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5篇】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经过原材料投入、加工、销售方式获取利润外,还可以通过采用、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宽生产经营渠道、提高获利能力。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从管理层持有意图划分,可以分为交易性投资、可供出售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计量结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其他投资适用《》等相关准则。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长期股权投资 篇1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

2.权益法

(1)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步骤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下开设“成本”“损益调整”和“其他损益变动”三个明细账户。

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

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大小。谁大按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其中: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持股比例

ⅰ:“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已经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金额为初始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ⅱ: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金额为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②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实现净利润: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的合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意味着“对××单位投资”的这三个明细科目合计为零。

③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④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应收股利(金额为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还应将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转入“投资收益”,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编制相反的分录。

【例题5:教材例1-72,1-73,1-74,1-75】

甲公司20xx年1月20日购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00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占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0%。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0xx年12月31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100000000元。

20xx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0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000000元。

20xx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了4000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资本公积1200000元

20xx年5月15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派3元,甲公司分派到1500000元。20xx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20xx年1月20日,甲公司出售所持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5000000股,每股出售价格为10元,款项已经收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xx年1月20日购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xx年确认资本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xx年5月15日及6月15日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xx年1月20日转让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答案:

(1)购入时: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5000000×6+500000=30500000元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00000×30%=30000000

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500000

贷:银行存款 30500000

(2)20xx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0

(3)20xx年12月31日确认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2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0000

(4)20xx年5月15日

借:应收股利 1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0000

20xx年6月15日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应收股利 1500000

(5)20xx年1月20日转让时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500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0-1500000=1500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200000元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500000

-损益调整 1500000

-其他权益变动 1200000

投资收益 16800000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0000

贷:投资收益 1200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题6:20xx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引起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有( )。

A.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B.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C.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答案:ACD

解析: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会导致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化,所以选项A、D均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选项C要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进行账务处理。选项D不选。

【例题7:20xx年判断题】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回升期间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计提的减值准备。( )

答案:错

【例题8:20xx年判断题】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

答案:错

解析: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应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题9:20xx年单选题】甲公司20xx年1月5日支付价款20xx万元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另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购入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甲公司取得投资后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确认投资而影响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A.-20

B.0

C.1580

D.1600

【答案】 C

【解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影响利润的项目就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20xx+20=20xx万元

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2000*30%=3600万元

由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大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其超过的金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超过的金额是1580万元。

本题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00

贷:银行存款   20xx

营业外收入  1580

成本法与权益法变更 篇2

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追溯法调整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成本。如何按照追溯法调整?我们认为,可以合并编制追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也可以分项编制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而不应该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上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

长期股权投资 篇3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合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二、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负债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估价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三、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不计入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但不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相关交易费用应从权益性证券溢价发行的收入中扣除,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不公允的除外。

4.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处理方式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12号规定处理。

权益法核算 篇4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 篇5

[内容提要]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确认没有作出明确、清晰的规定,因此,在现行会计教材、注册会计师教材及会计师资格考试教材中,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存在明显缺陷。本文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成本法 投资收益 确认方法

一般来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企业的持股比例是否大于20%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而使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能力受到限制时,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是指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成本记帐,一般情况下不予变更,只有在被投资企业支付清算性股利的情况下,才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在成本法下,企业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而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则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因此,各类会计教材甚至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均按此规定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具体方法。但笔者认为,这些教材给出的方法存在明显不足。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并举例比较这两种方法所产生的差异。

一、现行的确认方法

我国最权威的注册会计师教材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如下方法:

1、投资年度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若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就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年度以后各年(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被投资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另外,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应将宣告分配的数额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现行方法中存在的不足及修改意见

不难看出,上述方法对“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和投资后至上年

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损益”中的“净损益”的含义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因此,各种教材在举例时所使用的均为被投资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和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从表面上看,“净损益”即“净利润”,用“净利润”代替公式中的“净损益”似乎无可非议,然而,公司法规定:企业净利润应当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然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被投资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和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均是指其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相应地,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就应当使用“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净损益扣除被投资企业当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之后的余额”而不是被投资企业净利润或净损益的总额,即上述公式中的相关部分应修改或解释为“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和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笔者认为,这才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本意,因为,若以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或净损益总额去计算和确认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则投资收益中必然包含被投资企业的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这样势必会使投资收益偏高,而且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时,还会导致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偏低,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资产)虚增、投资收益(利润)虚增,这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

因此,笔者建议将上述公式修改为:

1、投资年度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若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就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若不能分清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被投资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两种方法的对比

现举一例对两种方法作一下比较:

20xx年6月3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乙企业5000股股票,每股价格

为19。92元,另支付手续费等4000元,占乙企业表决权资本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乙企业每年均按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乙企业三年来实现的净利润及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xx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2、20xx年3月2日宣告分配20xx年现金股利500000元,4月5日支付,当年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3、20xx年3月4日宣告分配20xx年现金股利600000元,4月10日支付,当年亏损200000元;

分别依据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后可知:

20xx年3月2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甲公司按现行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0000元;而按修改后的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2000元,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8000元。

20xx年3月4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甲公司按现行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70000元,转回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0000元;而按修改后的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4000元,转回的长期投资成本为4000元。

因此,两年累计计算,甲公司按不同的方法计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0000元和96000元,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分别为1000000元和986000元。因此,按现行方法会虚增

甲企业资产和利润各14000元,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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