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法制宣传活动方案最新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9月3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十二中学成功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本次活动由许昌市教育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十二中联合主办。参与主体还有许昌市共青团、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新闻媒体。
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学第一堂法制课”、赠送普法口袋书,对青少年开展更为深入、持久、实用的普法教育,扩大“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影响力,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活动内容安排丰富多样。活动由许昌市教育局副局长赵建鹏主持,主要议程有第十二中学校长王润耕致辞;参会领导向学生进行赠书;学生观看法制宣传片;中院副院长张宝生讲授法制课;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展板,与法官交流、咨询;和教师、家长、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等。
课堂上,中院张宝生副院长结合学生实际,用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实例,以案释法、依法论事,使同学们深受教育。
最后,王润耕校长对这次活动做了总结并给同学们提出要求。他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依法办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把本次学习活动落实的实际行动中。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不仅是学校、公安局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要慎重交友,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学习法律法规这节课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直受用!
青春的美好的,但青春又是脆弱的!我们要用法律来擦亮自己的眼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好人生之船的舵。
为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培养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3月15日,王寮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富平县王寮城建职中开展了以“警校共建、法在心中”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王寮派出所民警采用法制报告会、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展板等形式向数百名师生们进行了法律宣传。法制报告会上,民警立足于实际,以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入手,针对上网成瘾、校园暴力、安全防范等问题层层展开,详细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教育学生抵制不良习惯,远离违法犯罪,同时,民警就如何防范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进行详细讲解。听到民警讲到的一个个青少年犯罪案例,同学们的心灵被深深触动,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刻苦学习,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为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2月4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依法治桂办公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教育厅、共青团区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犯管教所主办,桂林市委政法委员会、依法治市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市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灵川县委政法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教育局、共青团县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协办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灵川县人民会堂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李玉振,共青团区委会副书记郑胜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灵川县县长周春涌及桂林市、灵川县主办单位的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灵川中学、灵川第二中学、灵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同学与家长代表1000多人参加此次活动。
周春涌县长在致欢迎辞中指出青少年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基础。这次“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灵川举行,为我们在新形式、新任务下依法治县进程,提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全县法制建设工作更好的开展,为法治桂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林金文副院长在致辞中对同学们给予了谆谆教导并提出殷切希望。指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
为了让同学们更加直观、明了的学法、知法、用法,由灵川中学编排了一台青少年法治情景剧,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情真意切的表演,法官的教导、班主任的教诲、家长的教育。同学们如同身临其境,深受感染。引起了共鸣:深深地感受学法、知法重要性,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活动中,同学不仅观看了精彩的情景剧及模拟法庭,还穿插了有奖法律知识问答,让同学们在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各单位还制作了法律展板,并向学生赠送了未成年人普法手册及法制教科书。
20xx年12月4日是全国“xx普法”第x年法制宣传日。我校为切实开展好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围绕这一主题,引导广大师生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员:政教处和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负责人、各班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11月30日(周五)下午,利用最后一节课时间邀请继业路派出所黄警官为全校师生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以此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发出活动倡议。
2、12月2日(周一),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学习部分法律知识。
3、在学校校讯通、宣传栏、“校园广播站”上增设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全校教职员工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5、从12月4号起,各班收集资料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6、各班主任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班会时间,开展法制主题班会。
7、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片、讲-法制故事、读法制名言等,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行为习惯。
以上活动由德育处时时监督,力求通过“12.4”法律宣传活动真正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活动要求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各班要将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好,及时上交德育处归()档。