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详情,有收获也有不足,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一般自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高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优秀9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提高教学服务效率,落实教育收费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任何处室、年级组、教职工私立项目违反标准收费。减免收费标准须经校长同意。
一、严禁收费人员、年级组、各处室挪用收取的费用。
二、严禁各处室、年级组、教职工组织学生双休日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高三除外)。
三、严禁各处室、年级组、教职工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向学生收取搭餐费、饮水费、校服费、校徽费、转学费、档案费、插班费等。
四、严禁年级组、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除毕业会考以外的资料费、试卷费及考试费等费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概不负责,由违规者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年级组行政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级组教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Xx学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一、学校各项开支,严格按预算款项管理执行。
二、学校购物、设备添置、维修等必须做到有计划,大项目开支必须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小项目开支必须先向总务处主任报告,并列出清单,待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执行。
三、后勤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学校意见,不突破整体预算,合理进行开支,任何人都不得从中谋取回扣。
四、出纳支付、报销、发放,必须按规范的手续办理,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必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销,有合同的需同时附上合同。会计必须根据此规定接收出纳凭证记帐。
五、学校教职工出差,必须经校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因公需借款,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六、现金开支必须遵守财政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限额人民币2500元,学校禁止库存计划外的现金,否则,发生意外,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为了贯彻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精神,把治理乱收费继续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一费制”收费办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宣传教育、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入手,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同时,坚决有效的遏制乱收费问题,净化教育环境,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学校的各种收费必须实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收费制度。
二、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没有任何权力,私自收费。
三、正常的学校收费的每一项,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一定要对学生交待清楚。
四、班主任在执行学校的收费中,不准私自搭车收费。
五、如果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乱收费现象,三年不能被评为优秀教师,不能评模、晋级,所在班级不能被评为优秀班级,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准私自订各种复习资料。
七、不得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办班,进行有偿性的补课。
八、对于乱收费的教师要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并适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直至进行经济处罚或解聘。
九、本责任书签字后存入学校档案,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状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与班主任及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多收费,不擅自立项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住宿费和借读费。
2、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方法,不得截留、挪用、套取、克扣国家“两免一补”、助学金和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好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3、老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准入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教材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
4、老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杜绝公办教师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5、老师不准借上级有关收费项目,向学生违规摊派和搭车收费。
6、老师一律不准违背家长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征订报刊读物。
7、老师一律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二、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有效制止,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支,减少打印教师的负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打印内容原则上由本人打印后,交专职教师印刷。
2、领导成员的印刷30页以内的内容直接交专职教师印刷,并做好记录,超过30页者由正副校长批准。
3、学校打印,原则上不能影响打印教师的正常教学。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的正常业务,特殊情况需要打印者,经由正副校长批准。
5、除学校统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级或学生个人的内容。
6、全体教职工的个人资料复印5页以下者,原则上统一于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复印,特殊情况下须报请于正副校长。
7、打印用纸由总务处统一购买,打印员每月月底核对购买和使用用纸,写出简单小结交总务处;
8、打印教师:z;
9、此规定于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