
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周上4-6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4000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3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每周上2-3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2000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1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
3、所有返聘人员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返聘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
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
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教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四、返聘、续聘
1、符合返聘条件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拟聘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签署返聘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4、返聘协议一年一签。根据科室需求以及返聘者的工作、身体等状况,每年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五、解聘条件
1、返聘期满,即行终止聘用。
2、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聘用。
3、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即可解除聘用协议。
4、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立即解聘:
(1)不符合医院的返聘条件和要求的;
(2)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工作的,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向医院隐瞒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相关规定
1、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聘用,需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如不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则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计一个月薪酬。
2、正常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补偿金。
3、聘用期间,返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用由返聘人员自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返聘人员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根据《中共永川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教职员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永教工委[20xx]29号)和《永川区退休教师协会20xx年工作计划》及20xx年1月26日区教委退休教师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退休教师工作的管理,做好退休教师的服务工作,特拟定20xx年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教工委、区教委、退教协和镇退协的领导下,遵循党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更好地落实退休教职工“六个老有”为目标,尽心尽力地为退休教职工服务,增强我校退协小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积极组织和团结广大退休教职工参与“三个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建设“五个校园”而发挥余热,使我校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要点
1、成立退管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学校退协领导小组及退管服务小组成员职责及分工。经学校退休教师进行民主选举,组成了新一届退协管理小组成员(组长、出纳、会计各一名)和退管服务小组成员(组长一名和成员五名)。
2、成立退管领导办公室
根据学校实际,建立了退教协活动室及活动用具等,便于退休教师活动用。为退协小组征订一份《重庆日报》、《老年报》、《半月谈》等并建立书架,以便于组织退休教师学习之用。
3、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会议、学习和活动制度。
(2)建立退休教师活动费用及福利费使用制度。
(3)建立健全退休教师公物管理登记制度。
(4)建立健全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4、建立健全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档案。
5、加强教师精神文化建设
(1)充分利用重大节日、活动等,开展学习《中国火炬》宣传资料。
(2)组织退休教师参观学习,参观区内的具有特色的。场所。
(3)加强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
6、合理安排经费,组织退休教师活动开展。
(1)按时上交退协小组会费、办公费用等,保证退协小组工作的正常开展。
(2)按要求总结上年退协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并拟定20xx年退协小组工作计划。
(3)利用春节,邀请退休教师回校参加活动、聚餐,讨论学校新一年的发展。
(4)学校领导组织看望生病的退休教师。
(5)利用“三八节”电话慰问退休女教师。
(6)组织教师开展2—3次区内考查活动。
(7)合理安排好重阳节活动。
7、充分发挥离退休教师余热
(1)利用开学之际,邀请退休教师回学习建言献策。
(2)积极邀请退休教师回校给师生开展讲座活动。
一、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排和离退休费的核定、调整
(一)调整离退休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传达、测算、调整、发放、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做到不遗漏,不出差错,细致稳妥、准确及时做好离退休费调整工作。
(二)接收离退休人员,以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退休通知单和离退休费核定(调整)情况登记卡(存档)为依据,方可办理人员接收手续。负责核定(离)退休费(调整)情况登记卡,确认无误后,通知财务处计发离退休费。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并负责登记造册。
(三)本着就近的原则安排离退休干部退休后学习活动的地点,并通知有关活动站和党支部(是党员的,将组织关系一并转去)做好接收工作。离退休人员因住地变化及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站属关系时,负责事先同所在工作处和接收工作处协商,经同意后做出调整。
二、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外单位来人调阅档案,必须持有调档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调出、调阅档案必须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对已故20年以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可移交档案库保存。
(二)妥善保管好档案。注意做好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蛀、防丢失几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
(三)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快统计速度,提高统计质量。统计工作采取月报、季报和年报相结合的形式,月报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季报离退休人员的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离退休干部年终统计报表工作。
三、办理离退休干部出国出境审批工作
离退休干部短期自费出国审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办理审批手续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确认审批表内容无误,报办领导签批后,方可加盖党委公章。
按规定负责离退休局级干部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照使用退回登记保管制度。
四、协助有关单(☆)位撰写去世离退休干部生平
离退休干部去世后需要撰写生平时,商有关单位和家属撰写生平,及时提供老干部档案材料,并负责审核成稿后的生平材料。通知财务处注销去世离退休干部工资关系。
五、离退休干部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办理由党委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